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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多么的好年轻人啊,可是就这样突然的离开了,而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子却还赖在这个世上……”
“好了,史秋,你要是糟老头子,那全天下的老头子也就没几个不糟的了。
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们应该感到伤心,却不应该感到消极。你在军营里度过了大半生,灵魂里,骨头里都不会缺少军人的刚毅与坚强吧?”
在何一清,郭启华,朱珊的轮番安慰下,史秋渐渐的抑制住了心中的悲怆,恢复了些须平静。
整整身上的军服,戴正帽子,史秋说道:“我要去送他最后一程,老朋友,这杯酒我下次来,你给我补上吧。”
看到史秋要走,郭启华一急,急忙给何一清狂使着眼色。
何一清拉住了史秋说道:“你现在回去也赶不上了,如果你真是有心也不在这一时半刻……”史秋瞥了何一清一眼,看他支支吾吾的,一副心里有鬼的模样。史秋细细一想,再看看堂堂科学院的院长郭启华,立即就联想到了紫水晶的事情。
幽幽一笑说道:“你们不要打紫水晶的念头了。
紫水晶就是李小刚给我的,现在李小刚已经……恐怕天下再也没有别人知道紫水晶的出处了?”
“什么!?紫水晶是李小刚给你的?”何一清既惊又悲。
惊的是在李小刚的身上似乎有着永远都让人感叹不尽的惊奇,悲则就像史秋所说的,随着李小刚的死,神秘紫水晶的来历将成为一个永远都不能解开的谜团。
然而何一清有惊有悲,郭启华却是只有惊讶,但不感到悲哀。
因为他知道,这么好的东西,李小刚不可能只拿来当钻石一样的奢侈品,必定会派上大用,而要派上大用,那在他的农科所中就一定有迹可寻。
郭启华拉着何一清快走几步赶上史秋,说道:“我和一清对李小刚也是仰慕已久,今天就陪你一起去送送他。”
“你们也要去?”史秋吃了一惊,看着两人呐呐的说道。
何一清不知道郭启华打的什么鬼主意,此时也不好插嘴,索性当起了哑巴,任凭郭启华摆布。
郭启华点头说道:“是的,反正又不远,我们大家做个伴儿,路上也不至于太闷,对吗?”史秋认真的看了郭启华一眼,缓缓的摇头说道:“看起来,你对紫水晶还是不死心。
不过,我没意见,就像你说的,路上不用太闷了!”
此时的省城气氛一片深沉而盛大。
大街小巷上,几乎每一个店铺都挂起了白色的挽联,随风轻摆,倒也颇为壮观。
这让李小刚惊奇不已,甚至有些难以理解,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个万夫所指的‘恶人’死后竟然也会享受到如此隆重的待遇。
也许是为了表示对李小刚的尊重,更也许是不像触及李小刚这块藏在他们内心最深处的伤疤,李小刚的追悼会还在继续,但是大街上却再也不像以前,到处都能听到关于李小刚的议论。
“咦?她又要玩什么花招?”李小刚的眼睛一眯缝,在人群中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对这个背影,李小刚是充满了无奈。
爱吧,李小刚心里也说不准他对她的感觉是不是爱,反正当他看到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会感到不舒服。
恨吗?按理说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周启雄的身上,周启雄会比坐牢的下场更惨一万倍。
然而发生在董菲菲的身上,李小刚尽管气,但是却恨不起来,就好像是董菲菲只不过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在跟他恶作剧。
看到董菲菲在葬礼上几次哭昏过去,李小刚的心中也有些不忍。此时看到董菲菲一个人失魂落魄的向前走去,李小刚有些不放心的跟了上去。
忽然董菲菲招手打了个的士,的士带着她绝尘而去,看那架势是向着郊外。
“她去郊外干什么?”李小刚愣了愣,有些担忧的尾随了上去。
省城的郊外有一座算的上陡峭的山峰,名叫齐云山。
齐云山风景瑰丽,是s省有名的一个景点儿,山上有着全国目前保存最好的一座庞大古刹,被指认为佛教的中途发祥地,每年都能招揽大量的佛教徒前来还原,许愿和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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