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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时加入围观人群的菲尔西说:“这是剑气。”
剑气,顾名思义,是骑士挥舞出的剑所带有的气息。剑气就如同骑士宝剑的延长,能大大弥补骑士这个职业只能近攻不能远攻的弱点。除此之外,剑气的威力是很强大的,能劈山裂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克制魔法。当然,能做到这两点的都是顶尖的骑士了。一般而言,剑气是二阶骑士才拥有的技能,由塔卡莱斯一个无阶骑士使出来必然是会让人震惊的。
菲尔西说:“团长的天赋当世罕见。”
巴罗泽附和说:“是啊,我对我的弹力火球是很自信的,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被团长给破解了,看来我还得再多研究下。”
蒙哈马拉过塔卡莱斯,说:“塔卡,你练出了剑气都不告诉我的吗?嘿,快给我传授传授经验呀!”
塔卡莱斯愣愣地挠了挠头,说:“我是第一次用到剑气,就是刚才巴罗泽的火球逼近我时,我有了重大的危机感,然后这危机感没有让我退缩害怕,而是令我气血翻涌,就好像是身体里突然多出了一股劲儿,不使出来的话就浑身不舒服,我就顺应自己本心的一挥剑,结果就……”他感叹道,“我的天啊,阿蒙,我刚用的就是剑气啊!我是一个能运用剑气的骑士了!”
蒙哈马狂拍塔卡莱斯的背,说:“是啊,这可真是太棒了,你总算有了点团长的样子了!唉,我也得努力了!”
塔卡莱斯说:“嗯,我每天都会陪你练剑的!”
蒙哈马说:“够义气!”
塔卡莱斯练出了剑气,这对于全团来说都是一件喜事,毕竟,团长的实力会直接决定和影响到佣兵团的整体实力。用着这个名目,众人用团费到城中的饭店胡吃海喝了一顿,顺便改善下伙食,可这顿饭吃得并不尽兴,因为来了捣乱的人。
捣乱的人是勇猛佣兵团的人,就是曾经抢走过塔卡莱斯看上的人的希曼城本土的新兴小型佣兵团,他们不是冲着白狮佣兵团来的,是冲着在饭桌上都没精打采的夏佐来的。
布达,也就是勇猛佣兵团的首领,这是一个壮实得如同小山般的男人,光论肌肉的膨胀度甚至在蒙哈马之上,与他的体型相对应,他的嗓门也很大,他一开口,这饭店内上上下下三层楼的人都能把他的话给听得个一清二楚。
布达对塔卡莱斯几人都视而不见,他居高临下地对夏佐说:“你答应过加入我的佣兵团,你该兑现你的承诺了。”
夏佐撩了撩眼皮子,说:“不要。”
布达说:“这事轮不到你说不要!”他暴脾气地拍桌,让那木桌抖得像是随时会散架,“你向我借钱时可是承诺过找到你要找的人后就加入我的佣兵团的!”
夏佐说:“嗯,我说过,但不代表我就要履行呀。”
“你!”布达气得鼻孔都要喷火了,“说话不算话你还是个男人吗?!”
夏佐说:“不是。”
布达被噎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布达和夏佐话颇没头没脑,但以菲尔西对夏佐的了解程度他已将这二人间的恩怨给猜到个七七八八了。
夏佐是典型的大少爷做派,在阿力克城时,服侍他的仆人从不少于三个,而且他又是出了名的天才,走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供着的。这也就养就了他对世俗一窍不通,对金钱毫无概念的性子。
夏佐离家时家里定是给了他钱的,可又因这是让他出门历练不是出门享福所以金钱给的并不多。但夏佐是享受惯了的,吃的用的住的都是最好的,这一来,那微薄的积蓄就不够花了。在到希曼城时,夏佐已是身无分文,而当时他的还没有找到菲尔西,倒是机缘巧合下结实了布达,就厚着脸皮跟人借钱并且胡乱许诺了一番,然后当他与菲尔西重逢后,他自然而然地就把布达这号人给忘到脑后去了。
布达振振有声地说:“夏佐,别以为你是三系魔法师就能不遵守男人间的约定了!”
夏佐说:“我说过了,其实我是女人。”
布达说:“我才不信!你说你旁边的人是个女人可信度还高一点。”
夏佐旁边的人便是菲尔西了,他说:“嗯,对,他也是女人。”
布达:“……”这家伙真的有男人的尊严么?!
菲尔西深知自己这位好友耍赖皮的功力,只得跟布达说:“他欠你多少钱,我帮他还了吧。”
布达说:“他欠我五个金币,但我不要你的钱,我就要他加入我的佣兵团!”
菲尔西说:“这个恐怕不行了,他已经是我们白狮佣兵团的人了。”他望向塔卡莱斯,问,“我说得对吗,团长?”
在一边看戏的塔卡莱斯没想到这火转瞬就烧到自己这儿了,他的目光在菲尔西,布达和夏佐三人间转了来回,迅速权衡了下利弊,说:“是的,夏佐是我们团里的人了。”
“什么!”布达“嗖——”地拔出了剑,剑尖直指塔卡莱斯,他咆哮道,“来吧,我要和你决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领导【发疯的兔子】的地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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