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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问陈在这个时候最怕的是什么,答案是,怕李莞尔对他说,他们回去救那个女人。他会怕,是因为怕自己会受到李莞尔的鼓动,真的去做这件事。因为那一秒钟,他的心里也有一种异样的冲动,因为那不是有人遇到丧尸,而是在好好的情况下,被自己的同类射杀了。如果李莞尔问他,他只能说,他也不知道那个人怎么就下得了手,也许,那个人本来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陈在之前跟那个刘大牟寒暄的时候,问他是混哪的,他不是没有否认吗?像他这个年纪,如果真是出来混的,怎么也是个小B吧,这样的人,身上背着命案都不奇怪,那么,到了这种时候,随便拿一个人试试枪,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陈在真怕自己一个意志不坚决就会掉头回去,但是也许这件事给他们的震骇太强,而陈在下意识的加快了车速,等李莞尔再回头去看的时候,陈在已经把车转了一个弯,再也看不到后面的景象了。

陈在知道李莞尔在频频的回头,就说:“我们救不了她,我们都不是超人。”

李莞尔很消沉的点了点头,把自己的身体蜷缩在了座位上,双眼无神的看着车窗外的景象。外面的雨停了,有点昏黄的阳光,昏黄的阳光中,有高楼的影子。看着看着,她就沉沉的睡去了。

陈在不时的扭头看一下沉沉睡去的小护士,看到她苍白的脸上带着一种揪心的悲伤,她虽然睡着了,但是眉头不时的会皱起来,身体偶尔也会抽*动一下,显然睡得十分的不踏实。他在路边把车停了下来,这是一条显得有些偏僻的公路,正因为偏僻,在这时候才显得安全。陈在停下车来,是想让李莞尔平稳的睡一下,也让自己静下来思考一下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办。

陈在从后座上拿起了那条烟,那是一条外烟,他说不出是什么牌子,也不知道它的价格,不过无所谓,只要有烟抽就行了。他宁可要一条烟,也没有带上那个女人,也可以说,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其实还不值一条烟。这让他抽第一口烟的时候被呛了一下,咳嗽了几声之后,他自己笑了起来。那种笑,是很苦涩的。

你能活到现在,就已经是万幸了。除了要更小心的接着活下去,其他的,再多想又有什么意义呢?

大概是闻到了憎恶的香烟的气息,又或者是被陈在的咳嗽声吵到了,李莞尔慢慢的睁开眼睛醒了过来。这姑娘之前一直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什么都敢想,也什么都敢做,并且一直都抱着希望,总是带着很容易让人心跳的笑容,可是,从陈重的那栋别墅出来以后,她似乎消沉得太久了。

“醒了?”陈在看到李莞尔醒来,主动的把烟灭了,问:“饿了没有?”

李莞尔摇了摇头,对她深恶痛绝的烟味毫无反应,好像也没有什么饥饿感。

认真的说,陈在一向没有远大的理想,对很多事情也不抱什么希望,所以,倒也没有真正品尝过失望的滋味。现在看来,像他这样昏昏碌碌,无欲无求的活过来的人,倒也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心理素质很好,越到这样的时候,越能坚挺的活下去。但是,怎么调动一个绝望中的理想主义者的热情,这倒是一个很伤脑筋的事情。

李莞尔醒来以后,陈在又把车开上了路。他说不清正在走的是一条什么路,这个城市太大,有太多的地方,他都没有去过。就是觉得这条路有点偏僻,路边虽然也有房屋,但那些房屋看起来都很老旧,而且,所有的房子都是很低矮的,最高也不超过六层楼的样子。路边的车也很少,偶尔才会看到一辆,都还是很规整的停在路边。陈在有种穿越时空,来到了很久以前的小城市的感觉。

只可惜,即使在这样的地方,一样的游荡着三三两两的丧尸,仿佛是在提醒他,不要那么不切实际,他连这个城市都没有走出去,更不要说什么穿越时空了。

再往前走,有一条和公路交汇而过的铁路,陈在灵机一动,打了一把方向盘,把车开到了铁路上去。他当然没有那种直接把汽车开在铁轨上走的本事,不过这辆车的底盘高,可以很轻松的跨在铁轨之间行进。

陈在的想法是,沿着铁路开下去,也许就能开出城市了,就算不能直接开出了城市,沿途应该也有缺口到别的路上去。但是,在铁路上颠簸了几公里,周围都有破旧的围墙围着,最后,却开到了一个废弃的车站。除了几排并列的铁轨,和两三个火车头之外,再往前,就是一片荒得淹得死人杂草,里面似乎还堆着很多枕木,想往前出去,是不可能了。

陈在吐出了一声“i”!然后就开始在小站这里掉头。完成这个动作以后,他突然发现合格小站很安静,因为看上去荒废很久了,既没有人,似乎也没有丧尸。于是,他心里一动,把车停了下来。对李莞尔说:“走,我们下去看看,可以的话,在这里休息一下。老坐在车上,我的腿都要断了。”

不要说他还有条腿有伤,就算健康的那条腿,因为长时间坐在车上,也的确很是酸痛了。李莞尔朝外面看了看,眼睛里终于有了一点生气。他们拿好了枪,把车门锁好,沿着铁路小心的搜索着。先察看了那两三个已经锈迹斑斑的火车头,接着又检查了旁边的小站,可以确定,这里真的既没有人,也没有丧尸。

小站没有候车室,只有一个小小的月台,月台上有一栋三间并立的房屋,应该是以前铁路工人的休息室。这里的门窗都已经朽坏,连屋子里都长出了杂草。陈在来了兴致,用王小虎那把宝刀,把屋里的杂草一一的铲除,并且从外面砍了一些蒿草,用来扎了一把扫帚,将一间屋子清扫了出来。当然,如果在平时,这地方连坐下去都很困难,但现在不同,能有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那就是万幸了。

李莞尔看着陈在忙活着,一直没有帮手,直到陈在从另外一间休息室里找出一口生锈的铁锅的时候,她才扑哧一声笑了。然后她问:“大叔,你想用这口铁锅煮什么东西?”

“不知道。”陈在笑笑,说:“我看到后面有条小溪,至少,我们可以烧一锅开水来喝。你捡几块砖头来,搭一个灶台。小心点,不要离我太远。”

李莞尔点点头,很有些欣欣然的样子。陈在就端着那口铁锅到了月台后面的小溪边,洗是洗不干净的,只能用石头将锅子里面的锈块磨掉。他也没打算磨出闪亮的锅底来,大块的锈块磨掉了,换了几次水,看起来水还清澈,就行了。这时,他听到李莞尔惊叫了一声,赶紧一回头,发现李莞尔就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她发现的是在野地里自生自灭的一片玉米。似乎很久以前,有人在这里种过庄稼,在她的面前,是一片很宽阔的荒地,里面长了很多杂草,而玉米也在杂草中顽强的生长着。

“我就差一只狗了。”陈在走过来说,“要不我就叫你萨姆吧?”

李莞尔不解的问:“什么意思?”

陈在说:“萨姆是威尔史密斯在《我是传奇》里带着的那只狗的名字。”

“去死!”李莞尔冲陈在踢了一脚,幸亏陈在站在她左边,被她踢到的是右脚。其实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有些激动了,找到一口铁锅,还找到一片野玉米地,这也意味着,他们可以吃到熟食了。

“大叔,我要向你检讨。”废了很大的劲,当他们终于在屋子里生起一堆火来,煮上了野地里摘来的玉米的时候,李莞尔眼睛闪烁着一种亮晶晶的光芒,很认真的说:“真的,我要检讨,我不该绝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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