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旅夜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七十九章 什么叫实话,华北狂龙闹美洲,逆旅夜雪,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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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拉忽闪着一对大眼睛,点了点头,明邵咧了咧嘴,端起她的下巴,把手放到她的下巴下面,苦笑着道:“好吧,告诉你,不是。”

朵拉伸手拨开明邵垫在胸口的手掌,又把溜尖的下巴顶在明邵的胸口,笑着说:“那你说说这块表的故事吧,我看得出来,它对你很重要,不然你不会这么一直戴着它了。”

明邵伸手挂了一下朵拉的鼻子,笑道:“好吧,那我就和你这个傻丫头讲讲吧。不过我现在有点口渴。”

朵拉拿过旁边的饮料,把吸管塞到明邵嘴里,明邵喝了口水,平静的讲了起来。

“你知道,我不像你们,只是出生在普通的一个中国人家,在中国的八零年代,最让普通老百姓追捧的是一档电视节目,叫做春节联欢晚会,就是在中国的旧历除夕那天晚上八点开始的一场电视联欢会。

这个节目在那个时候,是中国十亿人,特别是孩子,盼望一年才能一睹的文艺大餐。我在那个时候也非常的追捧这个节目,不过我最喜欢看的是相声,对歌曲舞蹈的兴趣非常低,不过在一九八六年,也就是中国旧历的虎年,我特别的注意到了一个歌曲的节目,那个歌曲叫做春光美,主唱人是香港的歌星张德兰,当时我注意她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她的牙齿长的非常难看,还有一点是她的右腕上面戴了一块通体金黄的手表,在灯光下,那块手表闪闪发光。

当时我对手表还没有概念,只是觉得非常好看,也因此牢牢的记住了那块手表的样子。

后来,我在一次看杂志的时候,才知道,那款手表叫做劳力士,不过价格在我看来是天文数字,需要人民币伍万元。所以,我曾经给自己定下过一个目标,以后自己买的第一块手表一定要是劳力士。

在我参加中国著名的高考的时候,我老爸送给我一块手表,是一块很普通的中国造手表,但是我很珍视,可惜国产货的质量真是没说的,没两个月就走的比电风扇还要快,只有表带还可以用,所以只好收了起来。

后来,我在九十年代初期读大学了,就开办了当时沪上第一家电脑机房,也就是现在大陆非常火爆的网吧。在我创业的初期,曾经遭遇过当时黑社会的欺负,麻烦的是当时黑帮的老大还和警察有勾结,我受了欺负都投告无门,当时那个黑老大就是戴了一块劳力士手表。

后来的事情我不说你也猜得到,现在估计那个家伙还在监狱里面呆着,我本来打算以后有条件了把他捞出来慢慢的收拾,所以给他弄的是一个无期徒刑。

他的手表自然也就落到了我的手里,我一直戴着它倒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我把老爸送我的手表表带解了下来按在了劳力士上面,每次我看到他都想见到了老爸一样。”

明邵说完后,眼含笑意的对着朵拉道:“现在,傻丫头,知道我为什么一直戴着它了吧?”

朵拉闭上眼睛,嘴角挂着一丝微笑道:“明白了,明邵,上次我过生日你也是给你的爸妈打电话吧?”

明邵道:“你这双贼耳朵有什么听不到的。”

朵拉道:“那你怎么不把他们接到美国,或者经常去看看他们?”

明邵苦笑着道:“你不知道,我的父母都是中国最为古板的老大学生,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根本不会理解我的这种生活,他们的眼中,只有学习,然后按部就班的找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然后生儿育女,子子孙孙时代相传着这种生活。如果想让他们过的好,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他们觉得我在美国读研究生,然后过几年参加工作,最多了是做一个公司的高管,过着他们可以理解的生活。”

朵拉忽然扑哧一笑(跟随着他下巴的一沉,明邵皱了皱眉头),道:“明邵,说起来你也够不容易的,在家里面连句实话都不能说。”

明邵笑道:“实话,你认为什么是实话?实话就是对方能够理解的话,如果对方不能理解,就算你说的完全是事实,他也不会相信,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充斥着被十字架烧死的异端的原因。”</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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