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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程志超,真的可靠吗?他也是个人哪,万一打进去之后,受到了重用,变质了怎么办?”
“你的意思是,他不是咱们的人,所以你对他没有信心?”
许承均尴尬的点了点头,他的确是这个意思。在解放战士眼中,固定没有将警察当成一回事,在警察的心里,也同样没将当兵的看成自己人。虽然他们彼此之间有着很深的合作背景,不过遇到大事的时候,多少还会有点不信任对方。
“那个程志超的背景,相信你们两个都十分的清楚吧?”
“那倒是。”
“别忘了,他的岳父是干什么的,虽然和咱们要打掉的这个大贩毒集团相比要小得多,可是在东北,也算是数一数级的枭雄级人物。整个滨海市,百分之六七十的地盘都是由他来控制,可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偏偏很少留下尾巴让咱们的同行去捉。从表面上来看,这人绝对是一个正当的生意人。而且,你们别忘了,他只有一个女儿,就是程志超的女朋友,只要程志超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接手他的生意,成为另一个方越元。而且有方越元给他打下的坚定基础,程志超就算能力不及方越元,但守住这份家业应该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你们说,这么好的条件,他为什么还要选择来咱们这里当兵?”
许承均若有所思的点了一下头:“我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你真以为我脑袋一热就选的他?出去做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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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视线中凭空消失的程志超和孟庆龙,现在过得相当不好。现在虽然已经是冬天,可是他们现在处身的地方却是闷热无比。本来程志超觉得,身为一个小小的地下室,就得有地下室的觉悟,应该是凉爽无比才对。可是很不幸,他碰到了一个很不讲道理的地下室,不但潮湿无比,而且闷热不已。以至于大冬天的,程志超和孟庆龙都不得不脱掉了外衣,只穿着背心裤头。
在这个鬼地方,他们已经住了十来天。十几天不见天日的日子过下来,程志超发现,自己的皮肤似乎白皙了不少,只是由于没有洗澡的地方,汗津津的身上,似乎也发出了一股淡淡的老陈醋的味道。
金牙将他们带到了这个地下室之后,给他们买了一些吃食日用品之后,就一直没有再理会过他们,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过他们一次。两个大活人,就好像已经被世界遗忘了一般,在这个小小的地下室内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
那可是真正的度日如年,程志超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外会认为,和死刑相比,终身监禁对犯人的折磨更甚了。仅仅十几天的时间,他就好像过了十几年一样,每天都要花费大半天的时间盯着墙上的挂钟呆呆的出神,看着一圈又一圈转动不已的指针,心里充满了羡慕。
——指针虽然只能绕着中心点转动,但是起码人家是会动的啊,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家也是自由的。可是现在他们孟庆龙,虽然没有在坐牢,却也和坐牢差不多少。
“将来有了儿子。一定要告诉他,什么都能干。就是犯罪的事不能干,自由的感觉,真的很重要啊。”盯着时钟看了半天,程志超终于有了人生的第一个感悟。
“兄弟,你总看那个钟干什么?”孟庆龙拿着一条大毛巾,伸到了裤裆里擦了几下,愁眉苦脸的问道。
这里的条件还不如看守所。起码在看守所,还可以时不时的接点水擦擦身子,还可以定期换一换内衣内裤。可是在这里,却是一连十几天的时间没有擦过身子。没有换洗过内衣裤了,以至于孟庆龙现在感到裤裆里面粘糊糊的又潮又湿,难受不已。可又不能真个脱得一干二净,只好在实在难受的时候,用毛巾擦一擦。稍稍缓解一下。
“我在盘算,咱们还有多长时间能够出去?”
“快了,我估计是快了。”孟庆龙坐到了程志超的身边,笑着说道:“警察办事你也不是不知道,向来都是虎头蛇尾。咱们来的时候,他们的注意力就已经不那么集中了。现在咱们两个在这里躲了这么多天,他们恐怕早就认为咱们俩已经逃走了。估计用不了几天,咱们两个就能走了。”
“但愿如此吧。”程志超挤出一丝笑容,随即叹了一口气。
孟庆龙奇道:“你又叹什么气?”
“没什么,昨天晚上做梦,突然梦到了驴子和老胖,他们就那么血淋淋的站在我面前,驴子还塞给了我一把枪,让我找机会替他们报仇。”
“会的,将来你一定会有机会替他们报仇的。”孟庆龙拍了拍他的肩膀。
赵济勇“死亡”的时候,他就跟在程志超身边,那种血淋淋的场面,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还让他震撼无比。同时也暗暗可惜,如果赵济勇没有被打死,而是和程志超一起跟着自己出境的话,自己在王瑞国那里,肯定会更有话语权。
他深知,王瑞国之所以不遗余力的要将他救出来,并不是因为多看重自己,也不是为了要报答自己当年对他的救命之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掌握了他大量的机密。一旦这些事情被警方知道,王瑞国在国内多年的苦心经营就要付诸流水。
现在他是落难之身,王瑞国肯收留他,就已经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如果想在王瑞国那里取得一席之地,光靠他自己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时候,都得指望眼前这个眉清目秀,但却心狠手辣兼无所不能的刘思辰。一个刘思辰已经有这么大的本事,如果再加上他的几个兄弟……
“那可是连运钞车和囚车都敢劫的人哪,当之无愧的亡命之徒。恐怕国哥手底下,也没有几个这样的人吧。”孟庆龙叹了一口气。
程志超躺到了床上,床上的被褥同样潮湿无比,如果没有打开风扇吹风的话,恐怕翻来覆去的睡到半夜也未必能睡得着觉。
“我想好了,出去之后,国哥如果能收留我的话就更好,如果他不收留我的话,我就干几票大的,把欠他的钱还上,然后再想其他的办法。听说有一批六十七年代过到那边的中国人建立了一个类似政权的自治区,在那里应该能有点发展吧,都是中国人,应该没什么事。”
“国哥一定会收留你的,他现在缺人,以你的身手,只要一露面,国哥就得另眼相看。”
“他不收留我,我也不怪他,毕竟不知根不知底的。”程志超这几天以来,和孟庆龙说不了几句话,就开始患得患失起来,给孟庆龙造成一种很想加入王瑞国的集团,但是又对自己缺乏信心的暗示。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让孟庆龙更加坚定将其引见给王瑞国的念头。
在孟庆龙看来,他已经无路可走,只能被迫跟着王瑞国,帮着他打天下。而一旦程志超受到王瑞国的重用,那么他这个引见人肯定也会得到莫大的好处。孟庆龙属于那种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类型的人,现成的东西,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拿来就用。但如果让他刀光剑影的一拳一脚打天下,他恐怕就会打退堂鼓了。
程志超说完之后,又翻身坐了起来,将一用力都能拧出水来的被褥推到一边,从枕头底下取出了赵济勇临走之前塞给他的那把手枪,熟练无比的拆解成一个个零件,取过毛巾仔细的将上面的潮气水渍擦干将,又组装起来,重新塞到了枕头底下,这才直接躺到了床板上闭上了眼睛。
孟庆龙仔细的数了一下,枪里还有四发子弹,在逃跑的时候,程志超开了几枪。他知道在没有得到王瑞国的重用之前,程志超最大的依仗恐怕就是这枝手枪了,所以在程志超擦枪的时候,他连摸都没有摸一下那些冷冰冰的零件,生怕引起程志超的忌讳。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程志超其实剩下了五发子弹,四发子弹装在弹夹里,另一发子弹,则被他藏了起来。这发子弹,才是程志超拿来给自己保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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