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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套作品都是由青少年小说改编的,前者是由狮门影业手握版权,后者则是有顶峰娱乐制作,两家都是独立发行公司起家,转型成为制片公司,在北美取得一席之地的范本。后来,狮门影业收购了顶峰娱乐,合二为一,希望增加自己在北美地区的竞争力。不可否认的是,“饥饿游戏”的巨大成功的确让狮门影业看见了突围的曙光。
客观来说,这两套系列作品都十分符合兰斯现在的要求,第一,版权容易获得;第二,拍摄难度不大;第三,票房成绩给力,两套系列作品的北美票房成绩都在三亿左右徘徊,“饥饿游戏”的最低成绩是系列第四部的两亿八千万,“暮光之城”则是系列第三部取得的两亿八千万,不过“饥饿游戏”的最高表现更加出色,系列第二部达到了四亿两千万之多。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时机恰当,“暮光之城”在2008年闪亮登场,而“饥饿游戏”推迟了一些,在2012年问世。青少年作品改编热潮现在还没有兴起,但由于漫画改编电影已经逐渐进入了市场,青少年的票房潜力正在被挖掘,兰斯提前一些把两套系列作品改编出来,成功几率绝对不小,甚至可能创造历史。
更何况,两套作品都是系列小说,改编第一部,还有后面两部,这就像是一棵摇钱树般,只要开了一个好头,后续问题迎刃而解。
如果以质量而言,“饥饿游戏”的第二部受到了广泛赞誉,赢得了包括影评人在内的认可,但“暮光之城”就是纯粹的偶像电影,在一片口诛笔伐之中越战越勇,口碑糟糕透顶,粉丝热情不减,票房令人错愕。不过,兰斯现在需要的不是口碑,而是票房,两套系列作品都可以成为混沌影业现在的救命稻草。
仔细衡量之后,兰斯就开始行动起来,但很快就哭笑不得,他考虑十分周全,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原著小说都没有问世,那么又何来改编呢?
“饥饿游戏”是2008年出版的,现在根本没有影子;“暮光之城”的系列第一部是2005年出版的,但现在才上市了一个多月而已。对于青少年小说改编电影来说,粉丝的热情是至关重要的,“暮光之城”的成品质量再糟糕,那些狂热粉丝依旧会毫不犹豫捧场,他们才是票房的根本来源。可是现在“暮光之城”第一部才刚刚上市,根本没有传播开来,销量表现也在刚刚有所起色,这也意味着,粉丝基础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来。所以……
所以即使混沌影业改编了“暮光之城”第一部,票房也不可能达到上一世的高度了。
哭笑不得之余,还有些沮丧。合适的作品数不胜数,但大部分都是漫画改编作品,改编版权根本拿不下来;又或者是根本不符合现在的时机,无法得到市场的回应,孤注一掷的结果很有可能是竹篮打水。
重新静下心来,兰斯又考虑了其他几部候补作品,“美国狙击手”、“盗梦空间”、“地心引力”、“宿醉”等等,但却又都一一被否决。
“美国狙击手”的原型现在还在伊拉克,传记也还没有问世,即使想要改编也没有对象;“盗梦空间”的版权在克里斯托弗-诺兰手中,他从2000年就开始筹备这个项目了,而他与华纳兄弟签署了三部作品的协议,华纳兄弟的态度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希望也被切断;“地心引力”似乎十分适合,但3D技术只是这部电影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模拟失重和创造太空的难题才是电影的核心问题,也是电影成功的重要法宝,这样的技术一直到2012年才逐渐成熟。
如此算来,“宿醉”反而是混沌影业的最佳选择,版权没有任何问题,三千五百万的投资居然博得了两亿七千七百万的北美票房,不仅拍成了著名的系列三部曲,而且还捧红了布莱德利-库珀(Bradley-Cooper);在时机方面,喜剧电影总是可以赢得一席之地的,往往还能够在暑期档里实现以小博大的壮举,这也是环球影业的拿手好戏。但问题就在于……这是一部喜剧,兰斯最不擅长的喜剧!
兰斯不由觉得有些头疼,众所周知,喜剧最重要的就是台词了,“宿醉”虽然是以情节取胜的,但台词的魅力至关重要,所以想要创作出“宿醉”的剧本,难度估计会比“上帝之城”还大。
重重困难似乎根本无法拨开迷雾,完成绝地反击的可能性正在变得越来越小。难道,就是“宿醉”了?混沌影业即将凭借一部三千五百万的小成本投资完成不可思议的一场胜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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