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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女孩简短的叙述,王阿贵明白了自己判断的果然不错,那个传说竟然不止流传于市井,还流传于江湖道。
江湖道,并不只存在于小说之中;也不仅仅是电视剧上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一种地下势力,就像太极的阴阳两面一样配合着中央ZF维护着国家的平衡与稳定。黑社会根本无法和江湖道同日而语,充其量只能算是江湖道最底层的末枝。江湖道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存在,而江湖道的代表就是众所周知的——洪门。
在市井中曾经流传着一个传说,只有至邪至阴的女人才能纹得起烛九阴;只有至刚至阳的男人才能扛得动八荒火龙,就像白虎配青龙一样,这两种人如果能相遇就像干将莫邪换剑联姻一样是天生的绝配。而能扛得动烛九阴的女人,绝非一般男人敢染指的,这种女人只属于一种人——杀手,而且是被江湖门派从小训练出来的杀手,就像古代的日本忍者一样,有着巨大的威力却终身得不到承认,从生到死只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工具而已,听着很酷很有型,实则却有着凄惨而悲凉的人生。
王阿贵在部队里听说过这个说法,但他不是江湖中人,这个传闻也就和“能扛得动关二爷的人定然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一样都是道听途说。至于八荒火龙,当年的王阿贵还是很珍惜小命的,他可不认为自己能扛得动八荒火龙,但是自打有了母体护甲和生物发动机以后,王阿贵突然有了一种舍我其谁的气概,他突然觉得自己扛得动八荒火龙,于是就把母体变成了八荒火龙样的纹身。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传说竟然是真的,而且就像青龙白虎一般深入人心,以至于嫣云看见他的纹身后毫无理由的就敢相信他,女人毕竟是感性的,而且嫣云来自于江湖道从小受这种说法的熏陶更是深信不已;但是自己竟然也会毫无理由地相信一个陌生女人,还是如此邪性的一个女人,王阿贵突然觉得很多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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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怎么就不知道害羞呢?我可是一个陌生男人啊。”王阿贵苦笑着转动着八一刺烤着一片兔肉,一边啃着手中的压缩饼干一边问道。
“嘻嘻!都被你打屁股了我还需要害羞么?你是我男人啊!”嫣云高兴地摇了摇头,狭长的丹凤眼中是无尽的幸福。杀手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爱恨情愁,但是很少有杀手能摆脱这种命运,更多的是终其短暂的一生一直作为一个工具而存在,直到死亡,然后像件破旧工具一样被抛弃。嫣云懂得,作为一个“工具”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可以撒娇的怀抱简直就是老天开眼了。
嫣云笑得很有亲和力、如清风、如暖月、亦如爱人的贤美,从这幅笑容上根本看不出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王阿贵想,哪怕是女人见到了她的笑容也想不起来嫉妒吧?
“这我信,见到你背上的纹身还有哪个男人不吓死?”王阿贵笑了笑说道,敢纹烛九阴的女人一般男人就是让他碰他都不敢碰,就像白虎女人一样,不是谁都有胆子娶回家的。
“吃了很多苦吧?淋了一天雨了多烤烤火别发烧了,这荒山野岭的发烧了可不好,明天我们的人才能过来。”王阿贵心疼地说道。进了洞他才发现嫣云的手腕、脚踝上有一道道黑紫的淤青,身上也有绳索捆扎过的勒痕和几道青紫的鞭痕,已经凝固的血液在她那煞白的肌肤上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一双修长的玉足已经血肉模糊,这是在沙石地上赤足奔跑的结果,谁下的手,王阿贵会让他用命来偿还。
“没事,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脚已经洗干净了,不会发炎的。他们以为几根绳子就能捆住我?嘻嘻!没想到被我跑掉了,还杀了他们几个人;唉,只是苦了那几个女孩子了,多小的女孩啊受那么大的罪,可惜她们没有跑出来。”嫣云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同情和心软,可能那声叹气都是为了照顾王阿贵的心情。能扛得动烛九阴的女人果然够邪性!王阿贵看了眼嫣云那紫黑色的头发心中暗道。
“这点雨才不算什么呢,我们以前练功的时候,就穿一身单衣在瀑布下一坐一天一夜不能动弹呢,还是冬天,这才淋了多久的雨呀?不过看你光着脊梁也没事呀?”嫣云瞪着好奇的眼睛打量着只穿一条裤子的王阿贵,那条红色的八荒火龙随着他的身体晃动若隐若现。
“嘿,这点小雨不算什么,一年四季我都是一条裤衩加一身单衣,最多冬天套件军大衣。”王阿贵说起谎来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轻轻松松挂微笑,比起嫣云的抗寒能力他差的太远了,难不成他说我有生物护甲?丢死人吧。
“真厉害呀!我男人果然不一样。”嫣云一边咬着压缩饼干一边自豪地说道,根本不在乎她才和王阿贵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可见江湖儿女对那古老传言的尊崇已经深入骨髓,“这群坏蛋,衣服都不让人家穿,真够可恶的,要不是保护那个老太太我早就跑了。”
“那你怎么这么晚才跑出来?还挨了打,值得么?”王阿贵意识到嫣云和伊丽华的感情并不深,可能只是临时被抽调过去的。
“我已经尽到心了,按照规矩老太太离开了我的保护范围我可以选择自行逃跑,而且我也不知道那老太太被关到哪了。只是可怜了那几个小姑娘,她们比我重要,受的罪也比我多多了——没办法,这就是高级警卫的命,尤其是她们这种世代警卫。”嫣云一边咀嚼着压缩饼干一边好奇地打量着沙土洞。
王阿贵看着嫣云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咧了咧嘴,好像那一身伤痕都不是她身上似的。不过也是,嫣云来自于江湖道,远不如正儿八经的贴身警卫知道的多,那帮人没把她当回事,而且这么高的个子人家也许只把她当个除了能打外什么也不知道的小配角了。
“嫣云,你是打小训练出来的杀手吗?是哪训练的?”王阿贵看了看兔肉已经烤好了闻着挺香,于是递给嫣云。救人的事情不急于一时,必须等吃饱了再说。听嫣云的说法这次救人可是要潜入戒备森严的驻军点,其危险可想而知,而且嫣云也不知道伊丽华是否和她们关在一个地方。
“是呀,从小就训练出来的,是洪门训练的呢;其实呀,江湖女杀手不一定都是电视上演的那样标致,而是高矮胖瘦美丑都有的。”嫣云幸福地接过了王阿贵递给她的兔肉,仿佛他亲手烤好的东西是最香的,远胜过她保护的重要人物请她吃得山珍海味。
“洪门从北洋时代“”开始就一直在向国家重要人物提供保镖,每一个过去的保镖都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杀手,除了中央警卫团的特高级保镖外,高级警卫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来自参加过实战的部队,另外一小部分来自于世代警卫世家,大多数都是从各个江湖门派保送的保镖中挑选的。”嫣云笑了笑继续说道。
王阿贵点了点头,这和传闻差不多,真正的国家高级保镖无不来源于生死场上的骁将。古语有云:无限尊崇时,险象环生处,任何事情都是风险和收益共存,越高的位置却越是最危险的地方。杀人的方法太多太多了,古往今来的刺杀术堪称博大精深,刺客也未必都是杀手和特工,这导致警卫工作十分难做。
而只有真正从杀和被杀中磨练出来的精英才能真正称得上防刺高手,然后才有可能成为高级警卫。仅仅能打?对不起,连次级警卫序列你都进不了,钢索铁甲能打吧?却只是个团长的警卫。而且很多重要人物都喜欢任用从老一辈都担当警卫的警卫世家子弟,这种人虽然少,但都是贴身的亲随,知道的事情也多,但是这些人死得也是最惨的,王阿贵想起了代安阳说过的话——看来代家两姊妹的家世不简单啊。
“你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王阿贵看着这个仿佛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傻妮子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杀手么?怎么看怎么都像个“神童”啊?
“八岁?还是十岁?记不得了,这十年杀的人太多了,直到两年前进入高级警卫序列才清闲了两年,结果又碰到了这活死人横行的时代。”嫣云嘴里叼着一片兔肉,眼睛盯着洞顶做思考状,此时可爱的表情才真正属于她这个年龄段。
爷爷的,八岁,八岁老子还拖着木棍当马骑呢。王阿贵抹了一把汗,这江湖门派训练出的杀手果然非同一般,也只有这样的杀手才能担当起国之重任。用杀手当保镖就像当过警察的劫匪和当过劫匪的警察一样,都是专业领域内一等一的高手,实践出真知,只有他们才懂得对手的心理和路数,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一颗如铁石般冷酷的心。
“老公你不用担心的,女杀手的生活不是电影小说中写得那样的,杀人不过是一门职业而已,就像那些写字楼里的女白领一样,出卖不出卖身子看个人所愿喽。我还是处女的,我的身子要留给那个能照顾我一生一世的男人呢,嘻嘻!”嫣云看出了王阿贵的眼神有点不对劲,但是她误会了,她以为王阿贵担心她不是处女呢,“其实我这么大的个子还是女扮男装的时候多呢,要不你检查一下呀?嘻嘻!”
“不不不,老公相信,老公相信!”看着嫣云嬉笑着就要张开赤裸的双腿,王阿贵赶忙摁住了她的腿,一会儿还有正事要办呢,这要控制不住还了得?不过这傻丫头的心还真细,就是年龄太小了点。
“你不会以为我很冷酷无情吧?”嫣云看见王阿贵只顾着抹汗了赶紧问了一句,估计能让她这么关心的人只有她父亲和她师父了吧?看来王阿贵又是磨又是诱惑又是吓唬又是打屁股的彻底解开了她严封在万年冰层下的那颗火热的心。其实王阿贵不过是捡了个巧,先是坠机又是丧尸加逃亡,然后被捕、受刑、再逃亡,大雨、饥饿、追杀、恐惧已经把嫣云那杀手钢铁般强韧的意志和冷酷戒备的警惕性磨得差不多了,王阿贵不过是压垮这堵心墙的临门一脚而已。
“不,就像你说的,杀人不过是一份职业,和写字楼里的白领一样的职业;什么人被杀,什么人去杀,都是有原因的。没人会雇人去杀一个打工过日子的普通民众吧?所以谈不上什么冷酷不冷酷的。什么是无情?什么又是有情?一切都是无常,一切都是奈何,在外人眼中你可能是勾魂女鬼,但这并不耽误你是个贤惠的妻子、慈爱的母亲,难道不是吗?”王阿贵笑了,他喜欢这女孩的阴冷中带着的柔情,就像宋婉儿那刚烈的性子绽放出的温柔一样动人心魄。
“嘻嘻!你说的真好哦!比我师父说得都好,她个老顽固,就是转不过那个弯弯绕。”嫣云乐呵呵地拍了拍巴掌,就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一样爱闹腾,“勾魂女鬼,我是聂小倩呀聂小倩,嘻嘻!”
“不过,嫣云,咱先说好了,我可是有正房的,咱可不兴小三那套。”王阿贵开始头疼这姐俩以后怎么相处,这女孩看着笑的挺柔情万种,那只是在自己面前,在其他人面前保不定是什么样子呢,别到时候惹急了把宋婉儿打一顿可就麻烦了。
“无妨,咱江湖女子都很守妇道的,我喊她姐姐就是了,侧室要有侧室的规矩,我懂的。”嫣云很不在意地继续咀嚼着手中的兔肉。江湖道中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江湖道上的女人要比市井中的女人更懂得这个规矩,同样的,她们也比市井中的女人更能适应这个末世。
“差不多吃饱了吧?我去给你找条裤子穿,然后把摩托车推过来,咱去救人。”王阿贵看嫣云吃得差不多了说道。
“不要!我不穿他们的裤子,我穿你的,还有你的鞋。”嫣云撅起嘴摆出一副撒娇的样子表示自己不愿意。
“哎哟,糊涂了!行,吾去也。”王阿贵一拍脑袋暗道自己真糊涂,怎么能让自己媳妇穿其他男人的裤子呢?就是死人的也不行。
“郎君啊~你快~去快回吧,嫣云那~在这里~盼着郎君归啊~......”嫣云伸出兰花指摆出一副唱戏的样子笑嘻嘻地看着王阿贵,清脆而又灵婉的声音唱着改编得《杜十娘》还真有那个样子。
“娘子稍~等片刻~夫君去去就回~”王阿贵做出个踏罡步的样子笑道,嫣云还真会配合,宋婉儿就不搭理他那么多,宋婉儿比较鄙视古代的那种说话方式,从来都不和王阿贵唱戏。王阿贵唱罢抽出54手枪,一头扎进了大雨瓢泼的无尽黑夜。
...
嫣云把手伸出洞外洗干净了手上的油和饼干渣,轻轻地拿过那条八一杠,七斤多的八一杠在她细长的手掌上翻了个圈,就像一段树枝般轻巧。嫣云擎起枪对着外面的黑暗瞄了一下准星后轻轻地笑了一下,看样子对王阿贵的修正结果很满意。
接着嫣云拿起退掉的弹夹,清点了一下子弹然后给步枪上膛,接着“哗啦”一下拉动了枪栓,于此同时,她那张亲柔的笑脸突然变得狰狞、阴毒、煞白,犹如修罗般恐怖,就像勾魂女鬼勾引人时笑若天仙,准备吃人时却狞若修罗;她把枪放在白皙得像纸一样的大腿上,发着紫光的眼睛仿佛穿透了无尽夜幕般射向远处,那里,她的同伴正在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直到摩托车的轰鸣声停在沙土洞外时,嫣云狰狞的脸庞才变成刚才那一幅亲切柔和的微笑。
“95式用的怎么样?”王阿贵放下两条步枪和一个95式弹夹,然后飞快地脱鞋脱裤子,看着嫣云若隐若现的黑色森林王阿贵只能用眼睛看看而已,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办,至于鱼水之欢,还是到有了空吧。
虽然王阿贵已经支起帐篷很久了,但是却依然能够做到心无旁骛,每一个活到今天的人无一不是自控能力超强的人,这一年多来又是人又是鬼又是活死人,每一个幸存者面对的东西都太多太多了,没有自控能力的人早就被无情地淘汰。
“嗯,可以的。”嫣云接过王阿贵的裤子和鞋飞快地往身上套着,其速度之快就像她刚才出手的一刹那,动作让王阿贵有些眼花缭乱。
“你有多高啊?”王阿贵系上鞋带后看了看自己的裤子在嫣云的大长腿上变成了七分裤、44码的军靴嫣云那双匀称有致、白皙瘦长的脚穿上去竟然刚好合适;一米三高的沙土洞中,嫣云只能坐在地上换衣服扎武装带。
“你猜呢?”嫣云插好弹夹扎好马尾辫,拿起95式步枪冲王阿贵嫣然一笑:“出去比比个子?”
“算了吧。”王阿贵想起来钢索和叶清儿亲热的样子就有些哆嗦,队伍里最高的就属程飞了,18cm的个子,这个嫣云别看是个女人,估计一米九都不止,长这么高的个子竟然还这么漂亮也真难为她了。
“190cm呢,赤脚的,想不到吧?和世姐张紫琳差不多呢,比你高一个头,嘻嘻!。”嫣云已经站在洞外了,伸出手递给王阿贵。
“好!老郑家以后终于可以摆脱矮个子了。”王阿贵拉着这只比他的手还长半个指节的玉手钻出了沙土洞;嫣云的个子让他想起中国第一位世界小姐张紫琳,当年这位身高186cm的世姐凭着其知性、美貌和完美的身材比例俘虏了万千粉丝的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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