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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天材地宝,机缘,传承,在他二十年的成长岁月中,就从来没间断过。
至于其他,诸如诗画之上的所谓成就,作为穿越者的附带福利,不过是他闲暇时的游戏之作。
事实上,如果了解他的人会知道,他会的东西良多,偏又博而且精,绝对不止三圣,最起码都是……四圣。
除开刀,书,画之上可称圣,在女人方面,他更是拥有旷古绝今的造诣,用情圣来形容都丝毫不为过。
他曾发过誓,要喝最烈的酒,战最强的敌人,睡最美的女人。
于是,在修武,闯各种秘境,夺各种造化传承的同时,收集*,美酒,美女,亦是他一大嗜好。
而这次之所以前来叶孤城,世人只道他是为了*血饮狂刀而来。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除开上述这个原因,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叶孤城的城主,天下少有的天香魅体陆小凤而来。
这种人间极品,作为一名天命之子,他怎么可能不收入后宫?
可笑这女人竟然还派个黄毛丫头来说什么要招揽自己为属下,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在他所有穿越小说中,试问有谁最后不是站在世界的最高峰?怎么可能甘于人下?
“公子,明日就是叶孤城的拍卖会了,你真不让柔柔陪你一起去吗?”
柔柔的声音,又在耳旁响了起来,师俊风回过神来,在文柔柔的胸上大力揉了一把,“哈哈,怎么?难道对你家公子我还没信心?”暗说老子明天是去收女人的,带你这个醋坛子去像什么话?
柔柔蹙了蹙眉头,“这里到底是叶孤城,那日你严词拒绝了叶孤城的招揽,柔柔怕……”
“怕?怕什么?柔柔,你跟我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我师俊风什么危险没见过?什么场面没碰到过?区区一个叶孤城而已,你老公我还不放心上,哈哈哈!”
师俊风又是一阵大笑,有句话他没有告诉文柔柔。
作为这个世上唯一的穿越者,天命之子,拥有绝对的“主角不死”定律,他怎么可能有事?
正是这狂放不羁的自信,柔柔眼波异彩连连,扑在他怀里的身子仿佛一团没有骨头的棉花,“公子,柔柔想要……”
“哈哈,你这骚蹄子,也罢,趁本公子高兴,你去把丹雪她们全都叫出来,就在这凉亭外,咱们打一场麻将,对月当歌,你说痛快不痛快?”
文柔柔脸颊烧红,忍不住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公子你真是太坏了,又要玩脱衣麻将了?柔柔可不上你的当!”
……
“……现在你明白了吧?从某种角度来说,穿越者是不死的,因为他们秉持了天地大运,是天命之子,拥有主角光环,所以……”
落雁志,义正言辞道:“如非必要,这个师俊风,你一定不可以和他结仇!”
“穿越者?天命之子?”
凌志静静的听完落雁的讲述,脸上未有露出任何的波澜,但心中却泛起了滔天巨浪。
如果按照落雁的说法,貌似,好像,自己也是穿越者吧?
而且,这世上哪有什么天命所归的说法?你就算是天,我凌志难道就没有捅破的勇气?
上一世修真,不就是与天争锋吗?
“凌志,你究竟在没在听我说话?”
似乎有些不以为然,落雁又语重心长的朝他劝解起来。
凌志摇了摇头,“我知道你很担心我,可是有一点你或许不知道,明日拍卖会上,那血饮狂刀,我必须得到……”
“可是……”
落雁正想开口劝他退一步,突然心头一动,少许后,她脸色恢复平静道:“是我错了,凌志,你想要什么,那就尽力去争取吧,无论发生任何事,我永远都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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