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功夫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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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们应该跟他们合作吗?”
“随便…不过《霍元甲》的美国票房是2463万美元,DVD收入是700万美元,比不上《黄飞鸿1》…《大唐荣耀》北美票房是468万美元…我觉得如果要投资,最多投个500万美元,不能投资太多,而且,只要内地谁受益就行了!”
“…你是说这两人的号召力下降了?”
“《飓风营救》卖了1.6亿美元,说明什么?说明大量动作片观众对套招式的中国动作片已经不耐烦了!”
刘菲若有所思:“所以,你干脆不要北美版权?”
“不是不要…是根本没戏!”
还北美版权?
想多了!
原时空,《功夫之王》北美票房5200万美元,看着不是很多,但周边收益赚大发了,光是DVD出租、销售就有5900万美元——只是一年收益!
更别说电视版权、网络版权了。
但这些,你用屁股想也知道,会让出来?
“反正我的意见,如果参与,那就五百万美元投资,拿下内地版权…”
“人家华宜投了一千万美元!”
“…他们哪来的一千万美元?”
“你管他们从哪来的…陈婧的意思是我们要不要加磅?”
沈林实在想不起来《功夫之王》内地票房了…
反正肯定没有到两亿!
“…别了吧,1200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接近一亿了,亏本压力太大了!”
刘菲轻轻摇头;“你呀,不适合做生意。”
“怎么讲?”
“做生意不要讲一时得失,要看长远收益。”刘菲道:“成龍+李连结的阵容,是不是大制作?《功夫之王》是不是全球公映?如果参与制作,这对我们公司的知名度宣传是一次巨大的机会。”
“我们连好莱坞大制作都能参与,是不是国内第一?”
“…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做生意必须讲究每一次的得失!”
“怎么跟你说不通?”
刘菲有点急了:“我就问你,国内现在能跟时光影视一争高下的民营传媒公司,是谁?”
“…华宜兄弟?”
“对呀…”
“你想压他们一头?”
“必须的,我们要做第一,要做龙头!”
“不惜赔钱?”
刘菲一脸自信:“…赔不赔钱还说不定呢…”
大林子无语…
还不一定?
我告诉你,肯定赔钱!
……
沈林小觑了陈婧,或者说低估了资本对《功夫之王》的追求。
陈婧引用了资本管理的一系列套路。
比方说优先回款制度、账户共管制度、利润收益保证等。
简单说,1200万美元,表面上是时光影视出资,实际上有一堆投资方,时光影视投资300万美元,这300万美元,优先回款!
项目我的,不同意,就不带你们投资。
陈靖还算比较实在,说了1200万美元,就只募集了其余的900万美元!
这要是不要脸,直接溢价变卖手上股份,压根不要掏一毛钱,就能进账好几百万美元…
嗯,《功夫之王》最终合作方是狮门影业和时光影视。
没别的原因,成龍力挺,然后邀请李连结,刘菲、陈婧跟她俩见了一面…
一顿饭,妥了!
当然,背后可能还有捐钱什么的…
这些就不用跟沈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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