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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门大开。
一辆马车徐徐而入。停稳后,赶车的张翁扶着张小胖的食母,含笑下了马车。
张小胖和他爹没来。
宾主落座,锦衣妇人双手奉上礼单。
马蹄金饼十块,上等麻钢一锭,长乐明光锦一匹(四丈),白封皮一张。
我去……
一颗熊胆这么值钱?
等等,白封是何物?
与刘备并排跪坐在母亲身侧的公孙氏,小声说道:“《淮南子》有云,封修蛇,蚕食上国。封,又名封豕。白者,白蹄也。《诗经》上也说:‘有豕白,涉波矣。’说的就是白封。”
原来就是白蹄大野猪啊……
小胖子顿时了然。
等等,为何把一张白蹄大野猪皮,列在最后?
见小胖子还没醒悟,公孙氏又小声道:“白皮,世间珍宝。以此为甲,刀枪不入!”
“……”小胖子的眼神说明一切。有没有水火不侵?
这根本就不科学好吗。
怎么说呢,这个时代的人们,对反常则妖的变色野兽,还是很有感觉的。什么白老虎,白狮子,白犀牛,诸如此类。
野猪大都是黑的。出了一个白蹄,顿时身价暴涨。被传的神乎其神……
等等!
三叔不是行家吗?
此中关窍,一问便知!
送走张小胖的食母,刘备急忙请来三叔刘武。
别说,三叔的眼神,很能说明其中关窍!
原来,狩猎之人皆知,野林中最不好惹的就是野猪。其次是狗熊,再次是虎豹,最次是豺狼。
野猪不好惹的地方在于,它没事就找松树蹭痒。粘了一身松油,松油又沾砂石,久而久之,砂石深嵌皮毛,浑然一体。野猪皮就变成了一副天然铠甲,刀枪不入。
“需一箭中目,由目入脑,方能射杀。”三叔比划着自己的眼睛。那头大狗熊就是三叔从眼睛射杀的吧。
小胖子急忙将白封皮放到廊前,迎光细观。果见皮内嵌满了砂石!
金饼和锦缎不稀罕。上等的麻钢也还好。关键是这张白封皮,实在是太过珍贵。
想必是张屠家压箱底的宝贝。
话说他们家世代为屠,保不齐从哪弄到了这张白野猪皮。
麻钢交给三叔,打一把趁手的剑。野猪皮嘛……不着急。
现在做了,以后就不能穿了。等身形长成,再觅良匠不迟。
按照双手过膝的正常尺寸,不吃太多桑葚的话,应该能长到八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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