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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承国当兵好几年,一直誓死保卫国家,在他的心里,国家的事,大于一切家事。

尽管退伍多年,但当兵的习性和心态,他一直没忘记过。总会时不时的教导孩子们爱国护国,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

佑佑年纪小,听不懂大道理,不过听明白了不能随便把零钱弄丢的事情,又纠结了一下说:“妈妈,那我不要了,我怕弄丢钱钱,到时候它会变成小怪物咬我。”

曲红梅莞尔:“也行,你想吃什么,玩什么就告诉妈妈。在妈妈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妈妈会买给你。”

“那我要枪!”佑佑眼睛都亮了:“我要打枪子儿枪!狗蛋、臭蛋都有,他们拿去打猫狗,还有打人,把隔壁田家的大宝、小宝打得一直哭!我也想要!”

打枪子儿枪,是用拇指粗细的竹子取一节打通,再取一节小一点的竹节,装进先前的竹节里,在末端放几颗麦冬籽儿。然后瞄准目标抽拉小竹节,便可以像枪一样打中目标,是这时候乡下男孩子们最喜欢的自制小玩具之一。

狗蛋、臭蛋两兄弟从小到大被马艳兰、王金凤婆媳二人宠着惯着,养成了刁蛮跋扈的性格。

他们经常欺负自家堂兄弟姐妹和周围邻居家的孩子,为此了闹了不少矛盾。王金凤婆媳俩不管不顾,时间一久,这两兄弟也就越发不知轻重。

肖承国沉了脸:“你想要打枪子儿枪可以,但只能对着死物打,不能对着活物打,我们拿枪是保护国家和百姓,不是拿来伤害人。如果手头有枪,不分青红皂白打人,那就是犯罪,跟畜/生没什么区别,会被人抓起来吃牢饭。你答应爹,不乱打人,爹明天就给你做。”

心下盘算着,明天他一定要找二哥好好的说道说道,好好的管管狗蛋、臭蛋两个孩子。再这么不管不顾下去,这俩孩子迟早养废了,闹出事端来。

“爸爸,我不会乱打人,我向您保证。”佑佑懵懂的点点头,好心的提醒他说:“爸爸,妈妈说以后要叫你爸爸,不能再叫爹了,以后我们要去城里读书,再叫爹娘,会被人笑话。”

城里读书?肖承国微微皱眉,淡淡的看了曲红梅一眼。

他的五官本就生的冷硬,一双浓长的剑眉微拧,黑眸深邃幽暗,眼神十分锐利,看得曲红梅毛骨悚然。

知道他误会了,曲红梅连忙说:“十年大动乱已经结束,时代在进步,未来可期。我们红旗公社只有小学和初中,以后小英和佑佑考上了高中,肯定要到县里去读书。到时候他们一口一个爹娘,会被那些同学笑话排挤,不如趁早换了称呼,也不影响。”

“你说的有道理。”听她想到那么长远的以后,肖承国莫名心情大好,一扫之前的清冷淡漠,嘴角勾起一抹温柔的笑容:“四弟妹已经热好了饭菜叫我们过去吃饭,走吧。”

曲红梅心头松了口气,也不知道为何,重生之后,她似乎特别怕肖承国。

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能影响她的思维行动。她也分不清是爱他才会如此,还是因为前世处于愧疚对他如此。

总之,她现在面对着肖承国,有种重新认识他,刚开始处对象的羞涩焦灼感。

肖承国也感受到了她细微的改变,也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转了性子,一改之前闹的要死要活,要离婚回城的样子,做出种种要跟他过一辈子的举动。

不过,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只要她一天没和他离婚,她就是他的妻子。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他都能接受。

肖承国带着两个孩子出去了,曲红梅则把身上剩余的30多块钱,和肖承国给她的80块钱合在一起,放在了床尾五斗橱里的小匣子里,拿一把铁锁,锁了起来。

从结婚开始,肖承国赚得钱,除了孝敬他父母的,其余的钱尽数交给她保管。自己分文不留,也从不问钱用在哪儿。

那时候曲红梅日子过的心不在蔫,在肖家大院的时候,家里都没有锁,王金凤时常偷摸着进她屋里拿钱,被她抓过现行好几次。

王金凤不但不心虚脸红,反而理直气壮的说她拿自己儿子的钱,谁也管不着等等话语。

曲红梅不想把事情闹大,很多次都默默忍了,一直到重生回来跟王金凤彻底撕破脸,放在小匣子里的钱也所剩无几了。

一个男人愿意把自己的全副身家交给自己,从不过问钱财去向,需要用钱的时候才向自己拿。这样一个一心一意想着自己的男人,曲红梅觉得自己上辈子真的是脑子进水了才跟他离婚。

好在,现在一切都可以补救,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会一直跟着肖承国,和他好好的过一辈子。

晚饭就在堂屋吃了,李霞不想给他们一家人做电灯泡,吃完饭就推说自己白天监工没睡好,早早的回自己屋里睡去了。

她选的屋子在西边,离曲红梅住的东屋隔着堂屋,距离最远。晚上若是曲红梅两口子办事儿,她也不必听着尴尬。

曲红梅哪里不知道她的想法,瞅着她一下跑的没影儿,脸不争气的红了红,伸手把垂到白皙脸庞上的一缕青丝拨到耳后,端着碗说:“你奔波了一整天肯定累了,你陪孩子们在堂屋说会儿话吧,我去洗碗,再烧点热水给你洗澡。”

肖承国看她白皙如梨花的脸庞此刻红如胭脂,波光粼粼的双眼流光转动,似那初绽的玫瑰,水盈秀美,又清丽妩媚,一时看呆了眼,心中生出万般怜惜和柔情,伸手接过她手中的碗说:“我娶你,不是让你给我家务活、带孩子的,这些事情,我在家的时候让我做就好。以前是我的不对,时常不在家,让你和孩子吃了不少苦,这是我当丈夫,我当父亲的失责。我已经决定了,等过两天,我回到县里,跟郝副局提一下工作的事情,尽早转成正式工,申请分房子。到时候我们一家子搬去县城里,你也不用再下地干活儿,在家里歇着就好。我是男人,没有什么事情觉得累,这些事情让我来。”

曲红梅半是感动,半是好奇:“你找了什么工作?要多久分房子?我觉得我们的土坯房挺好的,又宽敞,又能养鸡鸭,还能种菜。县里分的那些房子也太挤了,一家人挤住在十几平米里面,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肖承国脚顿了顿,回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你看我做什么?”曲红梅被他看的不自在。

“梅梅,你告诉我,你是不打算回城了吗?”既然事情都说开了,肖承国也不拐弯抹角,“你是真的打算跟我过一辈子,在这穷苦的乡下生活吗?”

他的眼中有期待,也有淡淡的感伤,看得曲红梅心中一疼,不假思索的说:“三哥,我的确想回城,我已经离开父母十年了,他们和我都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我想回去看一看他们过得好不好。我当初听到杨知青他们都能回去,脑子一热,就跟你闹离婚。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傻到家了,我就算回去了又能如何。我已经结婚了,已经嫁给你,给你生了两个孩子,我就是你的人了,从前的过往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的父母只要好好的活着,我就有机会回去看他们。我喜欢岩门大队,虽然这里有很多人对我不大友好,可我喜欢这里的花,这里的草,这里的土地,这里的植被粮食,这里的一切,有你护着我,再贫苦的日子,我也甘之如饴。”

这是曲红梅第一次向肖承国袒露心思,肖承国喉咙动了动,想说话的时候,看见她突然跑去了堂屋。

很快她又跑了出来,手里捏着几封泛黄的信封给他:“这是这些年向云泽给我写的信,我一直保留着。我和他青梅竹马,他就住在我家隔壁,原本我们的父母打算让我们到了年纪接亲,后来我被强制下乡到了岩门大队,嫁给了你,这事情就作罢。我和向云泽以前的确互相倾慕,不过那已经是过去式了,我保留这些信,原本是打算做青春的回忆用,如果你不喜欢,我把它们都烧了。不过有件事我要向你坦白,那就是前段时间我和你吵架后,一时气急,给向云泽写了一封要回城的信,这事是我做的不对,我等会儿写封回绝信,你回县城的时候帮我邮递吧。”

她如此推心置腹的坦白,肖承国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那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一种历经沧桑世事,对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失去了热情,却忽然觉得世间美好,想好好活着,想好好珍惜的失而复得的心情。

其实他对曲红梅一直都是掏心掏肺,他也知道,从前的她,心里没有他。可那又如何呢,她现在做的一切,她说的话,都告诉他,她想跟他过一辈子,而不是那个青梅竹马!

这对于他来说,足够了,只要她一直愿意跟着他,一直愿意呆在他和孩子的身边,他便会不离不弃,相伴一生!

夜幕低垂,皓月当空,照在院子里一地银光。

曲红梅隔着屋子敞开的窗户,看到肖承国拎着水桶去灶房打了热水,然后拎去茅房洗澡,依稀能听见水浇在身上的哗哗水声。她不由自主的拽紧了衣裳,心里有些紧张和不安。

孩子们都睡了,她烫过脚窝在炕床上给小英做钱包,顺便缝缝旧衣裳。

肖承国说他奔波了一天,身上腻的慌,给她和孩子端了洗脚水后,自己又烧了大锅的热水,去茅房洗澡。

岩门大队一到冬天就是阴湿冷,虽然不比北方那样冰冻三尺,却也冷的刺骨。

大队上的人一到冬天,勤快点的一两天洗次澡,懒一点的四五天洗一次,可肖承国却是个另类,不管春夏秋冬,他每天都会洗澡。夏天热的时候,甚至一天要洗两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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