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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医院的王晨皓根本没想到他已经成为了一对母女约定的考试课题。
他只是借用医生的平板电脑,不断的浏览着各种各样的新闻信息,惊讶的现之前关于他在学校的曝光帖子里关于姚美仁的部分,通通垫了底——不是抹杀,竟然是以另一种方式,让整个独立事件的社会关注度下降。
这让他不禁想起了前世。
前世姚美仁也是这样一步步蜕变,变成了一个手段高的人物。直到她摇身一变成为了姚家的女儿,他甚至不知道这个人是何时知道自己身世的——是的,并不是每个成功人士都喜欢低调,在王晨皓前世最后的日子里,姚美仁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在王傻子的面前,讲述自己的丰功伟绩。
其中着重叙述了王家人的蠢和她自己的英明果断。
里面的废话太多,王晨皓虽然已经拿回了全部记忆,知道的有限,其中一条就是,她说她早就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叫温丽娟,亲生父亲已经死了,她甚至知道温丽娟已经嫁入了姚家,所以才能那么快的找到。
姚美仁透露出来的内容,让王晨皓心惊。
以姚美仁的年龄,她当时跟回来的时候实在太小了,那个年龄基本上是不记事的。若是她一直记得,那她的演技实在太好,因为她和王父和王母撒娇都是那么自然,从小对他那么颐指气使的指挥着他做这做那。
但若是另一种可能……
想起那个自称金牌侦探的家伙给他的资料,温丽娟把姚美仁接进姚家,用的理由是当初失散,总算是找到了前任丈夫的女儿,王晨皓就觉得一阵不对劲:他相信那个侦探的判断,那个女人绝对是一个狠角色,一般这样的人,做事不会这么不周全。
前世那个女人,明明就办得很漂亮,她们母女,很亲热。
王晨皓一直往阴谋诡计上想,却忘记了像温丽娟那样的人,是绝不允许自己有污点存在的。就像前任姚夫人死去,她即使心里面再想要这个位置,却劝着同样着急的姚先生不要因为这点小事惹怒对他有助力的岳家,并劝导他守了一年孝。
多么的善解人意,多么的让人喜欢!
因为这个和她后来做的一系列举动,连去世的姚夫人的娘家人都对她观感不错。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都以为是原配的娘家人主动让她嫁进去好守着他们家的孩子,当年守孝一年的事,再没有人记得。
就连王晨皓雇佣的侦探也没查到这些。
这样一个事事讲究完美,从前任丈夫身上学到了谋定而后动策略的女人,怎么可能允许自己的女儿就这样粗劣的被推出来呢?她要给人打造一个印象,即使这个孩子没在她身边长大,也是能出落得大方高贵漂亮。
她自己就是招牌,相信一定能找到合适的联姻对象。
结果,没想到,就这么被毁了,被她从来没关注过的,大女儿以前的家人。
温丽娟怒火昭然,她的算盘被毁了——这,才是她真正愿意让女儿报复的真正原因,不然谁会惦记着一个连未来一定是个打工仔的大学生?她又不是那个小家子气的女儿,虽然出来了,还一直惦记着过去的东西,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也值得费劲?
也罢,就让这孩子消除自己的杂念吧,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温丽娟也不抽出时间来教,只是记得的时候把人带在身边,让她自己观察。
王晨皓不知道姚美仁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按兵不动,所以他把这些归结在了温丽娟的身上,事实上,这也算是歪打正着。在王建国被关进监狱以后,王晨皓还特地打电话给李玉秀说了,他不希望这件事母亲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那样会影响他们的母子感情。
所幸王母是真的放下了,听到自己儿子竟然是在学校大庭广众之下被打,竟然破口大骂王建国,让王晨皓第一次正面认识到了国骂的辉煌。王母似乎是特别愤怒,在得知儿子手臂是二次受伤,法院却只判了区区半年以后,更是说要给王建国好看。
弄得还得王晨皓安慰着降火,才答应完全不会管这件事,让那个人自生自灭。
王母以为这孩子始终还是正直善良,不忍心她再和那种烂人纠缠,却根本不知道王晨皓是担心前世的历史重演。连王母当他的面和王建国见面他都不放心,更别说现在要修养的状态了。
对他来说,既然这个人在前世能够毫不关心妻子的死活,这一次也一样。兰校医有个朋友在那里工作,都和她说了,在监狱里,王建国虽然只服刑半年,却因为被一些狱友知道了罪名后欺负,现在的样子虽不伤筋动骨,也算是有点惨了。
妻子林姝妹听说因为觉得丢脸根本没去看过一次,谁知道王建国会不会突然脑袋大水忽然想要珍惜前妻了呢?想起现在的李玉秀活力四射的样子,王晨皓真心觉得连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都吸引得了。
既然已经断了联系,还是不来往的好。
伤势稳定了以后出院,也不买已经装饰得漂漂亮亮的果篮,而是自己选了一些又大又好的水果带过去,王晨皓是真心的正式谢过了方医生。虽然这次一只手臂还是受了伤,好在另一只手臂经过异能的疏通已经好了,钢板也取了出来,目前恢复的势头良好。
王晨皓选的东西不贵,算是自己的心意,也不算受贿,方医生看着在医院里明显瘦了一圈的男生,最终把东西收了下来。
去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兰校医,王晨皓便把东西一并给了,因为听说兰校医特别想买一本老版英文原版书,他便让业务已经拓展了许多在网上也开了商店的店员看看能不能收购,也算是他运气好,还真碰上了一个卖家,有多余的一本,为了要店里的至尊卡以多一倍的价钱把书卖了。
王晨皓拿到货以后,不禁感叹店员的用心——收购的那一个专门找了修书的人,把书脱页散页的地方重新弄好,又弄上的一层保护的薄膜,整本书拿出来,其实和新书没什么两样。
弄得兰校医大为开心,还差点做出拥抱和亲吻的动作。看着因为离得近而被死死勒住的方医生,王晨皓觉得兰校医的战斗力真心凶残。
兰校医觉得满意,自然是让王晨皓早点回到了学校。终于脱离了满是药水味儿的地方,闻着太阳晒出来的新鲜阳光的暖暖味道,王晨皓在放松了的同时,想起来一件事,在日后风靡的健康节目中说过,这种阳光的味道实际上是螨虫被烤焦了的味道……
不知怎的突然觉得毯子有点脏。
牙膏三个月换一次,毛巾三个月换一次,枕头半年换一次,王晨皓生怕自己忘记,在日历本上画了好几个大大的圈。解决了这种小的隐患,王晨皓这才有心思看自己住的卧室,这不看不知道,一看他又忍不住想挽袖子拖地。
那些有油的地方反射出来的光线实在刺眼。
还有垃圾桶,一次性饭盒也就算了,果核也可以忍受,瓜子壳和不知名的黏黏的东西……就这么挂在垃圾袋的边缘真的好吗?
而且还是高高堆起的状态!
刚回学校的喜悦一下子就被冲淡了。
拜托!他是被校医按在病床上说必须卧床静养一周,不是卧床静养一年,那两个室友他都见过,不过是爱玩而已,不可能把宿舍弄得这么乱啊?
王晨皓开始觉得,他们把垃圾桶藏在最角落的地方,又把上面沾了好多水和胶一类东西的等身高大镜子藏在不见人的地方,还真的是一种明智的决定。
男生的宿舍啊!
当马骏回来的时候,王晨皓甚至没认出来是他。在一起同进同出几天了,马骏因为一定要去德国留学,对自己的要求简直是十分苛刻,他从来不会允许自己衣衫不整的出现在众人面前,即使是刚起床也一样——他是唯一一个装了床帘的男生。
就是这样一个注重外表注重细节的人,竟然累得和死狗一样,整个人低垂着头,不长的头似乎整个贴在皮肤上,更别说那些带着些污黑的汗渍,如果不是身着长衣长袖的军训服,只怕会看起来清爽一些。
“你这是怎么了?”王晨皓问道。他知道在有些进步的地方,军训从初中开始就有了。但在他们那里,如果不是市里面的学校,是基本上请不到部队的人的,无论是驻扎的6军还是消防队的消防员,一个都请不到,所以在他的印象中,军训应该是一件特别荣耀的事。
而不是像这样一般,简直像是一场折磨。
马骏有气无力的看了王晨皓一眼,摇了摇头,接着一步一步的走向洗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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