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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此刻这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懊恼的表现,若是落在外人眼里,恐怕是要引人发笑的,但他本人却是丝毫不觉。
“Ye将故事背景设置在我们英国,实在是太有诚意了!这字里行间透露出的熟悉感,代入感倍增啊!要不是我知道这是本小说,恐怕真要以为有福尔摩斯这么个人了。”布朗满心敬佩地自语道,旋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叫道:“对了,我要赶紧打电话给我的朋友们!让他们也知道这本伟大的侦探小说!!”
想到这儿。他甚至连剩下四篇短篇都来不及看,便急急地拿起手机,翻开通讯录,给几名好友拨了过去。
仅仅一篇《血字的研究》。就让他毫不迟疑地为《福尔摩斯探案集》冠上了一个词——“伟大”!
布朗看福尔摩斯的时间是比较晚的了,因而,在他忙着激动不已,忙着通知好友时,网上,凡是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英国人早已议论了起来。
……
侦探之家(英国最大的侦探小说交流论坛)。
“给各位推荐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绝对的神作!为了看它,我到现在还没吃饭呢!我敢担保,这是我看过的最完美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的演绎推理法简直酷毙了!”
1楼:“你说的是那个华夏人Ye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吗?我没买,真的很好看?”
2楼:“看到它是跟《审判》一起出版的,又特意将故事背景设置在了我们英国,而作者本人偏偏是个华夏人,根据我的推理,这应当是一本趁机来我们英国圈钱的垃圾小说,所以,我没有买,我也不建议大家买。”
3楼:“楼主是托吧?华夏人能写出什么好的侦探小说?从没听说过!而且,听说Ye才仅仅19岁。”
4楼:“楼上两位,我一开始也是跟你们一样的想法,但因为闲着没事做,就在书店里看了起来。这一看起来,就看入迷了!虽然我在书店里就把它看完了,但我还是把它买了回来。
楼主说的没错,《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堪称伟大的侦探小说!
在书里面,福尔摩斯破案不靠运气和巧合,凭借的是实力!凭借他的观察和推理!
福尔摩斯他总能根据我们不会注意的一些小痕迹推理出各种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而他的推理过程每次都是那么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完全合情合理!
演绎法,这真是我看到过的最酷的推理手段了!
看来,是时候去买一顶猎鹿帽,再买个烟斗了。I’es~哈哈哈~”
5楼:“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楼上好像是副版主吧?这本华夏人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不是圈钱之作?真的非常好看?”
6楼:“长篇《血字的研究》超棒,四篇短篇中,《波希米亚丑闻》和《红发会》也超棒,就算是个人认为稍差一些的《身份案》和《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也是当今侦探小说界中的顶尖水平了。推荐!超级推荐!侦探迷若是错过了,必将后悔一生!”
7楼:“我是在英国的华侨。我们华夏有句话,叫做‘无形的装逼最致命’!福尔摩斯随口道破一些事情,比方说华生去过阿富汗,那个送信的人是个退伍的军曹等等,这股装逼范实在太致命了!我已经被他秒杀了!!”
……
《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天的销量并不高,但它的口碑却是注定了在之后几天里,它的销量将一次又一次地震惊英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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