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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里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狙击枪,可以打穿目前世界上最好的防弹玻璃。即使是使用普通的狙击枪,那防弹玻璃也挡不住他。在正常情况下,防弹玻璃并不是像电影中那样完全可以挡住子弹,如果两发子弹先后打在同一个位置,那么防弹玻璃就会粉碎失去保护效果。即使不是打在同一个位置,前两发子弹也会把防弹玻璃打成蜘蛛网,第三发子弹就会穿过去,伤到后面的人。那天是秋雨反应快,迅速地卧倒滚开了,否则罗森的下一枪一样可以要了他的命。
也是秋雨命大,平时罗森都是安排两个人执行枪击任务,另外还有一个人作为后备。那天是罗森把这个任务看得太简单了,只安排两个人完成,一时的大意错过了狙杀秋雨的大好机会。错过了一次,也许就错过了一辈子,机会有时就是擦肩而过,不会再回来的。
自从早上发现有人很隐秘地打探消息,而似乎又和自己这几个人有关,罗森故意地与那个人发生了冲突,并且动了手。随后那人走掉了,也没有报警,只是临走时说出了几句狠话。
罗森觉得有些不对头,与同伴商量着离开这里,找一处更加隐蔽的地方躲藏,寻找机会再次执行暗杀任务。通常一次暗杀任务他们只是进行一次的,不管成功还是失败,都会快速地离开,否则即使是他们手段再高明,行动再隐蔽,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终究有一天会被发现的。但是这次不同,罗森本来觉得中国对于他来讲就是天堂一样,中国人对他相当地客气,很有礼貌,也没有人怀疑他的身份。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令他觉得简单的可以用半个脑袋来完成的任务,竟然失败了。这是他无法接受的,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来中国执行任务,他不愿意在他的职业生涯当中留下一个不是很好的回忆,尤其是这样没有面子地离开,他会抱恨终生的。所以尽管同伴有人劝他一起离开,他还是固执地留了下来,而且这几天除了今天早上的事,一直都是风平浪静,警察似乎也没有什么反应。
“罗森,我们必须离开。既然已经有人找上门来,我们就不能冒险,换个地方吧!我可不想在中国出事,我们不了解中国人,他们对于我来讲就是一个谜,根本捉摸不透他们是在想什么,这些中国人简直就是隐藏自己思想的专家。”说话的是安卡,他是黑人,生性谨慎,是他们这支小队当中办事最小心、最仔细的。当然,他讲的是英文,尽管他们几个来自不同的国家,但是交流并不是问题,平时他们统一用英语对话。
“不!我们为什么要藏起来,我还没有享受够呢!这里的美酒、美食,还有美女,黄皮肤美女,真是太棒了!”立即提出反对的是杰瑞,长得很帅,意大利人,生性风流,但是完成任务是倒是从没犯过错误。
“罗森,难道你害怕了吗?中国人已经有几十年没有打过仗了,而且中国政府是严格禁止普通平民拥有枪支的,这些人见到枪就会吓得直哆嗦,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呢?我们要珍惜在这里的每一天。”杰瑞显然对中国也不是很了解,至少中国和越南的战争就断断续续地打了十来年,从七九年大规模的进攻到之后法卡山、老山,战争虽然远离普通人,但是却也造就了一批铮铮铁骨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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