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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就算连在董佳言的身上都不曾有过的。
郁斯年并不是一个重欲的人,但是在这几场屈指可数的欢爱中却让他发现自己好像越来越爱这个小女人的身体了;
明明,这个小女人长得并不是非常漂亮;明明,这个小女人的身材一点也不能够跟那些嫩模辣妹们相比。
可是,他就是爱上了;沈希曼的身体好像就是罂粟一般,让郁斯年爱上了这个小女人的味道。
沈希曼永远都不会知道,其实就在几个小时之前郁斯年的身体正经历着一场“水生火热”的煎熬。
他,被人下药了;药性极烈的春/药。
至于是谁,当然是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而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他郁斯年自然是不会轻易放过。
忍受着爆发的*,痛苦地郁斯年让暴雨淋湿自己。
其实,在沈希曼看到郁斯年的时候,那春/药的药性已经被消除地差不多了。
沈希曼也永远都不会知道,就因为她无意识的动作滑落了身上所披着的那一件真丝睡衣外套,而露出了她里面性/感的吊带睡裙,半露不露的香肩锁骨让好不容易才压制下去的*瞬间又苏醒了。
当男人*苏醒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这一场欢/爱的无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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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斯年承认昨晚是疯狂了,但是最终他把昨晚上的这疯狂行为归结是因为他被人下了药,是药性所致。
是的,没错,就是因为药性所致。
或许冠冕堂皇一些: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在他们的认识世界里面,性和爱是完全可以分开的。
不是吗?
当然是!
掀开薄被下床的那一刻,郁斯年无比坚定地认为。
然而,这好不容易被树立起来的坚定却是在郁斯年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看到床前凳上整整齐齐放着的衬衫,裤子,袜子,领带,皮带还有袖扣和这被精心搭配好的衣裤边放着的一张便利贴时,被撼动了:
熟悉的字体,熟悉的话语就这样硬生生地落入到郁斯年的琥珀色的瞳仁里:
西装就挂在衣柜里,就是烟灰色斜条纹那一件哦!
娟秀的字体,透着主人的调皮;难得的调皮。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在字体上这个小女人才展露出她真实的一面。
郁斯年拧起眉心的同时,一种熟悉的感觉便涌上了他的心头:三年了,这样的早晨,这样的“交流方式”郁斯年又怎么会不熟悉?
沈希曼很居家,不可置否的是这三年来,对这个家她打理得是井井有条的。
沈希曼亦是一个对做任何事情都很讲究条理的人,她喜欢在做事之前统筹规划好一切;她喜欢干干净净,不喜欢毫无章法;
郁斯年明明知道,却还十分故意地以“找不到领带亦或是袜子”为由,将原本收放地整整齐齐的衣柜捣腾地不像样。
而沈希曼呢,只能够迁就他改变策略:
郁斯年,怎么能够不知道?
这三年,只要是自己在家的时候,沈希曼便是会将帮自己配好的第二天要穿的衣裤以及加配的领带,在前一晚放在床前凳上;
如果说,一开始郁斯年对沈希曼的做法还会皱眉而面露不悦之色的话,那么久而久之,他似乎也就习惯了,习惯每天早上会在床前凳上看到那被沈希曼在前一晚上整齐放好的衣裤;
恐怕,就连郁斯年都不会意料到:原本只是想着要刁难挑刺沈希曼的故意行为到了最后竟然变成了一种习惯。
默认的习惯。
还有一点郁斯年不得不承认,那就是沈希曼很会搭配;她搭配好的衣裤大气沉稳,却又不失时尚。
当然,这些话郁斯年是绝对不会对沈希曼讲;正如同沈希曼不会告诉他郁斯年,其实这是这三年以来,能够为他做这些事情对于沈希曼来说是有多么的开心!
尤其是提笔在便利贴上写上那寥寥数语,以这样一种无声的方式与这个男人进行交流时。
女人的心思男人不知道,男人的想法女人也猜不到。
多么特别的存在!
只是…………
眼眸微眯,郁斯年瞟看到的是那娟秀字体后面附加的一行字:
有些陌生!
这几天要加班,晚上就不回来了。
晚上?加班?不回来?
郁斯年眯起的眼眸当中划过一抹就连他都察觉不到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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