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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诫年少的时候救起的女孩,到最后相爱,再是长辈的干涉。重头到尾的悲剧形象,我曾一度想“这个人必须要死!”可能是我有点强迫症,觉得惨就再惨点。但是我看到后来又有一些女配角的加入,我又开始觉得十诫是不是应该和顾千娇成一对啊?!

但我的想法很快就打消了,仔细琢磨来着,最有可能是我开始对这个角色产生了感情。一个好的配角在某些时候能胜过主角,他是必不可缺人,他鲜明的形象在我心中胜过了夜叉王!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转眼之间,从懵懂少年到现在快而立之年的他,我看到了成长,我看到了承担,我看到了稳重。现在无梦在他的身边,十诫真的就成了奶爸。他在帮助无梦寻找母亲的时候,我却看到更多的是他在寻找自己。

十诫被王救活,赐名十诫。从大雪儿的文里行间可以看出,在十诫养伤的这一年里,他几乎是废人,救活他的“窍丝弦”是一种珍贵的植物,可以入药,有肉白骨之功效。因这个东西稀有,长辈要他寻找此物方可定亲,而遇上强盗被打的经骨俱断,又被夜叉王救起,却是阴差阳错的被“窍丝弦”接好了经骨。这就是命运,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你不想去面对,但又不得不面对的东西。

十诫醒来以后,发现自己所爱的那个她已经与别人结下良缘。十诫选择了遗忘,他将自己要送给心爱的人的婚礼服同自己的过去的姓名一同埋葬了。造化弄人,天意弄人,十诫和他的心爱的女子就好像是沼泽中挣扎的一对鱼儿。这不是相濡以沫,而是对自由的渴望。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的美好尽在最初的那一次邂逅,而后的如今却是有了无尽的悔恨与悲伤。但我明白,十诫他恨的是自己,再一次街头的转角处,遇见的已经不是那个爱笑爱闹的那个她,而是已为人母的女子。相见不如思念,思念不如勿念。一个铁铮铮的汉子,如今学会了很多,他是王的护法,他是无梦的叔叔,他是十诫!

人生如逆旅,多年后的某天,他再次回到自己的家里——那个破旧不堪的老屋。我看到那里,我明白十诫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他的记忆如同时光流水中的琥珀,愈是冲刷便愈发的光彩迷人。人生的追求不在何时再次相逢,而是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回到最初的那个起点。

明月清风,细雨绵绵,一如你的名字:拂雨。那个坐在王座上的王,暗冷的烛光映在他冰冷的面具上,那是我的王。我的一部分永远的死在了那个夜晚,剩下的我只知道我叫做十诫…………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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