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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历5135年4月13日,阴,有时有雨,最高气温14度。

如果这个年代有天气预报,应该就会这么说。

晦暗天气并未影响贱民区里的喜庆气氛,天刚放亮,此地最宽阔的水井巷就热闹起来。

到中午这里将是“首富”河生的婚礼现场,肉贩子为了炫耀身家,打算搞一次大型喜宴,雇了很多人忙碌布置,数百张桌子在街边一字排开,新人宣誓用的月神台更是提早三天就在搭建。

新娘子阿兰反而迟迟不起床,大概是昨晚五婶那“新婚须知”课程太长,害她睡得太晚。

常乐酒醒后就没再合眼,黑暗中独坐发愣,直至天色发白。他在这间草舍度过十七年岁月,离别之际当然依依不舍。

同样令他不舍的,还有隔壁将做新娘的小阿兰,他以为自己对阿兰只是兄妹之情,可十几年的点滴相处从眼前迅速闪过时,他能体验到的滋味远不止兄妹情。

所以常乐心口很闷,婚礼筹备的动静刚刚开始,他就已经坐不住,悄悄溜出小屋,离开了贱民区。

目的地是城里的杂货店,他来到这里买了几个钱袋,以及一个礼品袋

像昨晚那样直接从兽魂空间“捞”出金币来,让内行一看就知道他拥有空间道具,实在太危险,过去曾遭遇蓝月谋财害命,昨天又被“毒狼”跟踪劫杀,他不想有第三次。

所以常乐决定将金币分装几个小袋,随时在腰里挂一个,便于日常取用。

此外,他还特意选了一个送礼专用的红缎袋,装入一百金币,这是为阿兰预备的嫁妆。

一百金币,按常乐做仆人时的工钱,五百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够,绝对是一笔巨款

他即将离开此地,唯一放不下的牵挂就是阿兰,新郎河生以脾气粗暴著称,如果让阿兰带着巨额嫁妆去夫家,以后或许能得到更多尊重,这是他现在唯一能为阿兰做的。

但他在返回贱民区的路上,经过一片平民居住区时,忽然停住了脚步。

因为他看到了艾米,昨晚酒馆里那个漂亮的红发姑娘,若非当时“毒狼”拔剑闹事,醉酒的常乐恐怕已经拉她上楼开|房,去彻夜“谈心”了。

一群平民小孩正在小巷里嬉闹,而艾米坐在门口台阶上,为一个五、六岁的红发男孩擦去脸上的污迹,嘴里笑着念叨什么,洋溢着浓浓的母性温柔。

小男孩早就不耐烦,很快就挣脱母亲怀抱,冲到那群追逐嬉戏的孩子里。

“那是你儿子?”常乐惊讶问道。

“嗯。”艾米随口应了,扭脸一看,同样惊讶地站起,“您是……常斯勒尔先生?”

常乐愣了愣,这才想起昨晚为了掩饰贱民身份,自己即兴捏造的名字,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儿子很可爱。”

艾米略带惭愧地笑:

“抱歉,昨晚在您面前假装纯情少女,其实我已经二十四,结婚八年了。当时是职业场合,职业语言,请您见谅。”

这姑娘眉眼俏丽甜美,肌肤白里透红,仅看脸的话,就算硬说自己十三岁生子,今年实际十八,常乐也能信。

不过她的身材有种生育后的丰腴,腰身失去了纤细,胸与臀都格外丰硕,的确不是青春少女的样子。

“你丈夫知道你的职业吗?”常乐毕竟年纪小,忍不住好奇心。

这句话令艾米神色黯淡下来,回答说丈夫几年前在战场重伤,回来医治了一个月还是死了,欠下一屁|股债。

此后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亲友都避之不及,债主倒是天天登门,所以不得不辞去自己薪水极少的市政厅秘书职位,去酒馆卖笑挣钱。

事实上,酒馆里那些姑娘,大多都是寡妇,有的已经三十多岁,都是“过来人”不在乎,年轻女孩哪个会选择这种谋生方式?

“怪不得你谈吐文雅,原来是才女,市政厅秘书!”

常乐叹息一声,也对艾米的选择表示理解,登上台阶看了看屋里,发现房子外表尚可,里面陈设却与贱民家一样贫穷简陋,而且床上还睡着一个幼儿,不满周岁。

“看样子,你在酒馆的生意不好?”

艾米苦笑着解释,说自己昨晚自称只陪酒不卖身,那倒不是说谎,她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煽动客人情绪,鼓舞客人多喝,然后从酒保处拿回扣,可现在市面萧条,一般客人都喝廉价劣酒,所以挣钱不多。

然而作为一个年轻健康的寡妇,她对男人的渴望还是有的,偶尔遇到喜欢的客人就会沦陷,去酒馆二楼疯狂一夜,但那不算卖身,而是堕入情网,如果对方并不富有,她连钱都不收。

床上的小女孩就是这样产生的,可惜孩子生父根本不承担责任,有了孩子反而不敢再露面,惟恐艾米伸手要钱。这样一来,她的经济就更窘迫。

常乐听到这里心里一跳“她昨晚就想和我去二楼,难道也是跟我堕入情网?”

他当然不敢自找麻烦惹出这个话题,转而看着艾米的屋子感叹。

屋里虽然破旧,但打扫得一尘不染,艾米显然是个勤快女人,这本该是个幸福家庭,女人贤惠,孩子可爱,可惜男人没了。

平民也有平民的痛,从军征战沙场,打胜了贵族得利,战死了却是妻儿受苦。

想到这里,常乐同情心大作,掏出预备的几个钱袋之一,递到艾米手中,里面足有几十个金币。

艾米看了惊呼一声,继而抬头看着常乐:

“先生,您这是……”

常乐笑了笑:

“昨晚要不是有人打岔,我已经跟你去楼上了,你该得的,拿去吧。”

“可现在光天化日的,又是在家里……”

艾米皱眉为难的样子,嘴角却有笑意,片刻后轻喊一声“来”,一步跨入屋内,回身将常乐拉进去,带上了门,把钱袋放到桌上,自己倚着桌子用力,从裙里褪下一条紧绷绷的厚实短裤,还笑着解释:

“在酒馆,这是必要的安全防护,男人们的手都坏得很。”

常乐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笑道:

“怎么?你要补上昨晚没做成的事?”

“因为您给的是昨晚的钱……”

艾米一边说着话,甩了拖鞋往桌沿上一坐,将裙摆拉到腹部,双手往后一撑,白嫩嫩两条腿左右分开:

“来吧,床上有孩子,只能在这儿,衣服也不能脱,请见谅。”

她随即轻声一笑,将中间的裙子压下,遮住葱郁丰茂之处,脸上渐渐红了起来。“过来人”的直爽又被少女般羞涩取代。

但常乐此刻与昨晚不同,并没有酒醉,给艾米钱也不是出于这种目的。

于是他苦着脸缓缓摇头:

“我给你几十金币,就为做这个?太贵了吧?”

艾米愕然:

“您还想做什么?我……我不喜欢过于奇怪的方式。”

“什么都不想做。”常乐看了眼床上酣睡的幼儿,“只是不想让你再去酒馆,你该是个贤惠的居家女人,不属于那种地方。”

说完,他转身就去拉门。

艾米从桌上一跃而下,拽住了常乐的衣服,声音急切:

“您难道不喜欢我?”

“喜欢。”常乐笑着转身,在艾米脸颊上亲了亲,“这个吻,献给一位美丽而辛苦的母亲。”

艾米受了启发,双手将常乐的脸一捧:

“这个吻,献给一位英俊而善良的先生!”

然后她饱满的双唇就盖了过来,目标却不是常乐的脸,而是嘴。

以常乐的力量足以推开她,但这种时候身为男人用力挣扎,未免太滑稽,只好红着脸接受。

起初他还比较被动,但被漂亮寡妇的舌侵袭进来,灵巧拨动,渐渐地自己心跳越来越快,也情不自禁往艾米口中反击过去,最后彼此越拥越紧,哼哼唧唧,已是情侣般热吻。

常乐很难不激动,怀中是个熟透了的丰腴躯体,还带着哺乳期女子的温馨甜香,前者令他心跳,后者却助他放松,连压抑多日的心情都愉快起来。

这种感觉常乐从未体验过,也令他深深迷醉。

可是当艾米抬起一条腿盘到常乐身后,还动手来解他裤带时,常乐终于“扑哧”一笑:

“不行不行,这个真不行。”

然后他就要道别离去。艾米表情却很愤怒,两人情绪已然酝酿到如此程度,她又是主动的一方,常乐依然拒绝最后一步,让漂亮女人的自尊心深受伤害。

面对质问,常乐只好坦承自己有心上人,对艾米虽然感觉不错,但这一吻已是极限,最后的界限不能突破,这是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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