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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狸看着慕珏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趁机劝道:“你想开点,虽然邵泽川是个渣,但毕竟钱多人傻,不拿白不拿啊!哥跟你说啊,这男人啊都是要哄的,你一味的倔强,跟他对着干,争风吃醋闹脾气,只会让他越来越不喜欢你,白白便宜了其他小妖精!你要懂得以柔克刚,能屈能伸,明白吗?”
慕珏的冷脸露出一丝裂痕,皱着眉道:“呃……可是要怎么样才叫以柔克刚,能屈能伸?”
阿狸嘻嘻一笑:“这你可就问对人了,我给你推荐一本书,叫做《花样撩男一百式》,里面都是经验之谈啊,保证你受益匪浅!”
“哦对了,除了这本书之外,你知道的,满足男人那方面的需求,也是极其重要的。光有脸蛋和身材还不够的,床上花样要多,还要会调/情,风情万种才是真理!”
“哥回头给你分享我珍藏的资料,你好好学学,拿出真本事来,缠死他,榨干他,公粮全部缴光,让他没有精力再去找别的小妖精!哇咔咔咔~”
阿狸夸张的笑声和出格的话语让店经理和店员纷纷侧目,连慕珏都觉得有些丢脸,迅速的刷卡买单,提着新买的衣服走人。
虽然阿狸说的话有些夸张,但细想也不是毫无道理。慕珏也清楚,自己现在的身份就是个靠人包养的米虫、小白脸儿,在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如果离开了金主,他的温饱问题恐怕都无法解决,至少在他有能力独立之前,不能贸然离开邵泽川,更何况,他还是那么优质的一个炉鼎,因此,不管为了生存还是为了修炼,邵泽川这条金大腿都是必须牢牢抱住的。
不过,慕珏仔细回忆了一下,貌似邵泽川似乎有些日子没有到原主那里过夜了,两人在一起要么就是共同出席聚会,或者偶尔跟他一起吃个饭。在外人面前,邵泽川对原主是千般宠溺万般呵护,让无数人都羡慕嫉妒原主好福气,然而在私下里,只有两个人独处时,邵泽川却是对他若即若离,并不是十分亲密。
事实上,邵泽川虽然包养了原主,但跟原主上床的次数屈指可数,尤其是当他将原主当礼物送给别人玩过之后,就再也没有跟原主发生过关系,或许这渣男有洁癖吧?
慕珏冷冷一笑,看起来,原主这个男宠当得真是不称职,分分钟都有失宠被甩的危险啊!只是,让人不明白的是,邵泽川既然不睡他,却愿意花大钱包养他,还用豪宅藏娇,在外人面前更是宠溺爱护有加,这表里不一的表现,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目的?
不过,不管有什么样的原因,慕珏都要想办法把邵渣男争取回来。根据情天烈阳决的要义,吸取暗能量需要跟炉鼎进行亲密接触,最好是灵肉交融,身心合一,那么,摆在慕珏面前的第一道难题就是,怎么样得到邵泽川的身和心?
慕珏上辈子到死都是元阳之身,活了千余年从来没跟人谈过恋爱,别说上床,连牵个手打个啵都没有过。重活一回,变的毫无修为,不仅要重头修炼,还要学习撩男这样高难度的技能。
慕珏想起以前在天绝宫,他手下倒是有不少魔女魔将精擅魅惑之技,天绝宫甚至还有一个合欢殿,里面养了许多面首和炉鼎,供他们练功之用,不过,慕珏是从未踏足过的。
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在玄冰洞打坐一百年,日日对着冰壁练功,也不愿意浪费时间去做这种无聊的活塞运动,可惜的是,现实没有给他其他的选择。
作为魔修,有一点好处还是很明显的,就是不需要背负道德包袱。慕珏以前没有经历过情/欲,倒不是他特别清高、洁身自好,只是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这种交合行为既然对他的修炼没有帮助,那他为何要浪费时间在这上面?如果是修炼所必须,那又另当别论了,为了修炼,慕珏是毫无底线的,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放弃的。
慕珏想了想,于是虚心的向自称阅人无数的阿狸请教:“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我的确应该对邵泽川更上心一点。依你看,我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讨他欢心?”
“哎,你小子终于开窍啦!”阿狸欣慰的笑起来,拍着慕珏的肩膀道,“从现在开始,咱们就要努力刷金主的好感度啦!”
好感度?这又是什么鬼?慕珏脑门上冒出一串无形的问号。
阿狸兴奋的打了个响指:“哟西,那就从简单的做起,买个礼物送他吧!”
慕珏眨眨眼,买个礼物,既然叫买,那就是要刷卡了?刷金主的卡,用金主的钱,买礼物送给金主,提升他的好感……听起来貌似有道理,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不等慕珏反应过来,阿狸已经拽着他奔向大牌化妆品聚集的区域,在满架子琳琅满目的香水中挑了一个精致典雅的套装,里面有一蓝一绿两个形状相似的香水瓶。
卖香水的BA帅哥热情洋溢的介绍起来:“两位帅哥的眼光真好!这款是我们最新推出的夏季限量款香水套装!这两瓶香水都是带着中性风格的香味,无论男女都可以使用,香味是同一个基调,但又有细微的不同。试想想,工作日的早晨,一对情人匆忙起床,出门前随意抓起一瓶香水喷上,有可能两人用了同一瓶香水,也有可能用了对方的香水,但无论怎么用,都不会触雷,反而能产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亲密感,是不是很棒呢?”
BA滔滔不绝的卖力推销,阿狸听得频频点头,慕珏听得云里雾里,最后终于失去了耐心,直接拎起香水,干脆利落的刷卡买单走人,顺带也帮阿狸刷了一对护肤品、高档衣服,反正不是花他的钱,一点也不会心疼。
回家的路上又是一路堵车,满载而归的好不容易回到家,慕珏形象全无的累瘫在沙发上,揉着酸胀的小腿,突然无比怀念他的坐骑火凤,翱翔天际迅如惊雷,还有他的八宝乾坤袋,珍奇异宝、生活杂物,无所不有,让他避免人挤人的恐怖购物经历……
越是追忆从前的恣意畅快,就越是感觉现实的憋屈,慕珏做了多少年不可一世的魔尊,如今却沦为一介凡人,即使他性情淡泊坚忍,也难免感觉到失落。这种失落感,让他越发的坚定,一定要尽快修炼,重回巅峰,再也不做仰人鼻息的小可怜儿。
慕珏开始认真的思考阿狸给的建议,虽然他从未做过勾引人的事儿,何况还是勾引一个渣攻,但是为了修炼,他也得认了!
想当初,他师尊说,为了筑基稳固,可以去找一种名叫摇光虫的虫子,这摇光虫长得就跟鼻涕虫似的,吃在嘴里一股子泥腥味,其他同门都嫌恶心,吃几个就吃不下去,只有慕珏为了练功,毫不犹豫的捉了几百只回来,强忍着恶心,一口一个吞下去,为了这事儿,师尊表扬了他许久,说他吃得苦中苦,将来必有作为。
摇光虫那么恶心的玩意儿,他都吃得下去,睡男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要不是他现在功力不济,武力值比不过邵泽川,否则霸王硬上弓也不是不行的。
慕珏拿出阿狸送他的《花样撩男一百式》,认真的读了起来,一边读,一边还做笔记,嘴里念念有词,那认真劲儿,简直堪比备战高考的高三狗。
拜读了阿狸给的攻略宝典,慕珏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这本书很显然是写给妹纸看的,有些招数,像撒娇啦、扮柔弱啦、哭鼻子啦,换成他一个爷们儿做,就显得很别扭。
幸好他现在学会了上网,于是就开始通过浩瀚互联网搜索男男恋爱的技巧。想到阿狸对他说的,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狗,于是他试着在百度搜索“男男恋爱”,结果出来了许多陌生的名词——同性恋、BL、耽美、攻受、gay、同志、基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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