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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了,村里正好有个怪人,有60多岁,村里都叫他李老爷,他们家有很多书,很多很多的书,好几屋子的书,听说以前是在朝廷当官的,后来退休了,来到了小李村,应该算是村里的文化人吧。他们家有500多亩地,占了小李村的一半多土地,而且还一个人住,老伴都没有。他们家还有几个下人,地由村里的雇农负责打理,李老爷主要的工作就是疗养。

李老爷听说了李良的光辉事迹之后,主动借了一些书给李良看,开始会借薄一点的,字数少一点的,后来借的书越来越厚,字数越多,种类也越多,再后来李良就干脆自己上他们家挑书看,下人们因为李良总是来,所以就养成了习惯,不管不问,任其来去自由,当然这也是李老爷默许的。不过怪就怪在,李老爷从没跟李良说过话,也从没教过李良什么,只是借书给李良看,即使两人见面了,李良也总是恭敬的行个礼然后继续挑他的书,而李老爷也只是微微笑一下,转身离去,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生活就是这样,当新的循环开始的时候,人就好象上满发条的闹钟,精确而又简单。每天早起,李良会围着小李村跑三圈,对于20来户的小李村来说,三圈也不过2公里,回家后会帮母亲做饭,然后回到屋里读书、练字。家里虽然穷,但是母亲还是在能力所能达到的范围内给李良提供了一切条件,包括:笔、磨、纸、砚。李良上一辈子小的时候,跟村里的老胡头学了几年的书法,他特别喜欢行书和隶书,其他的字体也能对付对付,但没有前两种精通,老胡头是解放前的老大学生,因为是国民党,所以在特殊时期的时候被斗的很惨,落了残疾,他就很喜欢李良,所以他把书法全部教给了李良,也造就了李良,钢笔、毛笔两手好字,也正是靠着这好字,李良从上学到工作一直很顺当。读完书,练完字,李良会上山去采野菜,然后准备下午的饭,这样李良他娘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农活、裁缝等工作中,家里的收入也逐步增加,日子也好过了很多,过年、过节的时候还可以吃上点肥肉。

现在的李良她娘,做梦都会因为养了个好儿子而骄傲,有仙人指点,会做饭、会读书、会识字,还会写字,听隔壁的隔壁的隔壁老李大姐家的男人说,良儿的字写的还很好哩,这对于一个农村妇女来说,真是太荣耀了。

不过因为实在难以忍受那些野孩子的幼稚行为,李良一直与村里其他的孩子格格不入。孩子们的表现会反映给大人们,慢慢的,村里人疏远了李良,遇见李良也是能避就避,能躲就躲,背地里都说他是妖怪附体云云,这也正好给了李良清静的环境,让他可以安心的读书、练习书法,加上本来就少言寡语,所以除了母亲以外,李良几乎没跟村里人说过话。

那个表叔也曾经来过他们家观察过李良,可是当发现李良那傻了吧唧的样子,以及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表现,就笑呵呵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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