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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这种民风淳朴的地方,玩一ye情属于死罪,找个蓝颜知己要浸猪笼。青年男女偶尔拉个小手扭扭捏捏,偷偷亲下脸颊能羞成番茄。大庭广众公然舌吻这种事,听都没听过。
凌霜一时情不自禁扑上去咬人,立刻引来无数群众围观。
年纪小一点的,嘴上骂着心里偷偷羡慕。年纪大一点的,扬言凌霜不要脸。
等她亲够了恋恋不舍放开夜无归,后知后觉发现周围黑压压一片。纵使她胆子再大,也有点脸红。
夜无归笑着捏捏她的手,“亲都亲了还羞什么?”
“来来,这是小店送的红豆元宵,祝两位吃了甜甜蜜蜜。”老板很不识趣地端了一碗汤圆上来。
“吃一个?”夜无归脸皮厚,不徐不疾舀起一颗放到她唇边。
脸皮厚成这样,很有当年武林第一风流公子的风范。
凌霜张开嘴,唇瓣已经碰到元宵。却忽然一把掀翻桌子,抓起夜无归就跑,“走。”
刷刷刷——
刀剑争鸣声从人群中传出,刺眼的白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十几个青衣男子从飞出来,刀剑一起刺向夜无归。
凌霜掀起裙摆,抽出冰魄剑砍过去。首当其冲那四把剑噼里啪啦断成两截,叮呤当啷掉了一地。
介于她那一剑威力实在太强,把前面那四个打回去,压住了后面那几个,一群人东倒西歪倒做一团。
好不容易站起来拍拍屁股,一领头人说,“凌霜,夜无归,你们两危害武林作恶多端,我青城派今日要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这群人凌霜都认识,当日曾经到纵横山庄找麻烦,属于无名小卒下三滥之辈。他们出现在这里,用脚想也知道是奉南宫轩之命。
好啊,她没有找上门,那混蛋倒是找上门了,想死是不是?
凌霜将冰魄剑往土里一插,很嚣张的笑道,“你们是不是以为我凌霜是个废人了?告诉你,就算青城派全派死绝,我凌霜也能活得好好的。”
“别跟她废话,上。”
“就凭你们?”垂下眼睑,提着剑冲上去,“很久没有活动了,老子全身痒痒。”
自从做完手术,她一直动来动去不安分,完全不存在复健一说。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而言,要打架动手就可以了。身受不如从前是肯定的,但对付这群人,没太高难度。半个小时的时间,识相点那几个,早就跑了。不识相那几个,被砍成肉泥。
凌霜无视众人的恐惧的目光,上前戳戳其中一人的伤口,“伤口不够平整,内力凝滞,下手也不够利落。内力这东西,真是太重要了。”
夜无归走上前,平静得像看戏一样,“走吧。”
凌霜抹去脸上的血迹,“你不怕吗?”
“我为什么要怕?”夜无归越发平静,“明月楼是武林第一楼,专做人命买卖。我身为楼主,为什么要怕杀人?”这半个月以来,他了解到很多事情。
凌霜微微一笑,牵住他的手,“我们俩纵横江湖半生,能得这样一段清净的时光实属不易。从今天开始,恐怕又要刀光剑影。”
“我用什么武器?”
“剑。”凌霜从腰带内侧抽出他的剑,“这把软剑是跟随你二十年的武器。”
“你随身带着?”
凌霜苦笑,“刚才的情形你也看到了,当然得随身带着,回客栈拿武器多不方便。”
“走吧。”夜无归随手丢下一块碎银子。“老板,对不起,砸了你的摊子。”
出了这样的事,镇上是呆不下去了。回客栈匆匆收拾了东西,两人立即踏上回丐帮的归途。
凌霜依旧在用祛疤活肤的药,整天把自己包得跟木乃伊似的。加上一头白发,说她只有五十是抬举了。夜无归黏上胡子,穿得破破烂烂,伪装成落魄老头。
一对年迈的夫妻外出探望远嫁的女儿,吃饱了撑着才会留意。
一路遇到不少江湖人,也多多少少听到关于他们的传说,可从来没有一个江湖人把他们放在眼里。
那些传说,多半都跟夜无归有关,也跟南宫轩有关。
无论情节如何不同,结论都只有一个。南宫轩乃天下第一号了不起的大英雄,人人敬仰人人称羡。男的应该学习,女的应该下嫁。武林中有这样一位了不起的青年才俊,简直是天降祥瑞福泽万年。
南宫逸夜无归乃社会垃圾武林败类,说起他的名字,有治疗便秘、腹泻、消化不良、小孩啼哭等功效。贴上一张画像,还有驱魔辟邪的作用,此人简直狗见狗咬花见花谢人见人踩人人唾弃。
凌霜听到这些传闻,心里非常担忧。不为别的,因为这些传闻说明了一件事:丐帮的内奸没有被抓出来。
能在丐帮潜伏这么久,此人实在是了不起。若将来抓出来,她这个帮主一定要亲自请教请教。
夜无归听多了这些传闻,有时候也会犯嘀咕,“我们两从前,到底是什么样人?为什么人人喊打?”
既然他问了,凌霜少不得将南宫家的历史和家族矛盾清清楚楚说一遍,顺带提了明月楼,他听完之后,沉默了许久,说,“你说得对,我们两纵横半生,能得那半个月的清净实属不易。”
她笑着点头,悄悄握住他的手,“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抛下你,永远不会。”
越接近丐帮总舵,天气越热了,夜无归担心凌霜伤口再次复发,不得不放慢赶路的速度。
放慢赶路的速度,难免会错过投宿时间,比如现在。
还在荒山野岭,莫名其妙就天黑了。
幸亏凌霜经过江湖生活的熏陶,对露宿已经无感了。
找个背风的地方烧一堆火,漫长的一夜就这样开始了。
“其实只要能平平安安的,这样跟你过一辈子我也愿意。”凌霜双手抱膝,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夜无归专注烤着手上的馒头,“为什么忽然说这样的话?”
“从前呢,你是武林第一楼的楼主,是武林第一大世家的公子。我是丐帮帮主,是世家千金。太多羁绊,太多无奈,注定无法闲云野鹤。就算我们不为自己,也要为别人。”她顿了顿,“比如,为香染。如果我们两自私一点,就没那么多事了。”
夜无归将热馒头递给她,“那你觉得什么样才是好?”
“我觉得像现在这样啊。你是一个不会武功的平凡人,我也是一个长相普通的平凡人。你会为了给我买一支发簪到林员外家做短工,我会为了生计而当掉自己的首饰。从前虽然什么都是最好的,可总觉得差点什么。这段日子很辛苦,可过得有滋有味。”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生活吧?从前打打杀杀,整天算计这样算计这样,现在想想都觉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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