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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布置在沈家二楼朝东的大房间, 原本就是沈时的卧室,连带一个小书房, 私密又不缺空间。上个月里头所有的家具都换了新, 从大床到电视柜到沙发, 另外还多了……一副梳妆台。

不过汤贝觉得梳妆台自己用不上,不如多换个大斗柜给她放镜头。

连着卧室的书房也变了样貌, 中间摆放着一张梨花木长方桌,搭配了六把椅子,这个长方桌可以用来当书桌,也可以是茶桌。

反正以后就是她和沈时共用的“工作台”。

另外,左右两侧都是立面大书架。汤贝上个月过来,亲自将她和沈时从小到大获得的奖杯全摆在了上面, 沈时的奖杯是沈爸爸给她的。

太多了, 有些都是从地下储物室拿出来。

她的奖杯, 就是前阵子《xx传》在某电视剧盛典获得了最佳人气编剧奖, 童老板替她领了奖, 然后给她寄了过来。

做人就是要直视自己的黑历史,所以她将《xx传》的奖杯放在了沈时那一排排奖杯的旁边。

对于她这个无聊又臭屁的做法,沈时的态度就是没有态度。不过对于她将他小学获得的数学竞赛奖杯都摆出来, 无奈地收了收视线,朝她建议说:“是不是要留点位置给我们的孩子。”

然而, 汤贝思维有些偏了。

这是沈时第一次主动跟她聊孩子的话题,言语里的自信仿佛以后他孩子同样也会是一个学霸。她不想打击沈时,更不想承认自己的短板, 但是做人就是要直视自己的缺点。

“万一以后孩子随我,是一个学渣怎么办?”她担忧地问出来。

事实她和沈时的孩子连个影儿都没有,结果沈时把宝宝以后放奖杯的位置都留好了,这是多大的期望啊。

一般情况,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沈时笑了,想了想,反问她:“不是天才贝吗?”

汤贝吸气:“……”

天才贝贝,是她以前q\\\\q号的名字,为什么沈时会知道呢?因为有一天她想知道以前沈时会取一个什么样的q\\\\q号名字,会不会也有一段年少的中二期。所以作为交换,她先告诉他以前她的q\\\\q号,结果发现沈时根本没有中二期……

因为后天婚礼,明天她要回周庄,当晚她和沈时出去见了已经来s市的张医生。

张安硕是9月底从洛杉矶回到北京,他改了行,现在已经不是住院医师,而是跨国制药公司的市场经理。工作比住院医生这一行要灵活自在,发展前景也不错,唯一遗憾的是他没有坚持到主治医生就放弃了。

当时他可是死皮赖脸才劝说沈时同意跟他合住一间公寓,原先目的就是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从沈时这里得到usmle考试秘诀,早日修道成仙,然后他给沈时做菜做饭,让沈时多点人间烟火气。

结果同居两年,他依旧是任劳任怨的住院医师一枚,沈时已经顺利晋级成了主治医生。最郁闷的是,同居之前他是一个清秀可人的小哥哥,沈时是风采卓然的大帅哥,同居之后沈时没有太大改变,他足足重了十几磅。

从小哥哥变成了胖哥哥。

原因可能是,他吃了太多的剩饭剩菜……

至于沈时为什么变化不大,usmle考试没有太多准备也能高分通过,原因可能有些人从出生就是一个仙胎吧。现在,就算这半年多没有见,依旧颜如冠玉,笑起来微微勾着唇,一副准新郎的春风得意劲儿。

嗯,人倒比以前会笑了。

他和沈时刚同居那阵子,老实说他还挺怕他的,在桌上吃个面包都怕留下面包屑惹人嫌弃,后来他发现,沈时其实是一个很宽容的室友。

他冷,并不是性格冷,只是单纯话少。为什么话少呢,因为他觉得说话这件事很无聊。

然而,不爱说话的男人却找了一个小话唠。

老实说啊,张安硕真的觉得汤妹比自己还话唠,在洛杉矶的时候他就感受到了汤妹这个属性,所以两人才能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面一起吃鸡,两人组队还好,如果是四人,全是她和他在说话,有时候话多了,匹配到的队友都受不了,丢出一句:“好好打游戏不可以吗?侃啥大山!”

所以晚上两个“话唠”再次见面,话题一个接着一个,完全停不下来。

火锅店里,张安硕对汤贝说跟沈时刚同居的感受,汤贝简直是感同身受啊,尤其吃面包怕留下面包屑这一段,因为她也——经历过!

不过,她吃的是小饼干。

然后,张安硕提到自己发胖这件事,汤贝更是乐得合不拢嘴,瞧瞧沈时,瞧瞧张安硕,对张安硕说:“可能你的帅气真的被沈时吸走了。”

因为她看沈时真是越看越帅。

她还记得她在丁医生的办公桌上看到他们毕业照时的惊讶,里面的硕哥跟现在俨然不是一个画风了。看着眼前的张安硕,浑圆里仍可见当年的秀气,然而那个曾经的红唇齿白的小哥哥,大概只能存在丁医生的毕业照里了。

张安硕没想到丁昇居然把毕业照摆在办公桌上,对此他的看法是:“丁昇是不是无聊啊,还是他觉得考上清华是他这辈子最大的人生骄傲了。”

汤贝摇头,看着张安硕说:“不,丁医生现在还是大作家!”

“作家,了不起噢。”张安硕从火锅里捞起一片毛肚,沾了麻酱说,“反正,丁昇这人就是小气吧啦的。”

有件事,汤贝不知道怎么跟张安硕说,就是关于伴郎的事……沈时不是缺伴郎么,因为她这边有两个伴娘,沈时那边也需要两个,只是跟他年纪相仿又没有结婚的男性——没有了!

上个月刚好这个烦恼被黄医生听到,黄医生立马指着丁医生说:“哎呀,这里不是刚好有一个吗?现成的好伴郎啊。”

顿了下,还绑架丁医生说:“丁医生,同事一场,这个忙可要帮啊!”

就这样,后天她和沈时的婚礼上伴郎除了张安硕,还有……丁医生。

原先嘛,她觉得没什么。张安硕和丁医生怎么说也是大学同学,之前就算有点小矛盾,刚好还可以借机解除误会。可是听张安硕的口气,两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张安硕看向她和沈时说,“我和丁昇之前除了是大学同学,还是同个宿舍,上下铺,关系还挺好的。”

“后来呢?”汤贝问张安硕,眼底充满着八卦,她知道女孩子之间容易闹别扭,难道男孩子也一样么?

“后来我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事儿。”张安硕又捞了一片毛肚,眸光心虚地转了转,突然终止了话题说,“算了,不说了,事情都过去了。”

汤贝:“……”不要啊,她正听得好奇呢。

张安硕却抬抬下巴:“要不你们先跟我说说,到底是什么时候看对眼的?”顿了下,先猜测起来,“一定是趁着我不在的时候,勾搭上的吧。”

汤贝笑了笑,稍微羞涩地低下头。

沈时从锅里捞了一个虾滑,抬眸对上张安硕说:“还早一些。”

张安硕:……不会吧,难道在洛杉矶公寓就有情况了?

不不不,汤贝连忙摇摇头,想了想,用自夸语言笼统地讲述了她和沈时相互吸引的整个过程:“首先我和沈时在颜值上一见钟情,然后我们在才华上相互欣赏,接着性格上互帮互助,观念上相互融合,最后学习能力上……他带着我进步。”

就这样,明白了吗?汤贝微微一笑。

张安硕听得一愣一愣,听汤妹这样一说,她和沈时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对啊,汤贝回以更直白的笑脸,还将头轻轻靠向沈时肩膀,可不是嘛!

沈时抿着唇,算是接受了贝贝以上的这几个观点。

……张安硕吸了吸鸳鸯太极锅里散发出来的麻辣气,觉得他不是过来吃火锅,而是过来受虐的。

张安硕接到了一个电话,温倩打来的。没错,他和温倩一道回了北京,因为他是北京人,温倩是s市人,所以温倩早他几天回到了s市。

后面,他和温倩都要在s市呆一段时间。

沈时要结婚的事,他已经跟温倩提过,温倩反应很淡,知道对象是汤妹也没有表露太多的意外,只是嘲讽地笑笑,问他说:“是不是男人都不喜欢陪他成长的女人,只喜欢小女孩,对吗?”沈时也只是一个不能免俗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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