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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之子入京进学,沈三老爷十分高兴,哪里肯让他一个人住在外面,回禀过田氏之后,便在沈昱靖住处的隔壁,收拾出一处小三进的跨院,清清静静的十来间屋子,有门直通夹道,出入也十分方便。

陆云景再三推辞之后,想起入京之前父亲曾说——沈家三郎最是热情好客之人,你此番入京拜见,估计他定要让你住到家中,但若不去拜见却又失礼。好在咱们两家本就是有交情的,你若推辞不过,去他家住也无妨,只是要多注意约束言行,不可如在家这般随意——这才答应了下来。

沈昱靖平白又多了个伴儿,自然是高兴的,不过转念想到妹子一直不理自己,脑袋顿时又耷拉下来。

之后的几日,沈三老爷忙得脚不沾地,沈昱靖也是焦头烂额。

前者忙的是国家大事,朝中阁老们关于先帝的棺椁如何安置的事情,吵了七八日,总算是定下来了,先放在皇觉寺暂时停灵,加紧修建陵寝,修好之后再择黄道吉日入土为安,接下来就是要讨论新帝登基的事情了。

因为皇后信任沈三老爷,所以各位朝臣也不好不把他当回事,自然是请过来一同商议。

好在新帝登基这件事,基本都有成例可考,没什么值得吵架的,叫钦天监算好黄道吉日,吉时吉辰,再叫礼部准备大典所用的一切事宜即可。

虽然新帝年幼,大家心里都有诸多担心,比如会不会刚登基就夭折了,会不会长大后发现是个傻子或者中二之类的,但这毕竟是件喜事,大部分人还是把这种担忧压在心底,面上都做出高兴的样子。

可有些人偏偏不吵架就过不了日子,为了如何处置贵妃和大皇子,又分成几派吵得不可开交。

一派是主张让贵妃和大皇子直接殉葬,一了百了,清爽无后患。

一派觉得子不担母过,主张去母留子。

还有几个顽固老臣,脑子也不知是灌进去了水银还是什么,死脑筋不转弯,说殉葬先帝乃是无上的尊荣,岂能让一罪妇得享?

沈三老爷被他们吵得太阳穴突突直跳,听到这话心道,要不你去享一享这至尊荣宠?估计又要提泪横流,留下一滩黄污了。

他正脑补的高兴,忽听有人问他:“沈大人如何以为?”

“我?”沈三老爷猛地回神,“咳咳,依下官之见,此时新帝登基之事要紧,贵妃和大皇子如何处置,可以容后再议。”

众人也知道,这件事不吵个十天半个月是得不到结果的,听了沈三老爷这话,都点头称是,事情这才重新走上了正轨。

沈昱靖这几日也焦头烂额,忙着哄妹妹,简直是绞尽脑汁想尽了办法,可不管拿什么去献宝,得到的都是后脑勺,眼看沈福喜脸上的痘疤都掉得差不多了,还是没有丝毫进展。

“福喜,阿哥带你去甘道斋好不好?”

沈福喜把身子转到左边。

沈昱靖绕过来陪笑道:“不想出去啊,那阿哥给你读书好不好?”

沈福喜还是一言不发,扭身转到右边。

赵氏在一旁看得直笑,却也不肯上前帮忙。

沈昱靖抓抓头,蹲下抬头看着沈福喜,清了清嗓子努力保证严肃地说:“阿哥知道错了,福喜原谅阿哥好不好?”

见沈福喜没有再转身,赶紧趁热打铁地哄道:“福喜要怎么样才肯原谅阿哥?”

沈福喜道:“你教我骑马!”

还不等沈昱靖说话,赵氏就毫无商量余地地说:“不行!”

沈昱靖一看妹妹又要扭身子,赶紧抱住问:“换一个换一个,阿哥能做到的话肯定答应你。”

沈福喜大眼睛骨碌碌地乱转,最后说:“我要一条小狗。”

赵氏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这边的动静,原本还以为女儿会提出什么更难的事儿呢,没想到就是想要一条狗。

嗯,养个小狗也不错,毛绒绒的也挺可爱的,还能跟福喜做个伴儿,于是就点了点头。

沈昱靖见阿娘点头,赶紧连声答应,生怕沈福喜再反悔。

不过沈福喜还是提出一个要求,“我要自己去选。”

“行,行,都依你。”沈昱靖满口答应,只要不再生气了,别说是让她亲自去挑了,就算全买回来给她选又有什么关系。

次日一早,沈昱靖到后宅来接福喜,看到妹妹重新对自己张开胳膊,激动得简直热泪盈眶,赶紧上前抱起来道:“走吧,我都联系好了,去了之后,所有的狗狗都任你挑。”

赵氏不放心地追出门来,给女儿紧了紧披风,戴好风帽,又叮嘱儿子道:“你千万当心,狗到底是畜生,别让福喜离得太近,伤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阿娘放心,我肯定照顾好妹妹。”沈昱靖连连答应,抱着沈福喜出了垂花门,穿过夹道,从侧门出去,已经有牛车在门口候着了。

而牛车旁边,还站着个沈福喜一点儿都不想看见的人——陆云景。

前几天丢人现眼的事儿好不容易在自我催眠下忘得差不多了,这一下又全都想起来了。

要不是还被阿哥抱着,沈福喜简直想扭头回去,为毛去买个狗还要带着他啊?

沈昱靖解释说:“陆大郎要留在京城读书,如今住在咱家,你以后也要叫陆大哥,知道么?”

沈福喜不能不给客人面子,听了阿哥这样说,还是笑着叫道:“陆大哥。”

但若是仔细听,这三个字,似乎是咬着牙说的。

陆云景也有些不好意思,拱了拱手道:“先前之事实在抱歉,是在下唐突了,给小娘子赔罪。”

沈福喜这会儿才仔细打量了一下长大后的陆云景,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消褪,脸颊轮廓越发分明了,皮肤依旧是白白嫩嫩的,估计是南方水土养人的缘故。

唔,不得不说,长的还是可以的,沈福喜略有些不情愿地想,又飞快地在心里补充一句,不过没有我阿哥帅!

她这会儿倒是忘了还在生沈昱靖的气了。

三个人同乘一辆车,好在车厢宽敞,倒是也不觉拥挤。

陆云景看来是做过功课的,车子缓缓启动之后,便说:“今日所去之处,狗的品种较多,在京城也算得上是最全的了。打猎用的蛮犬、湖州的田犬,甚至连十分凶狠的氂犬都能寻到。不过小娘子既然是养来游戏取乐,倒是赤而尾小的罗江狗,或是毛长而密的狮狗更为合适。”

沈福喜听着并不作声,心里却已经在打自己的小算盘了。

很快便到了狗场,因为沈昱靖提前来打过招呼,所以除了东家和伙计等着招呼再无旁人。

沈昱靖把沈福喜从车上抱下来,却并没有放她自己走路,一方面是怕狗场内有凶犬把她吓到,另一方面也是怕沈福喜太热情把人家的狗吓到,咳咳,万一扑上来咬她可怎么是好。

出于这样复杂又全方面的考虑,沈昱靖决定从头到尾都牢牢抱住妹妹,不让她有任何惹事或是受伤的机会。

这个狗场果然很大,木质大门一打开,狗吠声此起彼伏,沈福喜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狗场的东家叫伙计抱了几只犬上来,都是成年犬,让客人先看看模样,说若是看着哪个喜欢,便可以再看幼犬。

抱上来的都是些比较名贵品种的成犬,毛都打理的十分顺滑光泽,也都训得很乖巧,全都在客人面前一字排开蹲坐好,没有一个乱跑的,更没有乱叫乱闹的。

沈昱靖决定都挺好看的,尤其是有一只毛色纯白的犬,细腿长耳,毛发飘逸,看着十分赏心悦目,不由得问妹妹:“福喜,你觉得白色的那只好看不?”

沈福喜目光扫了一圈,丝毫没有露出喜欢的神色,摇摇头问:“还有别的么?”

东家一看,这是来了挑剔的主顾了,打点起精神,叫伙计又换了一批狗上来,自己亲自上阵,一一介绍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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