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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论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游必有方的解释有两种:1、就是若要去游历就一定要有方向、去处,并且告诉父母你的去向;2、就是出去游历一定有目标、有目的、有意思。说明古代还是可以离开父母的,不过走之前要做好安排,告知父母去向之类的。
对于古代丁忧制度,陈翠是不怎么了解的。可是丁忧期结束都两年了,依然没有李卫的任职文书出现,着实有些奇怪。
偶尔一个念头闪过,陈翠也怀疑这里是不是有四爷的小动作,可再仔细想想又觉得实在不想,四爷不是个出尔反尔的人,当初既然来信让自己和李卫好好过日子,现在就不会再背后使绊子。何况陈翠也清楚,李卫日后是要做总督的人,如今没有官位或者升不上去也不是什么大事情。
再说了,陈翠就算对古代任官制度不太清楚,可现代社会升职猫腻还是了解一些的,全天下最不缺的就是人,官位却十分有限,想要心想事成万事如意总要付出些代价的,要么是长时间的摸摸等候,要么就是歪门邪道打前站。按照李卫如今的身价,现在的想法,除了等大约还是等了。
其实关于李卫丁忧复官这件事情,确实有不少猫腻在里边。早在李卫丁忧结束没多久,吏部就已将他升任扬州知府的文书拟好,却在发布的时候遭到阻力。
不知道李卫得罪了哪一位御史,也或者是挡了御史背后势力的道儿,就在文书发布前夕,某位御史绕过吏部、内阁直接将奏折递到了康熙面前,奏本上不仅绘声绘色描述当年李卫协同夫人进京谋前途,将母亲滞留在高邮某处尼姑庵内不管不问;而且引用论语中“父母在不远游的句子将李卫的行为上升为宠妻灭母的高度。
康熙历来是最看重孝道的,也要求大小官员将孝道贯彻到底,如今骤然看到案上有此奏本,焉能不怒?当即砸了手上茶杯,批复永不录用四字在奏折之上,如此之后依然不解气,又将奏折上暗示的李卫后台——某位王爷宣进宫中。诚亲王胤祉、雍亲王胤禛、恒亲王胤祺、淳亲王胤佑全都吃了挂落。如此一来,李卫焉能复官?
这日,李卫在家中收到一封信,确实一年后荣舟得到确切消息在信上替李卫感到可惜,信得末尾,荣舟很不忿的讽刺陈翠就是个扫把星,和她连在一起除了倒霉还是倒霉,李卫娶她没什么好处。字里行间多有暗示,也建议李卫将所有罪名推到陈翠身上,尽快进京申诉。
论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那位御史故意忽略后边一句:“游必有方。”因此只要李卫抓住机会将实情讲出,再上表祈罪说自己耳根子软听了妇人之言,或者此事尚有会还余地…….
李卫信未看完,脚下已踉跄,虽然开始就知道自己背后被人捅刀,可是当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很是承受不住,就这样结束了?就凭御史之言,判定一个人不侍父母,目无尊长?虽然有解释的机会,可这机会却要把陈翠推到前头去…..
上京之初,他做了周祥的安排,也严明不论结果如何,一年绝对回还。满大清多少官员独留父母在家乡?多少人母丧尚且不报丁忧。他就算有错,也不过是考虑不周详,怎会如此严重?何况彼时他与陈翠尚未完婚,何来宠妻灭母这说法?
或者这就是成为四爷门下人必须经过的事情,又或者这次事情最终的目标并不是他…..李卫苦笑,掂起信纸放在烛火上,慢慢的焚烧,不管所谓何事,有些东西还是不要陈翠看到的好。
陈翠进门的时候,李卫正烧着什么东西,看的她一愣一愣的,满满的疑惑:“什么东西,怎么烧了?”
“没什么,旧年弄的废纸。”待灰烧尽,李卫才扯出笑容回道。
“是吗?”陈翠摇头,对李卫这种似笑想哭的表情,着实疑惑。
“不说这个了,刚邻家嫂子过来有什么事吗?”舔舔有些发干的嘴唇,低头瞧见华为灰烬的信纸,顺手牵过陈翠,把人牵出门外。
不提邻家嫂子还好,提起邻家大婶、众位嫂子,陈翠就想起李峮那死小子做的坏事,简直‘罄竹难书’原因很简单,这些人基本不登门,登门就是为了告状,告李峮的状。
李峮这小子,撵鸡斗狗、上墙爬树的也就算了,自从搬到扬州府之后,这小子只用了十天就和周围的大小野孩子混熟透,天天领着一□□斗殴掀衣裙,上次居然连扬州新任知府的小舅子也敢折腾。欺负小的,威胁大的,每隔几天陈翠就会接待到告状父母。
陈翠撅着嘴把邻家嫂子的抱怨,从头学到尾,再配上大婶特色的口音,加上习惯性甩手动作,把李卫逗的想笑却不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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