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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据5,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被告人姚莲花的行为确实构成自首,但对其不是当然减轻处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对方辩护律师注意该规定的措辞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没有说应当,更没有说一定要减轻处罚!
对被告人姚莲花如何量刑应该根据整个案情,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
“对证据6,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但我提醒对方辩护律师,死者的家属出具谅解书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但不是出具了谅解书就应当减轻处罚。”
“对证据7即专家刘艳的证人证言,我方认为刘艳的证人证言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刘艳在回答对方辩护律师李超的询问时,说过受暴者以暴制暴杀人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杀人案件,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考虑到家暴的因素,可以适当对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考量。
但刘艳在最后总结陈述的时候,却直接武断下结论,断定姚莲花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小。
这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刘艳关于姚莲花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的结论不应成立。”
许玲真不是盖的,面对如此扎实的证据,都能找到反驳点。她先是将自己的位置摆正,不偏不倚承认叶添龙存在过错,却又狠狠抓住姚莲花利用暴力杀人这个不争的事实进行反驳,力主依法制裁姚莲花。
许玲的举动堂堂正正,不愧是十佳公诉人。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认同她的质证意见,但对她所持的立场和态度那是相当钦佩。
许玲质证完毕,审判长孟清歌威严地说道:“本庭调查几个问题。请被告人如实回答!”
姚莲花连连点头,大声应是。
审判员元柔率先发问道:“被告人。讲述下你和死者叶添龙婚后的生育情况?”
想到孩子们,姚莲花的眼睛中带着异样的光彩,略带兴奋地回答道:“1998年9月1日生育大女儿,取名叶招弟。2002年2月13日生育二女儿,名叫叶盼弟。2007年11月24日生下三女儿叶迎弟。2012年3月1日生终于育了儿子叶美迪。现在我关在看守所,四个孩子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我……“
说着姚莲花泪如雨下,泣不成声,一脸的懊恼与后悔。
最小的儿子现在才3岁多一点。正是最需要妈妈的时候,可惜姚莲花现在已经深陷囵圄,无法给予孩子们疼爱。
叶添龙的父母痛苦地望着姚莲花。姚莲花看到叶添龙的父母不由得泪湿衣衫,而两位老人看着站在囚笼中的姚莲花也不是滋味。再想起四个孙女孙子孤苦无依,也忍不住老泪纵横。
四个孩子孤苦伶仃,只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真的很可怜。众人也是一阵扼腕叹息,孩子何其无辜。
审判长孟清歌接着发问道:“被告人姚莲花,你是否悔罪呢?”
姚莲花泪水纵横。激动地直点头,哭泣着答道:“法官,我悔罪,我悔罪!我现在后悔死了,不论闭上眼还是睁看眼,我满脑子想到的都是叶添龙不在了,我也要被关起来,四个孩子怎么办啊?!
我很后悔那天的冲动,做下不可挽救的错事。叶天龙虽然一直打我骂我,但是他心里还是有我的,他毕竟没有打死我。而我一时冲动,竟然杀了他!
我现在太后悔了!如果我不冲动,再努力斗走小三蓝雨儿,那么叶添龙还是会回到我的身边,我们一家六口还可以一起过快乐的日子!”
旁听的众人差点气得内伤,又是这样犯二的话,众人都不知道怎么评价姚莲花了,有人忍不住就爆了粗口。
“你傻啊,都被打成这样了,还为那个臭男人说话!“
“真是的,姚莲花不是受虐狂吧?!”
“脑袋被打坏了吧,还期待和暴力狂团聚??”
就连姚莲花的家人听了都直摇头,抱怨姚莲花瞎了眼,还把叶添龙当好丈夫。
“肃静!肃静!”审判长威严大喝,嘈杂的议论声才停息下来。
算了,这就是个被打傻了的可怜人,众人心底这样安慰自己,这才没有继续议论。
审判长孟清歌大声地宣布:“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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