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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下心来,谢景行便开始接受这具身体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男人侧过头见谢景行闭着眼睛安然的靠在他的肩头,神色一柔,想着他应该是累了,脚下的步子越加稳健。
这个世界十分神奇,没有女人,只有汉子和哥儿。汉子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男人,哥儿性别同样为男,但却能生孩子。从外形上看,汉子一般比较强壮,能撑起一个家,哥儿则更加娇小柔弱。哥儿最显著的特征是眉心生有孕痣,而孕痣的深浅则代表哥儿的生育能力。
这个世界的主角受孟青是从现代穿来的,当发现穿成自己能生孩子的哥儿后,他除了一开始对男人生孩子这件事有些别扭外,对这个世界格外满意。孟青是一个纯gay,在现代不得不隐瞒自己的性向,这里却可以光明正大的和男人在一起,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无疑是天堂。
孟青在现代是个小饭馆老板,会做不少美食,来到这个世界后,便利用美食发家致富,这期间他的美食吸引来了吃货主角攻,县太爷家的公子骆天辰,两人在相处中逐渐相爱。之后孟青的哥哥孟元考中进士,孟家因此改换门庭,孟青与骆天辰也算门当户对,两人最终结为夫夫,孟青后来还为主角攻生了一个汉子一个哥儿,幸福又美满,而主角受的哥哥也娶了县太爷家的哥儿骆玉,亲上加亲,后来更是青云直上,最终官至一品。
原主名叫周瑾,也是一名哥儿,他阿麽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他阿爹对阿麽感情极深,之后没有再续娶,对原主也是极为宠爱。原主的阿爹有一手木工手艺,周家在村里也算是殷实人家,原主的日子虽比不上富贵人家的哥儿,但在村子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周阿爹只有原主一个孩子,谁都知道以后周家的一切都是原主的,再加上原主的容貌遗传了他阿麽,十分俊美,孕痣又生得鲜红似血,于是原主十六岁后,上他们家提亲的人不少,这其中就有主角受的哥哥孟元。
孟元是个读书人,长相斯文,身上透着一股书卷气,在一群粗鲁邋遢的农家汉子中,他总是干干净净,显得鹤立鸡群。村里不少哥儿都暗暗的喜欢他,原主也对他也有好感。
周父见自家哥儿喜欢,又见孟元为人谦逊,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傲气,对自家哥儿也不错,这才选中了他。两人定下婚约,等原主十八岁就成亲,这也是周阿爹舍不得原主那么早嫁人,想多留他两年。
却不想两人定下婚约不到半年,周阿爹一天傍晚从县城回来时在路上遇到了抢劫,不仅失去了钱财,还被打成了重伤。
为了给周阿爹治伤,原主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万幸的是周阿爹最终被救了回来,只是他的手伤得极重,治疗后虽然不影响日常生活,却也不能再做木工这种精细的活计,两人只能靠种田过日子,虽不能说拮据,但跟以前的日子肯定不能比。
读书是一件特别费钱的事,笔墨纸砚,先生的束脩,同窗间的应酬,处处都要钱。孟家之所以看上原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周家家境好,想着原主嫁过去自然会补贴孟元,这样孟元读书的银子就有了着落,哪成想他们还没有占到便宜,周家就落魄了。
孟家有心想退婚,却又担心被人说他们一见周家落魄就落井下石,影响孟元的名声,要知道读书人的名声对他以后的仕途可是很重要的。
至于孟元,他自始至终都看不上原主,他外表谦逊,内里却极其高傲,他心中有青云之志,也相信自己迟早会一飞冲天,觉得原主一个乡下哥儿根本就配不上他,却又因为家中缺钱不得不娶原主,平日里还要表现出对原主体贴的模样,更觉心中屈辱。
正好这时主角受穿来,靠着美食赚了钱,孟元又通过弟弟认识了县太爷家的哥儿骆玉,比起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的原主,骆玉高傲骄矜的性子反而更让他有征服欲,他觉得像骆玉这样的哥儿才是配得上做他的夫郎。
孟青在得知孟元喜欢骆玉后,在明知道孟元和原主有婚约的情况下,不但不劝阻,还不断的制造机会让孟元和骆玉相处。
原剧情中,孟元能考中进士,最后还能官至一品,不可否认,他确实有几分才华,骆玉几次下来就喜欢上了他,后得知孟元在村里还有个未婚夫时,孟元再三保证一定会退婚,却苦于一直找不到退婚的机会。眼看两人还有三个月就要成亲,孟元和骆玉两人心中焦急,再也等不下去,于是想了一个恶毒的计划。
孟元知道原主每天都会在同一个时间点山上砍柴,他特意算好时间,在原主的必经之路上假装与原主偶遇,然后趁原主不注意将引兽粉撒在原主身上。两人简单的交谈了两句,孟元就以家中有事为由离开,原主则如常的上了山。
原主家中落魄后,孟阿爹和孟阿麽对他都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唯一让原主安慰的是他的未婚夫态度依然如故,所以原主对孟元十分信任,从没有想过孟元竟然会害他,况且正常人也不会想到一个人的心思竟然会那般狠毒,仅仅因为一个婚约就要置人于死地。
原主上山后准备砍柴,却没想到一只野猪冲了出来,他当下一慌,急于逃走,反而扭伤的脚,他跌倒在地,看着冲过来的野猪脑中一片空白,谢景行正是这时候穿过来的。
原剧情中,没有谢景行的到来,原主被野猪撞了个正着,当场就被撞成了重伤,野猪自然不会因此而放过他,原主没有如谢景行这般伤了野猪,野猪没有发出嚎叫,自然没有引来人的救助。等周阿爹见原主迟迟不归带着几个村民找上山来的时候,原主躺在血泊里,已经没有了呼吸。
失去了唯一的哥儿,周阿爹当场就昏了过去,醒来后知道原主确实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像失去了精气神一般,没多久也去了。
原主死后,孟元故作伤心好一阵子,还装模作样的为原主茹素了三个月,因此还博了个有情有义的好名声。
接收了记忆和剧情,谢景行总算明白男人刚刚为什么在他脱衣服时会转过身去了,这具身体是个哥儿,男人这是在避嫌。
从原主的记忆中,谢景行找到了男人的信息。男人名叫闫峰,是猎户的孩子。在闫峰十三岁时,闫阿爹在山中打猎时遇到了野狼,死在了山中,闫阿麽没多久也跟着闫阿爹去了,留下闫峰一个人。之后闫峰同样靠打猎为生,村里有流言说他是天煞孤星,刑克六亲,大多数人都对他避之不及。
闫峰十六岁那年,独自一人离开了村子,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过了十年,闫峰又回到了村里,脸上多了一道疤,气势也十分骇人,一看就知道杀过人,村里有人说他是去做响马,有人说他是去当兵,总之都不敢接近他。
闫峰回来三个月,原主只是从别人那里听说过他,两人还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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