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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我究竟有没有过错觉,都变得记不起来了。
算了算了,记不起就记不起吧。
反正我是谁,我在干什么,我总还是知道的。
啊。天啊,原来我附身在猫妖阮一思身上了。
不,应该说我是附身在她的记忆中了……
这条小路是我往来穿梭了数次的道路。
以往我都是四足着地穿梭的,现在因为修为够了,刚刚化形为人,是以用后足走路,还未习惯,走得有些慢。
虽然有些慢,但风景不一样了。原来盖过我身形的杂草现在都被我踩在脚下,原来如惊弓之鸟避之唯恐不及的猎人这时候再遇到了,还得客客气气斯斯文文问我一句:“姑娘这是要往何处去?”
所以,哪怕是用两条后足踱回去要比平时回程慢许多,我也愿意边走边看看风景,细细品味“做人”的感觉。
此时,我正结束了一天的修练,从修练的洞穴往居住地走。为什么我修练的洞穴不是居住地呢?嘿,那是因为修练的洞穴是一个天然的灵地,在隐蔽的深山里,洞中有泉水经过,靠山临水,集天地之灵气,修练事半功倍。可是这地方没有人烟,按人的居住习惯的话,又极不方便。我刚刚修化成人,正在努力融入人类的社会,所以居住点我选择的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旁,好时刻观察人类的动静,吸收一些必要的生活常识。
我是一只长年生活在深山老林中的猫妖,生我的母亲本也是一只老妖。她老人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修练修到一半,刚有点灵气,便误陷情网和另一只老猫妖生下了我。上头顶着两只修仙半成品,甫一出生起,我便开始跟着他们修练。可因我生性顽皮好动,修练的大事拖拖拉拉,如今他两位已经螓化境,在修仙妖怪榜上名列前茅,成为万禽万兽羡慕不已的“神妖眷侣”,功成名就,周游世界去了。而我,还是一只不成器的小妖怪,整日在山林里扑腾乱蹦。
母亲看不过去,不知打哪弄来了一颗黑糊糊的灵丹,估计着有一两百年的修行了,让我吞下,又教了我一整套的修妖速成法,每月一练,终于让我的修为双倍经验增长,勉强可以化身成人了。
妖怪化身成人,便意味着晋入了一个等级。
很多妖怪念恋人世的欢乐,一化成人便迫不及待的步入人世,姿意放纵,玩乐人间。一不小心撞上几个有点料的收妖行业者,立刻前功尽弃,成为他们收入囊中的一颗灵丹。
母亲说,别看那些啥法师道长之类的,打着斩妖除魔,为民除害的旗号,其实他们的所行之事与我们如出一辙,无非为的就是跨品种的冲刺,打破对种族的分类,企图由“人”修成“仙”,得道晋级为“人妖”而已。
我们是畜牲修练的,叫妖怪,他们是人修练的,自然是人妖。目的皆为一个,混到名字前面加一个“仙”字。
我们修练正果,办法只有一个,就是闭起门来在山洞中静心修练,吸取天地之精华。如果我们采用以大吃小,强行剥夺别人的修练成果,即吃灵丹这个方法,会被其他的妖怪视为邪妖,集体鄙视唾弃,哪怕最后修成正果了,也会被排斥出妖怪的上等社交之外。
不能进入上等社交圈,也就是说得不到众妖的尊重。
妖言可畏,走到哪里都被戳着脊梁骨,如果仗着自己妖力深厚想威慑小妖,一山还有一山高,一旦出现什么不当的举止,立刻会遭遇仙妖联合组中的比自己更强的妖怪下来收拾。弄得不好,自己的灵丹也成为了别人餐桌上的供品。
这叫因果报应。
所以,“邪妖”这个名头,是绝计不能沾染上的。它就如人世中女子的贞洁,一破了,就什么都完了。
母亲偷偷交给我的灵丹,据说是从她救下了一名差点被拿着黄旗的臭道士开膛破肚的小蛇妖体内得的。虽然小蛇妖的灵丹没有落在道士的手上,不过救回来时已经奄奄一息了,本着反正都是死了,不用也是浪费,不如无偿捐献给救丹恩人,发挥一下肥水不落外人田的精神,主动提出把自己的灵丹送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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