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七章 录音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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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明觉得这个姑娘挺可爱的。
他对刘嫚竖起大拇指,“我们以前在伯克利,烦祝希旸烦到不行,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你真有能耐,硬是把他扳倒了。”
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刘嫚在直播间不畏黑暗的揭露祝希旸等人的罪行,才导致祝希旸吸毒被抓,才导致他父亲与其走狗受他牵连也同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霍明当时就跟薛云飞说,这个小姑娘干得漂亮!
薛云飞同样是这样想的,毕竟他之前跟刘嫚打过预防针,刘嫚才能对祝希旸有所提防,记得录音留存证据。
刘嫚却有一种隐隐约约的直觉,祝希旸吸毒被抓,以及他父亲那些连锁反应,是喻湛做的,因为恰好,那几天宠物医院没有开门,他人也不见了,他见的那些长辈是谁呢?
“OK,废话不多说,现在开始录歌,”霍明说,“你站到麦克风前面,把耳机戴上。”
刘嫚对这些专业设备感到新奇,东看西看的,她按照霍明的要求,站在正确的位置,戴上了厚重的耳机。
刘嫚的生母赵氏是歌姬,小赵氏形容其姊色艺俱佳、美丽过人,歌声婉约清扬。刘嫚没有见过自己母亲,更不提听过她的歌声。
小赵氏说,她遗传到了赵氏的歌喉,但在前世,她很少唱歌,她认为唱歌是一件舒心快乐的事情,可是在冷宫,她难得有这样的好心情。
现在她的身体和赵氏已毫无血缘关系,嗓音必然和她以前的也不相同。
刘嫚年初和小可儿在步行街直播时,曾合唱过一小段《思君》的歌词,展露过歌喉,她身体的嗓音偏软、柔。
由刘嫚唱出来,多了几分灵气,毕竟穿越时空这种事,本身就很灵异!
薛云飞说,“小明,你先给她放一遍我们重新编曲后的DEMO。”
霍明比划了一个OK,右手把一个按钮推到最上,刘嫚的耳机里立刻响起《风的声音》前奏。
这个版本应该薛云飞他们自己用电音合成的,是纯流行音乐的伴奏。
听完,薛云飞问她有什么想法。
“很现代,”这是刘嫚的第一感觉。
薛云飞笑了,“我猜你应该不懂流行乐编曲,跟你科普一下,这个伴奏里有吉他、贝斯、鼓、键盘四种声音,简称‘流行四大件’,等录好你的声音,后期我们还要再混入一些其他元素进去......”
薛云飞讲了一大堆。
刘嫚受教的直点头,隔行如隔山,虽然她也是学音乐的,却不懂流行音乐的规则。
她虚心的态度让薛云飞和霍明都很满意。
他们最讨厌的就是盲目自大,不懂装懂的歌手,好心指点这种人吧,他们还不耐烦,到了真正录音的时候,却错误百出。还有一种歌手,喜欢在他们的劳动成果上指手画脚,显得自己非常懂行的样子,也令他们十分厌恶。
像刘嫚这样乖乖听听招呼的人,其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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