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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夜里,废墟之中忽然有了一点儿动静,不一会儿,一只小手露了出来,一双小小的眼镜不停的向着四周看去。
这是一个瘦小的小孩儿,他脸色苍白,显然被吓得不轻。
他看着满目疮痍的村子,半天前,村子还是一片宁静。
但是现在确实处处骸骨,鲜血横流。
“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急需要人解答,但是此时却是没有人能给他解答了。
这人叫做杨敬,幼时父母双亡,他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人,有时候饿极了也会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
这次他之所以躲过一劫,是因为他馋了,村中有一家比较富裕,他们家弄了一个地窖藏酒。
一般人可是不会知道这样的所在的,但是他杨敬是谁啊,他从小就吃百家饭长大的,村子之中每一家每一户有些什么,他都知道甚至于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吃饭,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于是他就动了歪心思,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已经打通一个小地洞。
今天他正要准备去偷点来尝尝,谁知这样的举动却是救了一命。
杨敬从洞里爬了出来,手里抄着随手捡来的木棍,他急急忙忙的跑到大街上一看,顿时就傻眼了,几乎每一个房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他随便跑去一家中,小声的喊着,“李嫂,还有人吗?”。
突然他感觉自己踢到了什么东西,他一低头,几乎吓得半死,这……这……居然是一个人头!
是一个血淋淋的人头,还有几缕头发挂在挂在上面。
这……这居然是李二狗!
杨敬掉头就王外跑,在地洞之中他亲眼看见了,管酒的老王,被一条长舌头卷去的场景。
现在他再看到这样的情景,他心里很是害怕,只想尽快逃离这个地方。
越是往外面走,他越是害怕,因为他看到了许多的人骨,几乎村子地面都变成变成了红色的了。
杨敬脸色越发的惨白,神情恍惚,眼睛飘忽,显然被吓的不轻。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他几近崩溃,要知道他现在才十八岁啊。
他口中喃喃的道,同时他撒开了脚丫子狂奔,直到累的几乎喘不过气儿了,才停了下来。
“咕咕咕”
他的肚子不失时宜的想了起来,顿时他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带。
自己除了当时随手拿起的木棍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他眼睛四处打量着四周,这是一个连他也不知道是叫什么的地方。
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扫视四周,一棵野菜出现在了眼帘。
手脚并用的爬到,那野菜旁,一提,整棵野菜被他拔了出来,他很是熟练的抖了抖泥土,他抓了几片叶子塞进了嘴里,咀嚼没有几下就咽了下去。
就这样他忙活了半天,才勉强填报了肚子。
听说一直往北,翻过十二座山,就能到到离附近最近的城镇。
杨敬休息一会儿,站了起来,杵着那根木棍,往北,因为他不确认此处是否安全,所以只能赶紧走。
他回头忘了一眼,他来时的方向,“今天我杨敬就要走了,要是我还能活着,以后一定回来给你们上柱香,谢谢十多年以来的照顾!”。
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
第一节看完。
易小天很是惊讶,为什么那老头这么的推崇这玉简,也不过这样罢了。
感觉自己被那老头给耍了。
按照以前世小说的标准来说,《窥仙》的内容绝对不够好,暂且不说内容,就这字数也达不到前世的要求啊。
“丫的什么破玩意儿,作者够狂,那老头也是够傻的,自己也傻,回头得去找那老头理论理论!”易小天几乎想要把这玉简给摔碎,不过想想这可不是自己的,索性这才放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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