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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掉进水里的时候,大灰正趴在水潭边的石缝里,嘴里嚼着几棵草药,躲避着追杀。这聪明的畜生,还晓得给自己的伤腿,找些止血的伤药。

大灰命也不好,被人当成了野狼,追着打着要吃肉。当然,它本就是一条正宗的野狼。

熟悉小张气味的大灰,把他拖出水潭,几下拉进了远处的草丛里,躲过了上面扔下的十几颗手榴弹。

冰凉的潭水,刺激的小张睁开了眼睛,吃力地掏出急救包,给自己胡乱地包扎一下,就彻底晕倒在大灰身边。也许,是见了大灰,让小张稍微安心了一些。

然后的事情,小张就不清楚了。

“好兄弟,活着就行,养好了伤,老子带你报仇去”,罗二欣慰地着前面,那瘸着慢跑的大灰,也不知道,他的话是对着小张说的,还是对着大灰说的,反正,大灰是没有回头。

带着伤员,队伍的速度不快,只有用时间换距离了。

整个晚上,脚步不停的战队,斜斜翻过了两座山头,远远地避开了汉城附近。

天蒙蒙亮的时候,眼前的第三个山头,遥遥可及了;再加把劲,翻到山背面,就要找地方隐蔽了。这里,除了地上一尺高的灌木从,再没有遮蔽的地形,不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到了现在,罗二背着林兴国,手里搀着小张,身后,是疲惫不堪的林涛,路川和朴姬善,紧跟在队伍最后。要不是罗二坚持,加上他的体力强悍,队伍早早就歇下了。

路川背着医药包,钢盔已经摘下,拎在手里,她对这些伤兵是佩服得很了;难怪能把美国人打得那么惨,伤兵都能跑一晚上,那健全的士兵更能跑了。

还有那个罗二,出入汉城,简直跟在家里一样,体力更别说了,到现在还照顾着两个伤兵,脚步一点不带停顿的。当然,路川更加高兴的是,自己的哥哥,也加入了这支队伍。

战争没有对错,只有不失尊严地活下来,才是路川的想法。

罗二也是人,至多是个健壮太多的战士,满脸汗珠的他,开始喘着粗气,鼓着一口气赶路;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前面的山头上,只要翻过去,就能歇脚了。

连日的奔波,让他精神劳累不堪,忽略了右首900米外的几棵松树,低矮歪斜的松树。他的耳力,仅仅关注着00米范围内的动静。加上带着两个伤员,自己都快成了肉粽子了。

松树下的草丛里,一双锐利的眼睛,正从pu型瞄准镜里,阴沉地盯着山腰处的队伍。这个帅气的人民军军官,正是人民军第5军团的金大志中尉,他的身后,隐蔽着三名人民军战士,一声不吭地躲在树下的草丛里。

按照联司的作战计划,人民军第5军团配合志愿军,从敌人薄弱的结合部,直插南方,大张声势地快速机动,扰乱敌人的进攻部署;当然,如果敌人调集兵力围堵,也要马上调头北上,诱敌进入志愿军的包围圈。

没成想,人民军顺风水水地竟然突击到了安东附近,这才和大队敌人遭遇;零敲碎打可以,一旦碰上了美军正规军,本就不坚定的人民军,马上收缩队伍,全力北上返回,反正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了。

但是,进来容易退出难,天上敌机不停的轰炸,地面上美军的坦克、装甲车紧逼,把一个军容周正的军团,打成了游击队,不分日夜地撤退。

整洁的军装,锃亮的高腰皮靴,已经成了过去,现在的中尉,一身普通战士装扮,军装上还有几个口子,是在跑动中划烂的,现在也顾不头不顾腚了。

好容易甩开了追兵,已经缩编成排长的金大志中尉,勘察地形的时候,高兴地见了一只野狼,在晃悠悠地往西边跑去。

狼啊,原来就不多见,碰上这么大的一只,金大志觉得自己很幸运。

趴着都半人高的大灰,让金大志口水横流。

多日没吃肉的中尉,一时兴起,举起了手里的托卡列夫svt-40半自动步枪,“叭叭”,连续几枪,终于远远地见了血迹,打中了。

让金大志郁闷的是,挨了一枪的野狼,嗷地一声,跑得更快,身子晃动,几个快步,钻进草里没了影子。

健壮的大灰,在金大志眼里,是肥大多汁的肉块,哪容有失,必须拿在手里,马上就要到嘴的肉,还能没了?

打发一名士兵,回去通报一下,让队伍先走,自己随后赶上,金大志领着三名士兵,紧追不舍。

很快,金大志发现,自己把到嘴的肉,跟丢了,而且,还听见了那熟悉的美式手榴弹爆炸声。

由于家族的原因,骄横惯了的金大志中尉,不是一名好军官,但却是一名有耐心的猎手;心有不甘的中尉,躲在山头上,冒着天上的敌机,苦苦搜寻着那只野狼。

能把战争当儿戏,也只有半岛上的国家,有这份胆量,以前如此,现在也是,将来更是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日落的那一刻,金大志中尉有了收获,他发现了那只狼;但是,让他狐疑的是,摇晃的那只狼,竟然还背着一名负伤的美军士兵,爬上了一个山头。

小张一身的打扮,让金大志误会了,他以为自己碰上了一名落单的美军伤员,毫无还手之力的伤员。

马上,金大志中尉的兴趣,从吃肉,转到了俘虏敌人的身上;肉啥时候都可以吃,这抓俘虏,尤其的抓美军俘虏,是中尉参军以来,长久的梦想。

当然,三名跟随的士兵,也赞成去抓俘虏,这好的机会,不捞到手里,那是傻子;自己落不上主功,沾点光也行。

身心兴奋的中尉,带着兵,嗷嗷地追了上去。

哪知到,这山路跑起来,狼比人跑得利索;晚上的时候,差点跑吐血的金大志,恼怒的发现,自己竟然跑到了汉城附近的山区,而且,那该死的野狼,又没了影子。

他不知道,要不是有伤,背上还托着重伤的小张,大灰早就回头报仇了。

也是在这时,罗二迎上了大灰。

犹不死心的金大志,守望了一天,不但没见大灰的影子,还差点被天上的敌机发现,只有躲藏在山腰的松树下,等待夜幕的降临。

太阳落下,敌机也没了,绷紧了一天神经的金大志,终于可以好好睡会了。抓紧机会跑路,他没那个智慧,也没那个体力。

早晨五点,缓过劲来的中尉,无奈地决定,返回吧,已经离队时间不短了。现在离天亮还有一个小时,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还没起身,金大志无意间,从瞄准镜里,见了一队模糊的身影,把他吓了一跳。该死的美国人,不会是来清剿的吧。

屏住呼吸,仔细去,金大志的那眼神,从慌张,直接变成了愤怒。是的,他见了,那个穿着美式军装的女兵,背着医药包的女兵。

罗二和朴姬善都没留意,路川的脸型,那白皙清丽的瓜子脸,以及俏丽的身形,和朴姬善有些相象,只是,朴姬善的肤色黑了些。

再次细,金大志越发觉得,这个女兵就是朴姬善,这个喜欢穿着美帝军装,水性杨花的女人。

虽然没见罗二,但金大志本能地感到,这支队伍,根本就不是美军士兵,十有**就是志愿军装扮的。

自己的情敌,是志愿军士兵,连带的,其他的志愿军战士,也被金大志记恨上了。而且,朴姬善也出现在眼前,更是勾起了他的嫉火。

至于队伍最后的朴姬善,被中尉认成了志愿军战士,逃离了首发打击。也是,带着钢盔,端着冲锋枪的朴姬善,在晚上也不出来是个女兵。

不知不觉间,svt-40的保险,随着大拇指的滑动,被打开了。

正好,你们一身美军装扮,由不得我不打。冷笑着,金大志一摆头,“准备战斗”。

中尉的命令一下,三名人民军士兵,悄声扑上,拉开散兵线,趴在了早已好的位置;三支莫辛·纳甘式步枪,对准了远处的目标。虽然远了一些,但杀伤距离2000米的步枪,已经可以开火了。

直到眼前的队伍,走到自己的正前方,“开火,自由射击”,嘴里低吼一声,金大志首先扣动了扳机。

“叭叭”,弹匣容量0发,能连续开火的半自动步枪,把连续的怒火,当先打向了背着医药包的路川。0发“莫辛纳干”90式凸缘步枪弹,毫无征兆地射向疲惫的路川。

正在埋头赶路的罗二,心里突地一跳,强烈的危机感,渗地头皮猛然发麻;敌袭,罗二能肯定,是敌袭,这种感觉,已经救了他好几次了。

“趴下”,大喊一声,罗二反手把林兴国压在身下,自己也随势紧贴在地上,把身子隐在草丛里。

罗二的喊声,在众人的眼里,就是命令,是能救命的命令;喊声未落,小张,林涛,以及最后的朴姬善,根本不顾地上的石子,直接就趴下了。

作为习惯动作,背上的背包,啪地甩在右侧,抵挡飞来的子弹,能挡多少是多少。

但是,做为一名护士,只经过简单军事训练的护士,路川反应慢了一拍,还愣愣地站在那里。

噗噗,瞬间,随着远处清脆的枪声,路川稍显臃肿的制服上,绽开了五朵猩红的血花;762毫米的子弹,狠狠地把她推翻在地。

沉重的摔倒在地,路川瞪着诧异的眼神,望向已经泛白的天空;她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要离开这个眷恋的世界。

头顶是劈啪的子弹,远处已经枪声大作。

嘴角抽搐着,罗二没有扭过头,他不愿意见,这个被子弹击穿颅骨的姑娘,这个被自己隐瞒了实情的姑娘。

也许,他的哥哥会告诉她,真实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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