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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你请客?在这么高级的地方?”胡明亮狐疑地看着她,这么高大上的私房菜馆的确是很有格调,但是贵得令人咋舌,随便一道菜就要三位数,就算她喜欢装逼也觉得这里有点装不起了,而一向小气的牛嘉嘉竟然说愿意请客,“你最近发横财了?”
“我请客,青凌买单,你就别做出一副小气巴拉的样子了。”牛嘉嘉豪气地指了指微笑的季青凌。
胡明亮这才开始好好打量季青凌,身上穿着的都是商场里的普通品牌,没有一件是奢侈名品,身材适中,长相中上,气质尚可,脸上粉黛不施,但保养得不错,应该是个家境中等的女孩子,绝对称不上白富美,竟然莫名其妙地扮阔,要在这种地方一掷千金,还真是脑子秀逗了。
“你也别把我和你这个吃货相提并论,我只要一份金枪鱼沙拉,我要keepfit。”胡明亮朝季青凌客套地笑笑,傲娇地把菜单扔给牛嘉嘉,她和季青凌不熟,还不至于第一次见面就要宰大户那么没品。
“她替你省钱,我可不会啊。”牛嘉嘉朝季青凌嘿嘿一笑,噼里啪啦点了一堆菜。
“又是鱼又是肉,你也不怕肥死。”胡明亮鄙夷地说。
“我千辛万苦爬到食物链顶端,可不是为了吃草的,如果连吃这点爱好都被剥夺了,那做人还有什么乐趣。”牛嘉嘉气鼓鼓地说,“你们这些人一个个为了什么身材美貌,背叛了吃货的准则,我鄙视你们。”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如果这个时代的审美和唐朝一样,我保证还能和你一起做个快乐的吃货。”季青凌幽幽叹了口气,虽说她减肥的目的是为了健康,但也不可否认还有追求美貌的虚荣心作祟。
“生不逢时啊,我要是在唐朝,说不准就是杨贵妃。”牛嘉嘉挟起一块红烧肉,直呼美味,“青凌,你快试试,这里的红烧肉做的好地道!”
这半年来季青凌晚上吃的很少,更是极少沾荤腥,可见眼前的红烧肉看起来着实诱人,那香味一阵一阵**着她肚里的馋虫,此刻也架不住牛嘉嘉的殷殷劝说,挟了一块放入嘴中。
这种久违的香甜,真的好满足!她忍不住陶醉地闭了眼睛。
还是吃肉爽啊!
季青凌是很爱吃肉的,小时候家里穷,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到别人家蹭饭吃才能享受到肉味,后来有了后妈,虽然家中的经济好,可也没有多少吃肉的机会。
越是吃不到的东西就越渴望,曾经的她多爱吃肉,如果不是今晚,那种陶醉享受的感觉她都快忘得差不多了。
记得前世爱吃红烧肉的她,刚刚嫁给傅梓君,那时候还没摸清楚他的口味,无意中做了一碗红烧肉,结果讨厌肥腻的傅梓君鄙夷地说了一句“真恶心”,从此她再也不碰这道菜,因为每次见到红烧肉,总会想起他那神情语气,仿佛被嫌弃的是她本人。
这么多年下来,她几乎都忘了红烧肉是什么味道。
“喂,你悠着点儿啊。”牛嘉嘉目瞪口呆地看着季青凌一块接一块地将红烧肉往嘴里放,她不是号称晚上不沾荤腥的吗?可这碗红烧肉马上就要见底了,她还没吃上几块呢。
“你不怕反弹了?你快想想你那好不容易甩掉的三十斤肉!”牛嘉嘉这个吃货十分护食,抢了几筷子眼见抢不过季青凌,连忙出言打击她,“算了,我不和你争了,大不了再叫一份。”
胡明亮不可思议地看着季青凌,她也有过胖嘟嘟的时光,自从减肥之后就意志坚决地不碰这种油腻的食物,像季青凌这么放纵自己,迟早要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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