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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丫头,这药不能再喝了,倒了吧……”宋书书伸手轻轻点了点鸦欢的鼻尖,神情温柔。
“是,夫人。”鸦欢有些丈二和尚摸不准头脑,但也还是乖乖地把汤药撤了下去。
看着鸦欢离开的背影,宋书书长叹了一口气,同一旁的雀喜道,“往后这药也不用再熬了,并非是我自暴自弃,听天由命,而是我觉得这汤药实在有些蹊跷,倒不如先停一段时日……”
“那夫人可要再另寻良医?”
“过些时日吧,”宋书书的心里另有打算,说不定自己误打误撞,停了药身子就好了,哪里还需要请什么大夫,就算好不了,早点晚点又有何分别,想到这里,她突然站起身来道,“雀喜,随我去一趟书房。”
先前休书一事着实惹恼了她,十年过去了,池玉的性子还是一点都没变,胆小懦弱,就连这样的事,都不敢亲自登门,躲在女人身后。
她宋书书虽然沦落今日这般田地,那也不是他池玉想休就休的,至少也应该她休夫才是。
尽管历朝历代似乎甚少有休夫一说,再不济也是和离,给夫妻双方多少留点颜面。可如今池玉都已经猖狂到这边田地了,她还需要顾念什么旧情?
“雀喜,研墨!”
这是她进入书房后,说第一句话。雀喜丝毫不敢怠慢,着手备起了文房四宝。
书房也是按照当年她在尚书府的模样造的,里面的陈设大同小异,看得出来,哥哥宋既明花了不少的心血在上头。
案牍设在靠窗的位置,一眼就能望到院子里的锦鱼池,而在案牍的右手边,放了一个偌大的物件,上头用黑绸布遮盖着。
她有些好奇,绸布之下会是个什么物件,隐隐约约,又看不真切,于是索性走了过去,伸手一掀,却叫她的目光突然就暗淡了下来。
里头静静安放着一把瑶筝,可以清晰地看到琴面有很深的几道裂缝,琴弦也已经折断了,残破沧桑。
宋书书记得这把瑶筝,是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的,闲来无事总会弹拨一曲,而她的琴艺在京都的名门贵女中又属上乘。
至于会变成这般残破不堪,是因为当年,她就是用这把瑶筝,让晋王裴衍对她一见钟情,自此念念不忘。
晋王对她一直惦念,后来爹爹知道了之后,就想成此良缘,然而那个时候,她已经同池玉相识,并私定了终身。
瑶筝成了她心中的芥蒂,爹爹每每提及晋王时,总少不了它,后来她索性将其砸了个稀巴烂。
能够再次得见天日,想必还是哥哥的一番苦心,因为相比晋王那根刺,她心里还是更喜欢瑶筝多一点。
可自从嫁给池玉之后,这样琴棋书画的日子渐渐地就被繁杂的家务事给替代了,虽然很多时候不需要亲力亲为,但多少还是有些煞费心思。
池玉吃不惯仆妇们做的饭菜,她便亲自下厨,穿不惯外头做的衣衫,她就自己动手。作为一个妻子,她尽到了义务。
雀喜备好了墨,瞧见了这一幕,也不知道说什么才会妥当,只是搀住她的手,轻轻为她转了目光,“夫人,笔墨已经备好了……”
她有些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走到案牍前坐下,轻轻蘸了蘸墨汁,提笔写字。
白日里听到夫人离家出走的池玉不以为然,同姜雪媚折腾了小半日,这才想起先前的休书一事来,记得她当时口气不小,可自己就是没那个胆量与她对峙,将休书亲手甩到她脸上。
宋书书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温和性子,但实则骨子里却傲气地很,胆敢同太傅拍案辩驳,他池玉也是头一回见。
撕了就撕了,毕竟是这么有失颜面的事,她一个尚书家的千金,一下子难以接受也是有的,多写几次也就成了。
想到这里,池玉又命人备了笔纸,一口气写了十份,叫仆从送到南山居去。
宋书书在写休书的时候,池玉的休书也到了。
鸦欢见来人是池玉身旁的小厮,名唤永庆的,只以为是府里派来接夫人回家的,表面上不依,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开心的。
哪想永庆一开口险些没把鸦欢气背过去,只说并不是来接夫人回府的,又说要面见夫人,余下的什么话也不肯说。本来打算将这人打发回去,岂料,才一抬头,便见夫人从屋内走了出来,神色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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