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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这种地方,那我倒真想见识一下。曹哥。阿鲁有没有说那基地建在了什么地方?”
老曹的眼中闪过一丝警惕之色:“小刘,你打听这个要干什么?”
程志超急忙说道:“真想去见识一下。你不知道,我们是野战军,专门打仗的部队。以前在部队的时候,很多演习的假想敌不是鬼子就是老美,部队在平时战备的时候,也都将老美列为最大的威胁。不过闹腾来闹腾去,真正和他们交手的次数是零。洋鬼子倒是在内部资料片里见到过,不过那是人家去中国访问,光明正大的去军营搞什么所谓的交流,真是弄得一踏糊涂。所以我心里面一直对洋鬼子很好奇,总想见识一下,如果有可能的话,顺便看看他们的战斗力如何。”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老曹马上释然了,微笑着说道:“你呀,还是年轻,那地方怎么可能随便的就让你进去见识?恐怕没等你到近前,就已经被乱枪打死了。再说,你现在也不当兵了,没有必要再扯这些没用的,还是想想怎么在国哥这里好好发展,赚点钱,安家乐业才是正理。对了,你有没有心上人,用不用我帮你介绍一个?”
这老曹好像是真有点欣赏程志超了,话锋一转,竟然想着要给程志超介绍女朋友了。
程志超苦笑了一下,心想:“老哥,你想给我介绍马子,首先得先问问咱们的露姐同意不同意。要是让她知道你竟然胆大包天,想要给我介绍对象,我绝对相信她能扒了你的皮。”
彭嘉露在程志超面前已经转型成功,好像真的变成了一个处在甜蜜恋爱中的小女生,但“五步蛇”的大名岂是盖的?出于对老曹这个好人的安全着想,程志超马上摇头拒绝了他的好意:“谢谢老哥了,不过兄弟在国内已经处了一个女朋友,我打算过几年,赚够了钱之后就想办法回去一趟把她接过来。”
老曹不以为然:“我没去过中国,但是并不代表不了解中国。据我所知,现在的中国小姑娘是稀罕货,你这一走好几年,恐怕你那女朋友未必能等你那么久。要我说,还是替你自己打算一下吧,免得到时候满怀希望的回去了,看到的却是人家嫁给别人了,自己反而伤心。”
程志超冷笑道:“她要是敢嫁给别人的话,老子就将她满门都灭了。”
“哈哈哈哈,好兄弟,够霸气。”老曹拍了拍程志超的肩膀,“就凭你这句话。我也有理由相信,将来你肯定能出人头地。”
“何以见得?”
“你现在对她念念不忘,说明你心里还是很爱她的,可是一旦发现她嫁给别人,马上就能灭她满门。这份心性,够狠够辣,你这样的人不出人头地,谁能出头?”
“……”程志超翻了翻白眼,心想:“老哥,兄弟之所以敢这么说。完全是因为我相信我媳妇根本就不会移情别恋好不好?”
说别人移情别恋,程志超可能会相信,但要说方晓晨、刘欣和龙艳雪因为自己离家太久而移情别恋,打死程志超,他都不会相信。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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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人类正常情况下都是晚上睡觉白天活动,而现在恰恰是白天,不太适合睡觉,可是由于山高林密,巨大的树冠将阳光遮得严严实实,只有从树叶缝隙之中射出一道道利剑般的光柱投到地上,但却也仅仅是起到一个给人提个“现在是白天”的醒而已,整个林子里面的光线还是偏暗的。在这种情况下。睡觉其实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而且在林子里面白天睡觉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很多虫子白天都不怎么活动,最起码不用担心睡着的时候被不知名的虫子啃得只剩下一副骨架子。但就是这样。大伙还是安排了值班的,轮流睡觉才能安心一点。
排班的班次并不多,只有两个班而已。程志超和老曹由于刚才唠嗑,并没有表现出太明显的困意,所以被安排到了第一班。虽然可以聊点双方都感兴趣的东西提提神,但是当阿鲁等人过来替换他们的时候。两个人的眼皮都已经粘在一起睁不开了。也没和阿鲁客气,一头栽倒在地上。随即就进入了梦乡。
程志超的睡眠质量一直很好,这主要归功于他从小到大的没心没肺。天大的事情,也相信到最后迟早会有解决的一天。这种性格,往好了说是豁达,往坏了说就是典型的胸无大志,过一天算一天。不过当初史德平选程志超当卧底的时候,除了看重他当初的表现之外,也暗中调查了一番,程志超在这一点让他很满意。
他并非是想选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当卧底,而是想要一个睡眠质量好的人。卧底是一个非常折磨人的工作,如果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紧张得连觉都睡不好的话,很容易会造成失眠多梦等神经衰弱的典型症状,甚至往往就在睡觉时候说梦话之际把自己暴露。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程志超的没心没肺,正好符合史德平的要求。
一通好睡之后,程志超直到被阿鲁等人叫醒还有些睡意未尽,揉着眼睛坐了起来,顺口问了一句:“几点了?”
“到饭点啦。”老曹没好气的笑骂了一句:“真看不出来,在这种地方,你的觉睡得倒是挺香的,连个呼噜都不打,要不是看你还在喘气,真以你死了呢。”
程志超洋洋得意:“本人睡觉一向不打呼噜,而且沾上枕头就能睡得着。”
“小伙子,有发展。”老曹又气又好笑,问道:“在地上睡了这一觉感觉怎么样,腰疼不疼?”
程志超知道他是因为林子里面湿气大,地面更是潮气十足,在这里睡觉,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容易会落下病,这也算是关心自己,心里不禁一暖,起身活动了两下:“胳膊有点酸,其他方面倒还好。”
“嗯,你可能没在这种地方睡过觉,有些不适应,不过看来应该没有什么大事。回去之后,找个洗桑拿的地方蒸一蒸,把吸进来的潮气逼出去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老曹说着,递给了程志超一袋干粮:“吃点东西,精神精神之后,马上就出发了。老天爷保佑,这一次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
程志超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大多数的人都已经起来开始吃东西了,有些已经吃过东西,身上又没有背着货的人正在检查着自己手里的武器装备。
这些人手里的家伙和程志超等人的手枪不一样,除了一少部分老式的半自动步枪之外,大部分都是自动步枪,当然并不是现今最先进的武器,而是一些比较老的ak47系列,这枪的精度是差了一些,不过可靠性要强得多,7.62毫米的钢芯弹更是威力十足,以至于现在还有很多小国的正规军都在使用,一些比较大的犯罪团伙,更是对这家伙情有独钟。程志超的眼睛很毒,竟然一眼就从这些枪之中发现了两枝带着三棱刺刀的国产五六式冲锋枪。
看到这一幕,程志超不禁暗暗叱舌:“好家伙,现在的贩毒集团果然越来越疯狂了,不但大毒枭把自己的住处弄得像个要塞一样,就连运毒的都随身带着ak47。他妈的,这帮人究竟是毒贩还是游击队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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