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兔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三章 百晓阎王,驭夫从秋,是兔子,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她很会**人的,知道怎么样能合一个男人的胃口,知道怎么样能吊住一个男人的心,这些就跟受过专业训练一般。
也许在别人眼里,她是没心的,更不会有爱,可在洛婷眼中,她不过就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孩子,只是不懂而已。
“听说轩儿收了个通房,你知道吗?”洛婷岔开话题。
“嗯。”夏秋不冷不热的应了一声。
“别光嗯啊,你怎么看?”洛婷不是很满意夏秋的态度。
“你希望我怎么看?”
洛婷将沾了鱼食的手拍了拍,扭头看着夏秋郑重其事的道:“杀了她。”
夏秋看了一眼洛婷,又落了下去:“无聊。”
“哈哈…就知道你这样。”洛婷欢脱的笑了起来:“你什么时候能让我看看你吃醋的样子,女人都不是爱吃醋吗?这洛轩三天两头往春玉楼里猫,你也不表示表示。”
“你也是女人。”夏秋回了她一句。
洛婷脸色微微变了变,随即又笑颜满面的道:“我吃醋又吃不到你身上,你怎么可能见到。”随即又凑到夏秋身边,用肩膀撞了她一下:“说真的,你打算拿那个叫什么菲什么玉的怎么办?”
“你怎么跟洛宸一个毛病。”夏秋皱眉往一边蹿了蹿:“他喜欢就收,关我什么事。”
洛婷鬼兮兮的看着夏秋:“你可不像那种大度的女人。”
夏秋一口饮尽了杯中茶,又为自己倒了一杯:“我就是。”
“得了吧。”洛婷大手一挥,一脸的不相信。
夏秋被她的话逗乐了,抿嘴无奈的笑了笑,似是责怪的道:“就你聪明。”
洛婷一下子被挑起了好奇心,拱着夏秋的肩膀:“快说快说,你打算怎么办?”
“这个女人接近洛轩目的不纯,所以你先告诉我,这菲玉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让他这么轻易就收了。”
洛婷眼神闪了闪:“哪有啊,就不是长的漂亮点么,哪能有你美。”洛婷曾经怂恿着夏秋卸过妆,结果把洛婷美的直咂嘴。
“还骗我是吧。”夏秋正色的看着洛婷。
那眼光跟钩子似的,洛婷躲了半天实在躲不过了:“哎…还说我聪明,我看是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洛婷无奈的往桌子上一爬:“是她的名字,她叫菲玉,而轩儿心里的那根刺叫菲羽。”
“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名字就这么冲动,你今天要把所有的事情告诉我,包括他背后的那个势力,还包括…”夏秋将蝴蝶和杜鹃取出放在石桌上:“这个。”
看到匕首,洛婷猛的直起了身子,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他将这个给了你?”随即又抬眼看这夏秋,但心思却有些飘忽。
不一会儿洛婷似是想通了什么,了然一笑,但笑中却带着些许的无奈:“看来他早就想好了,也好,这样我也不需要再瞒着什么了,反正早晚你也会知道的。”
抬手轻柔的抚着两把匕首,似是在回忆,又似是在怀念:“你应该猜到蝴蝶和杜鹃的主人是谁了吧。”
夏秋点了点头。
“你听没听过一句话,文有百晓,武有阎王,百晓通天,阎王彻地。”
夏秋摇摇头,她还真没听过。
“百晓指的是百晓堂,他们收罗各种消息,大到朝廷邦交,小到闺房秘事没有他们不知道的,由于他们掌握着一些事关社稷的消息,所以就连朝廷对他们都极为忌惮,从不轻易招惹,偶尔还需要他们的帮助,但由于他们行事诡秘,所以联络他们的方法也极少有人知道,天底下就没有什么能瞒得过百晓堂的,所以说百晓通天。”
“而这阎王指的就是直接由朝廷指挥的一个杀手团,说白了就是朝廷的一条狗,这条狗世代都由洛家掌管,而洛家只听一人的话,那就是闯王萧烨,只要被阎王盯上的人,就只能下地见真阎王了,所以又说阎王通地。”
“菲羽是阎王的杀手。”夏秋插话道。
“是,菲羽是阎王有史以来最好的杀手,沉稳,机智,她是个能成大事的人,所以十年前当十八岁的轩儿接管阎王时,便将蝴蝶和杜鹃给了她,持有这两把匕首的人便是阎王最拥有特权的人,可以不遵照任何规矩,也可以不听任何人的指挥,包括朝廷,但唯一的一点就是必须无偿听从轩儿的指挥,即便轩儿让她马上自杀,她都不能有一刻的犹豫。”
“这事朝廷知道吗?”朝廷不可能让一个这么好的杀手脱离了自己的控制。
洛婷赞赏的看了看夏秋:“怎么可能,这么好的刀,朝廷怎么可能放,这是洛家自己的规矩,为的是保自己的一条后路,因为朝廷会把最好的杀手安排在皇上身边做贴身护卫。”
“菲羽没有进宫对吧,她爱上洛轩,所以不愿进宫?”夏秋猜测着道。
“你说对了一半。”洛婷拿起一把匕首拉开,当看到被改动过的刀身,抬眼看了看夏秋,又看了看匕首,什么也没说,将匕首合上放了回去。
“菲羽确实没有进宫,但并不是因为她爱上了轩儿,而是轩儿爱上了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