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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他就不是叶若了。
这个让叶若放不下的人,就是今天执意独自一个人走江湖,去接应侍女的程芷若。
虽然,这次行动,是程芷若自己执意要自己一个人去做的,可是,女人的心理,你要明白,即使这件事是她执意的,作为男人,你都要关心她。不然,她心里一样会觉得难过的。女人会觉得你果然心里没有她啊。
因为,女人始终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啊。
她生病了,嘴里对你说,我没事啦,你不要担心我,其实心里却是在说,马上过来带我去医院啊,笨蛋,而不是只是让你嘱咐我多喝开水就好了。
所以,作为男人,你得能够明白这点才行。不然,那就是智商不够啦。就活该你做一辈子单身狗了。
所以说,要讨一个媳妇,本也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叶若,媳妇还那么多,那他每天需要操心的事情,就已经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了。
所以说,看着叶若一个一个抱得绝世美人归,看他人前风光,你也一定要想到,背后的那些努力和付出才行。不然,岂不是你肤浅了?
程芷若自从从华海出发,就一路马不停蹄,不顾辛苦的往雍中城的方向赶。直到入夜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马也累了,人也真的乏了。没骑过马的人,大概只会觉得骑马很过瘾,很潇洒。但是,只有真正的骑过马,不说日行五百里了,就算是骑上一百里,你就会知道即使屁股下面垫着马鞍,你都会觉得屁股被硌得酸痛的滋味有多不好受了。还有在马背上,颠来颠去,颠得你胃里早就翻江倒海一样,一时半会,你可能感觉不到,时间只要稍久一些,你就会知道骑马这件事,跟坐车还真是完全不是一回事了。
人疲马乏了,程芷若才是放慢了赶路的脚步,然后又赶了二十多里地,路过一处只有一家客栈,一家药店,一家打铁店这样,像是专门赚来往过路旅客钱的一个小落脚点,程芷若便是打马停下入住了。这其实不是程芷若贪图生活安逸,才是想要住店,而是,人可以风餐露宿,但是,马这么一口气狂奔几百里,非得给精饲料好生喂养才行了。不然,明早,马就该跑不动了。除非换马,不然就要耽误行程了。但是,换马毕竟也不是什么地方都能够换的,何况,她现在骑的是叶若给她的最好的宝马良驹,让她拿去换别人的劣等马,跑不了一百里就要给她尥蹶子,耽误她事情的马,也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所以,既然有店可住,不如投宿住店,人也能够有个遮风挡雨的住处,马还能够有人拿精料喂养一下,明天跑起来会更加有劲。
住店,有人会说,不会很危险吗?
万一晚上有人从窗户里面,朝她喷迷魂药,然后把她给圈圈叉叉了怎么办?
那你这话就说的,好像荒山野岭很安全似得。不说遇到厉害的灵兽袭击了,就是遇到一群灵狼的袭击,也会让你尸骨无存。
平日里,要是需要在灵野里落脚,是一定要有人值班守夜的,防备的就是灵兽偷袭。至少,这样能够在灵兽偷袭的时候,能够有人发出一声提醒,大家会比较容易有了防备,不至于在睡梦之中,就被狡猾的灵兽袭击,导致团灭。
但是,今天,她是独自出行,所以,没了人跟她轮流守夜,她住野外,肯定也是无法睡踏实的了。
所以说,出门在外,行走江湖,真的不是键盘侠嘴里说的那么简单。你看新闻,每天都是有人自认为野外不过就是那么回事,背着个包就去做驴友,然后就被困在那里,还要找救援队来救。最后,还是有要死人的。这就是最好的说明。所以,一些即使看起来很简单的事情,只有你真的置身处地的也去做一回,你才是知道,这件事真的不是你想的这么容易的。
再说了,在野外露营,遇到闯荡灵野的其他冒险者和古武者,一样,该招惹上麻烦,你还是要招惹上麻烦。别人一队人马,遇到你单枪匹马在灵野,男的,就杀你劫财劫宝,女的再顺便劫个色,简直不要太顺理成章。谁让你单枪匹马呢。人多欺负人少,还需要理由?
听到外面有马蹄声,在柜台里面掌灯的掌柜,一边扒拉着算盘清账,一边头也不抬的就是喊了声:“二子,外面来客了,去接客,问住店不住店。”
“好嘞,掌柜。”一个小年轻,手里还忙着给其他客人上菜的事情,都是赶紧应下,三下两下手脚麻利的把需要上的菜给上好了。所谓的菜,其实就是水煮肉和煮花生这样粗犷的菜,毕竟,荒郊野外,能够吃上这个就已经不错了。你想要吃带盘子碗的席宴,也没人给你做,出再多钱,别人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然后就是赶紧跑去门外去招揽客人去了。小二嘛,赚的就是个辛苦钱,手脚不麻利,再不能任劳任怨,掌柜的怎么愿意每月花钱请啊。所以说,哪一行挣钱都不容易啊。
“小二住店。”这个时候,程芷若也下马了。她伸手抚了抚马,心里感激这些灵马一口气驮了她几百里地,她心里有些心疼这些马。
“女侠客官,您就一个人?”小二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夜色里,也没有第二个人啊,心里顿时有点吃惊。一个姑娘,独自一人出门在外,这荒山野岭的,就不怕被人掳去做了压寨夫人啊!
出门在外,程芷若心里还是知道加小心的。见小二这么问,程芷若不会傻得去承认就她一个人,那样岂不是给自己招别人觊觎吗?所以,她故意脾气做不好的对这小二凶道:“怎么不行吗?”
“行,行!只要您敢住,我们做开门生意的,怎么敢往外面赶客人。”这小二顿时心里有点委屈。心里觉得,他是好心看这位过来投宿的姑娘,长得太漂亮了,太像是大概跟家里怄了点气,就不知道天高地厚跑出来的大小姐,肯定不知道世道险恶了,所以,想要提醒她来着,这外面的野店不是那么好住的。但是,哪里知道,这位主儿,脾气好凶,那这小二,心里也有心气儿,就懒得好心给她说那些江湖险恶,还是早早归家的道理了。便是马上按照规矩的过来帮程芷若牵马进马厩了,然后请程芷若入店了。
“把马给我喂好点。多放点精料。要是让我的马吃了不干净的东西,生了病,拉了稀,我可不饶你。”
程芷若特别嘱咐了小二一定要好好照顾她的马。这马可是叶若给她的,她当然爱屋及乌,想着要好好照顾了。不然,对不起叶若啊。
“得了您哪。小的知道了。女侠放心。小店是常年迎来送往的,怎么敢不注重名声,不然,下回哪里还会有回头的客人来投。您的马,小的一定用上好的精料好好的照顾着。玉米面儿,那么厚厚的一层洒在小的今天新打来的新鲜草料上,一定让您的马儿吃的欢,吃的好,吃的香,吃得饱。”
这小二嘴还挺利索的。像是个常迎来送往的小二样子。见如此,这程芷若才是有点放心她的马了,然后便是先迈步走进了这个小店了。
店里好暗。因为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显然是没有电的。所以,店里是点着大油灯的。油灯太大了,油烟晕人,但是还是不够亮。不过,一盏灯照亮一个桌子,能够看清吃饭,还是够了。
程芷若借着这样的灯火,就是已经能够看到,屋子里坐着一群吃饭的人,都是清一色的不修边幅的汉子。也是啊,这样荒郊野外的地方,怎么会有女人。这样的地方,只有男人才能够生存啊。
她出现在这里,显然已经是一个异类了。
“呦,刚刚就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是个母的了。没想到,还真走进来一个不带把的。这年头,在这个地方,见到一个野狗都是带把的,想见个母的都难。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让咱们这些多少天没闻过女人味的大老爷们,见到女人了。真是稀奇,是不是,我说大家!哈哈,哈哈,来了个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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