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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女人果然是在虚张声势。”
方彤的血还没有变冷干涸,刚刚咽气不到三分钟,身体没有开始僵硬,这个时候阿坤已经从被衣服堆满的衣柜里翻出她的笔记本电脑,开机后发现,这个生活邋遢毫无章法的女人,果然连密码都懒得自己记。
戴着黑手套的双手十指飞快的在键盘上操作,很快调出方彤记录密码的文档。
大概是为了设定不同的密码组合,以防止一个账户被入侵会连累其它相同密码的账户,所以方彤的社交网络聊天软件、邮箱、银行账户都分别用了和自己身份字号、手机号码毫无关系的密码组。但是由于组合繁琐,方彤这样的酒鬼怕是自己都会忘记,索性就将它们记录在一个电子文档中,还设定了“隐藏”。
这样拐弯抹角的步骤乍一听有些复杂,然而却是任何一个可以熟练操作电脑的人都能找到的。何况是阿坤这种杀人成瘾的高智商凶徒,在挖掘猎物的个人*,溜门撬锁,处理尸体上,都是熟练工种。
这会儿,阿坤的嘴角挂着嘲讽的弧度,将电子文档中的密码黏贴到邮箱的密码输入框中,点击确定,邮箱登录。
果然,草稿箱中迸出一封存稿邮件。
点开一看,阿坤的原本带着笑意的目光,不由得定住了。
笔记本屏幕上溢出来的白光罩进阿坤的眼里,仿佛在那片阴测测的黑中浮上了一层白昼,阿坤一眨不眨的望着这封方彤用来要挟bill的所谓告密邮件的发送时间和收件人,隔了许久,才轻轻的眨了下眼。
呵,有意思。
发送时间确实是一个小时后,也就是上午十点。
阿坤撇了下嘴,竟带着一丝戏谑,他将时间删除重新设定,赫然成了上午九点二十分。
——时间提前了四十分钟。
与此同时,阿坤微微抬眼,目光越过笔记本屏幕的上缘,望向已经将方彤的尸体打包捆绑的大型旅行包中的bill。
为了有效地节省空间,方彤的身体必须呈蜷缩状,双手后绑,双腿蜷缩至胸前,并且要将头尽量埋低。
做这一整套工作之前,需要现在地板上垫上一大块吸水力极强的棉毛制品,bill从床上抽出来一张毛毯,覆盖在已经洒了一地血的地面上,并将方彤搬到毯子上开始捆绑,最后还要用一比九十九的漂白水洗过地板,这样才能有效地破坏dna的排列组合,就算是后期用蓝光检测到人血,并采集到样本,也不能检测出完整的dna结构。同样的,即使bill在进行这一套工作时留下了自己的皮屑和指纹,也会被漂白水破坏掉。
阿坤带着颇为欣赏的目光望着bill利落的动作。
在bill双手忙碌时,他的大脑是放空的,只专注在这样的专业操作上,暂时放下了其它思绪,诸如他是否该继续助纣为虐,诸如要不要就这样去自首,现场采证的结果可以证明他没有参与凶案。
人在极度专心的做一件事时,是无暇理会外间的一切的,尤其是bill这样热衷与医学事业的性子。而事实上,撒过一次谎的人就不得不用一百个谎言去掩盖第一个,上了贼船一次就是不归路。
见bill已经将毛毯包好,扔进了洗衣桶里,并将自己身上暂时用来防止沾染血渍的塑料布也摘了下来一并扔进去,同时灌入清水和漂白水。
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用火烧,然而bill没有打算将这个屋子都点了,更不会将这些沾了不知道多少证据的东西带出这个屋子。“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这是法证之父艾德蒙.罗卡说过的话,所以眼下最好的处置方式就是不要二次挪动运输,而是就地解决。
洗衣桶开始运作,声音很大,这种洗衣桶型号老旧,勉强还可以用,幸好马力十足。可透视的原型盖子里,塑料布和毛毯在淡红色的液体中翻滚着。
立在桶边正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的bill,望着脚面已经出了神。经过刚才的一番折腾,他的胸膛尚在剧烈起伏,头上出了汗,幸好用帽子罩住了,否则汗水流下来也会制造痕迹。
阿坤收回了观赏的目光,心情极好,这时又一次将目光投放在那封存稿邮件的收件人上。
他突然感到了一丝后悔,也许不该这么早杀掉方彤,尽管表面上看那只是一个蠢得不能再蠢的女人,可让人意外的是,她对这封邮件的设定很有意思。
方彤居然将收件人设定为“樊小余”,真是太有意思了。
不知道樊小余收到这封邮件后,会作何感想呢?
第一时间否定邮件内容的真实性,将信任毫无保留的送给bill?还是通过前一天晚上的女死者liliai脖子上的刀口,联想到bill的刀法?
阿坤就这样望着那三个字出了会儿神,直到bill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他身边,眉头紧皱,目光不可置信的盯着笔记本的屏幕。
【收件人:樊小余】
而现在距离发送时间,就只剩下二十七秒。
bill立刻出手,要抢过操作权。
阿坤却也不慢,在bill拽走鼠标的瞬间,手疾眼快的笔记本合上。
笔记本瞬间进入休眠状态,阿坤将它夹在腋下,向旁边跳开,躲过了bill的抢夺。
bill瞪大了双眼,脸色很白,双腿岔开,微微倾身,呈现要进攻的姿势。
而阿坤则有意识的侧过身,将夹着笔记本的手臂置于后方,另一只手上这时多了一把手术刀,刀尖明晃晃的,上面还站着方彤的血,正对准bill。
时间只剩下二十秒,显然不够时间让两人恶战,即使bill赢了,也会超时。
阿坤要做的仅仅是拖延这二十秒。
bill气急败坏道:“你把笔记本给我,邮件不能发!”
阿坤却笑得很开心:“为什么不能,我挺好奇的,樊小余收到邮件会怎么做,难道你不好奇吗?这是检验你们之间信任的最好机会。再说,杀人的是我,你心虚什么?”
bill急切的喊道:“没时间了,快给我!”
bill又向阿坤逼近几步。
阿坤口中发出“啧啧”声,轻慢的说:“我会再杀人的bill,你我都知道,早晚大家都会知道你和我是一伙的,咱们是个'tbeshy!”
阿坤越发轻佻,bill就越暴躁,此时此刻再也顾不得那么多,脚下一跳,身体就像阿坤扑了过去。
两个男人瞬间滚到一起。
与此同时,二十秒滑向终点,邮件发出……
阿坤摔在单人沙发里,沙发撑不住这样的冲击力向后仰去,发出巨响,bill的头则“碰”的一声撞到重物,一时间眼冒金星。
笔记本滚落在一旁,摔成了两半。
阿坤最先回复行动力,撑着地面,同时伸长手臂,将笔记本重新够到手里,随即爬起身。
bill甩了甩头,试图清醒,半仰在地上,正要翻身爬起来。
就在这个瞬间,那扇并不隔音的窗户外,却传来一记短暂的提示音。
这声音一点不陌生,恰恰是有新邮件的提示。
bill和阿坤同时一愣,面面相觑一眼,遂一同压低身体。
bill爬起来,透过窗帘的缝隙看向窗外,而阿坤落后了两步,则全身紧绷进入戒备状态。
窗外的矮阶下街道旁,已经多了一辆车,车上走下两个人,一是樊小余,二是时夜。
屋里两人看的真真儿的,樊小余走下车子,正专心看着手机,并没有注意到旁边bill的车子,反倒是时夜侧首看过去,目光有一瞬间的凝固,正落在车牌号上。
与此同时,樊小余手机上的邮件已经滑开。
【发件人:方彤】
***
时间倒退回一个半小时前,liliai死后第二天,早晨八点二十分。
早晨一觉醒来,樊小余破天荒的没有去晨运,而且还比平时晚起了一个小时,她洗了个澡,将自己整理利落后,下了楼就见时夜已经在厨房里忙活了。
樊小余没吱声,目光一扫,见餐桌上放着一个很厚的画本,以及一叠白纸。
她坐了下来,拉过画本,就见摊开的那页上是用彩色铅笔画的惠丁顿牛排,旁边密密麻麻的笔迹,字迹苍劲有力,尤其是夹杂其中的一撇一捺,末端上扬飞舞,透着神采。
樊小余又翻了翻那几张纸,已用黑色笔简单画出了表格,并注明了一周七天,一个月三十天,并且将画本中的菜名在经过挑选后逐一誊写。
看来,前一天晚上她要求附加的菜谱条款,某人已经开始着手了。
樊小余撑着下巴,又瞄了两眼,用了很大的力气才将眼神从那个画本中□□,加上炉灶那边又传来香味,感觉整个人的食欲都被调动起来。
樊小余想了想,严格来说她自认不是个口腹欲很重的人,生活作息有序,饮食清淡,又不喜欢沾酒精,平日的消遣就是做运动,怎么就一直没有发现自己对美食没有抵抗力呢?好像那些世界闻名大厨做的菜,她也是吃过的啊。
樊小余本就是个性子里有点小较真儿的姑娘,有时候一个事想不通就会使劲儿想,好像非要将固若金汤的墙顶出一个窟窿才肯罢休,这会儿一琢磨就发现很多事经不起细琢磨,一时间竟然对那些所谓世界大厨做的美食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樊小余发了会儿愣,还是想不起来,直到时夜不知何时已经关了炉火,端着两个白瓷盘子放在餐桌上,这才将樊小余拉回现实。
樊小余一怔,随即将盘子里的培根送进嘴里,瞬间就感觉到味蕾分泌的快感,不由自主的发出“嗯”的一声,说道:“味道真不错!”
那边时夜刚拿起叉子,还没碰到食物,就听到这样的赞美,着实愣住,定定的看了樊小余片刻。
樊小余拨冗间抬了下眼:“怎么?”
时夜下意识道:“难得听到你的夸奖。”
樊小余不假思索的回:“不会,你有很多优点啊,我肯定不止一次说过。”
两个人相处,若是一个人钻起牛角尖,另一个必然会被带动。
樊小余的回应反倒让时夜放下了叉子,双臂架在桌面,嘴角要笑不笑的样子,好像这个话题有什么值得深聊之处,竟让他感到兴味。
“嗯?什么时候?”
樊小余咽下一口食物,记忆力瞬间堪比金鱼,几秒钟就忘:“什么什么时候?”
时夜提醒:“你说你不止一次说,我有很多优点,什么时候?”
樊小余皱了下眉,陷入短暂的沉默,一来觉得早餐时间被这样盘问很让人不耐烦,二来还是稍微回想了一下,这才顿住。
樊小余一沉默,时夜就来了劲儿,与此同时又觉得此情此景好像分外熟悉,可他分明记得他和樊小余事实上并没有很熟,在这栋别墅里进进出出时,也不过是见面点头,连微笑都敷衍了事的关系。
这会儿也不知怎的,时夜竟然想逗逗她:“不然你举几个例子,我有什么优点,我也好和自己心目中的对应对应,看看大家口味一致。”
说话间,时夜刻意倾身,背着窗户的身体,被洒在背后的阳光罩上了一层光圈,脸上的轮廓仿佛被阴影衬托的更加立体,那双眸子带着笑,就像是平静的湖面被蜻蜓漫不经心的点过,划开一小片涟漪,一点点扩散,又归于平静。
樊小余一时间看出了神,脑海中突然闯入一句话:“哦,你厨艺是不错,正好我家里有个大厨房,平时除了让我放兵器也没开过伙,你来了可以随便用,我不介意。”
“兵器”,什么兵器?
樊小余眨了眨眼,那句话又从脑海中挤了出去,像是没进来过,后脖颈攒起一小撮战栗,她不答却反问:“时夜,在昨天以前,我都吃什么?”
时夜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问的一愣,随口说:“你我都是各吃各的,你的伙食由秘书负责。”
樊小余垂下眼,喃喃道:“那我真该炒了她,这么长时间竟然没让我吃过一顿好的……”
时夜不禁扬眉,笑了:“以后家里厨房的事,都归我。”
樊小余一下子抬起眼,撞进对面那双漆黑的眸子里。
这句话也仿佛有了重声效果,好像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人也曾经这样对她说过,用的也是这样的语气,那双眸子也是这样的黑。
***
樊小余愣神的时候,时夜已经离开了座位,折回来时手里多了一些文件资料和一个小塑料袋。
时夜见樊小余的盘子已经空了,她整个人盯着桌面发呆,以为是她吃的太饱血液涌进胃部正在放空,遂将东西放在一边,将空盘子收了放进水池。
等时夜再回到桌前时,樊小余已经拿起资料开始翻看,而且看得很仔细,好像刚才出神的并不是她。
樊小余:“这些是命案那晚的宾客名单资料?”
时夜:“嗯,刚才你公司的助手整理好送过来的。资料上画圈的当晚都有来。”
樊小余粗略的扫了一遍,说:“那天晚上可不止这些人。”
时夜:“自然有很多人浑水摸鱼。”
樊小余又捡起旁边的小塑料袋,倒出里面的东西,是一枚镀金的时装戒指,用料和做工比较粗糙,设计是抄袭某奢侈品牌,显然是个山寨货。
“这又是什么?”
时夜:“这是在大猫别墅的主卧柜子下找到的,应该是命案当晚落下的,上面检测到的指纹属于一个叫方彤的女人,也在名单之中。”
樊小余拿出写着方彤资料的那张纸,头也不抬的问:“怎么证明是那天晚上落下的?”
时夜:“我后来问过负责打扫房间的佣人,她确定前一天并没有发现这枚戒指,因为掉的地方比较靠柜子的里端,所以法证前来搜证时也没有发现,还是佣人今早准备将主卧沾了污渍的地毯换掉才发现的。”
樊小余:“也就是说,这个叫方彤的女人进过主卧。”
时夜这时站起身,绕过半张桌子,来到樊小余身边,居高临下的立在一边,随手拿起纸和笔分别写下几个涉案人的名字。
樊小余侧了下头看过去,时夜边画关系图边解说:“我假设,方彤进主卧的时间恰好是命案发生的时间,将这个时间段缩短到最小,她看到了凶徒的模样,已经杀害liliai的手法,所以惊慌失措的离开主卧,冲下楼梯,连party也不愿多待,奔出门口。”
时夜将“方彤”和“凶手”之间连上直线,并标注箭头。
樊小余提出问题:“也有可能方彤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没有发生命案。她临走前无意间落下这枚戒指。”
时夜笑道:“确实有这种可能,如果不是这份供词,我也不敢肯定。”
时夜将资料的最后面的一张供词抽了出来,指给樊小余看:“你看,这里有两个宾客称,命案当晚到达party时,正好一个女人从里面冲出来,因为她形色慌乱,还把手里的包撞在地上,化妆品和身份证一起掉出来,其中一个宾客捡起来还给她,因此看到她的名字叫方彤。这个时间,正好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段相近,也就是说方彤一定是看到了凶手正在行凶才会吓得逃跑。如果她早一步到,liliai正在浴室里泡红酒浴,这不吻合方彤受到惊吓的心理活动,如果晚一步到,凶手已经得逞,那么方彤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尖叫,同时喊人过来。”
隔了一秒,时夜在“方彤”指向“凶手”的箭头线上端,写下“目击者”三个字。
樊小余盯着那几个字,说:“那你说,凶手有没有看到方彤呢?”
时夜:“如果看到了,现在凶手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得到这份宾客名单,找到方彤的地址。不过有意思的是,刚才助手送资料来时告诉我,大猫家门前监控录像的副本不见了。原本警方拿走了一份,副本交给律师团方便查询,但现在,竟然不翼而飞了。”
不见了?
樊小余不仅陷入沉思。
能拿到副本的人并不多,或者说知道她让助手复刻一版并交给律师保存的人并不多,都是自己人,也就是说,凶手要么就在这些人当中,要么就是认识的。
与此同时,时夜在“liliai”的名字旁边画下两个问号。
停顿片刻,他拿着笔点着第一个问号,说:“警方最初之所以第一个怀疑大猫,是因为liliai死在大猫的卧室里。这个疑点明显存在逻辑矛盾。首先,假设liliai等候的男人是大猫,可她死在浴池里时,大猫正在一楼舞厅,明显一时半刻是上不了楼的,那么liliai为什么要空等。其次,假设liliai是和另外一个男人约定了时间,那么为什么两人要约在大猫的主卧里,按理说liliai是受大猫雇佣的party策划师,她哪来的胆子在主人房和男人苟且?”
说到这里时夜可以顿住,目光垂下,略过坐在椅子上正专心听他分析的樊小余。
从这个角度望下去,正巧能看到樊小余头顶乌黑的头发,和居中的一个发旋,那发旋纠结成一小团,就像这个姑娘的性格。早晨刚洗过的头发有些蓬松,额前的发拨开到一边,露出发际线处浓密的碎发,随即是光洁的额头,鼻梁和微微向上翘的鼻尖,两排浓密的睫毛正在炸着,上面两道眉毛末端向上飞扬,眉头拧起。
时夜定定的看了片刻,樊小余浑然味觉,整副心思都在案件里,跟着时夜指出的疑点,脑海中也逐渐形成一幅具象图。
樊小余就这样从善如流的接过时夜的话:“liliai的性格表面上有些唯唯诺诺,但是看得出来藏着自己的小心思。可是,除非她不想要这份工作,否则借她三个胆也不敢把约炮地点放在主人房,除非她笃定大猫不会生气……显然,liliai没有这种分量,那么只能是那个男人。”
可是,那个男人是谁?
大猫可不是个大方的人,就算再大方也不可能将自己的房间奉送给狗男女,除非是过命的兄弟。
那就只有bill。
可是不可能是bill啊,bill不好女色,他是那些八卦杂志都戏称的禁欲系,还有不少狗仔挖掘他的私生活,试图证实他是个gay。可偏偏bill唯一的好兄弟大猫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除此以外在台面上也没有和谁来往过密。
总之,如果要是有人告诉樊小余,bill就是约了liliai的男人,而且还不带回只有几步远的自己家,偏要在大猫的主卧里玩这套,她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
不过樊小余没有更多时间的去揭开这种逻辑矛盾,她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轻笑,低低沉沉的,温热的气息洒下来,正滑过她发旋处的几根头发。
随即就听到时夜声音不高不低的说:“真是个聪明的姑娘。”
樊小余:“……”
反了他了?
这是樊小余的第一个念头。
一个被她包养的男人,平时都礼貌疏远,这两天怎么回事,哪根筋儿打错了,还是见鬼了,不就是发生个命案么,竟然蹬鼻子上脸?
樊小余缓慢地抬起头,皱着眉头,同时错开一点距离,并以警告的眼神扫过去。
可这看在时夜眼中,就解读成了一个有些气恼,眼神有些纠结,性格有些拧巴的姑娘,因不适应被人夸奖而不知道该不该高兴,所以就将表情管理成了这个样子……
时夜扯了下嘴角,表示并不介意,随即垂下眸子望向“liliai”旁边的第二个问号,说道:“这第二个疑点,很有意思。我猜,liliai和方彤是认识的。”
樊小余一怔:“什么?”
与此同时,她脑海中迅速闪过许多疑问,而且彼此之间都互有牵扯,只是不能练成一整条线。
就听时夜说道:“佣人从liliai的卧室里找到一个笔记本,上面多次出现过一个女人的英文名——‘fay’。但是没有提到这个女人的姓氏。而且日记里透露,两人曾是同学,感情不错,不过喜好迥异,但两人无论是身高还是身材都是不同类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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