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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不矫情,把大洋往怀里一拽,乐道:“没事儿。有事你说话。”
他离开后,朱诚对新来的三个人招手,“来来,来领武器。这可是保命的家伙,至于怎么用,让你们老舅教。”
李啸弘从朱诚手里接过一把驳壳枪,还是配了木头枪托的;然后又拿到一把步-1式自动步枪,也就是ak47,厚重的枪身与简洁的设计让它很容易上手。即使李啸弘这种没有摸过枪的人,也可以在短短一天内学会拆卸与保养——这也是为什么ak被称为万枪之王的重要原因。
再接着是四枚木柄手榴弹,和四套军服,朱诚说:“子弹就在那里,本来是有标准配备的,但考虑到你们年纪轻,太多东西带着跑不起来,所以让你们老舅看着,能带多少带多少,千万别勉强。”
李啸伟拿着枪,反复的翻看,对枪械他早有认识,不管是zheng fu军还是ri军,李啸伟深知,手上的驳壳枪价格昂贵,这种可以连续发she的武器威力巨大,就他所知,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有的。
一百多块大洋需要小康之家不吃不喝半年多才能节省下来,何况还有子弹的花费。
“这,这就是‘大镜面盒子’吧。”李啸伟脸上绽开了朵花,乐翻天了,“谢谢大伯。”
老朱笑着应下,不过还是告诫:“这是标准装备,不用谢我。还有,你们也算是军人了,在军队里就要有纪律,以后得叫我班长知道吗?”
“是。班长。”高兴之下,无论朱诚说什么李啸伟应的都特别快。
李啸弘则在捣弄步-1式突击步枪,由于担心安全,还没把子弹给他们,加上需要三个小家伙对枪械熟悉,周柏当着他们的面把步-1式拆成了零件——驳壳枪构造复杂,他可不敢随意拆卸。
按理说,给士兵装备了突击步枪,手枪应该挑选小巧型的,让士兵方便携带又能自卫。可研究后发现,步-1式突击步枪用于野战效果显著,可是在复杂的城市巷战中略显不足。适合西方人的枪身对东方人而言是个负担,加上这些人对广州城不熟悉,遇到近距离的敌人如何快速调准枪口成为生死的评判依据。
想来想去,林夕最终把驳壳枪从退伍的行列中拉出来。
它的重量比步枪轻,枪身短,枪口调转方便,she程虽不能和步枪比,可是在城市巷战中却足够了。若遇到攻坚,步-1式突击步枪足以胜任。行动时,装了托柄的手枪可以随时处于发she状态,三十发子弹不比ri军的轻机枪差。
当然,这样的配备也有对士兵安全问题的担心因素存在,林夕不希望这些与自己合作的人因为任何意外牺牲。
除了枪械,还有60毫米迫击炮。林夕的军队编制依照的是ri军,一个班十二到十三人,一个排六十到七十人。每个排都有迫击炮班,人数为二十人,伺候六门迫击炮,三个人伺候一门迫击炮,可谓将火力优势发挥最大。
林夕知道这样的编制不合理,可他需要尽快打开局面,一两个月时间根本不够他布置。仅为了士兵的武器装备就让他忙的脚不沾地,终结者拥有的资料很多,但他们办事死板,面对这群刚刚从帮会分子转变身份后的士兵,刚硬的手段很容易把事情办遭,所以当他们来到队伍中后,林夕给的命令往往是最简单的,并不指望他们能处理太多的事务,特别是人际往来。
在他看来,如果终结者不再成为杀人兵器,那他们最大的用处就是利用庞大的数据库和计算能力管理财务、统筹数据。
除了那些,对信息的关注让他给每个连配备了一个电台,战斗开始后,林夕将驾驶从金se格子中生产的战斗对地面进行支援。
这架战斗机是少有的机种,属于第五代甚至第六代战机,它存在于《绝密飞行》当中。
一万多名武装到牙齿的士兵,在不吝啬弹药的情况下配合几百名终结者,再加上三十名乘坐ch-53重型直升机直捣黄龙的终结者部队,不管从哪个方面看,林夕都不认为这一战自己会输。
而他驾驶战斗机,为的就是将整个战场划定到自己的攻击范围内,这样一来,这些死去的人的生命能量将不会被浪费——被他彻底吸收。虽然不认为有了如此多的准备还需要自己支援,但林夕还是有任务的,几艘ri军军舰将是他的首要目标。
如果让几百毫米口径的舰炮对己方聚集地来上几炮,恐怕不用一个小时这一万多人就得报销——活下来的人将永远陷入舰炮编织的噩梦,再难重新拿起步枪抗争。</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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