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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何等尊贵的人才会让刚刚走马上任的指挥官,格林·特恩爵士亲自负责护送?显然这个问题根本用不着回答。爱德华有些自嘲的暗暗道,在看到那马车上的烈焰苍鹰纹章的时候,自己就应该知道的。
马车门被推开了,但是走出来的却不是什么身影伟岸的大人物,一个多十一二岁年纪的男孩儿,面颊上还带着婴儿肥的稚嫩,倔强的嘴唇几乎薄的只有一层,眼睛里的神气好像不输给任何人似的,但是却不能掩盖他那的个头。
金红色的长袖后摆长袍,黑色的皮带上用的是纯金的扣子,镶嵌着金丝花边的巧牛皮靴子,一个挂在脖子上的光辉十字项链上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的菱形水晶,在阳光下真的是分外的耀眼——这样一身贵气十足的衣服,几乎令他的身份都已经不言而喻。
爱德华朝着身旁的格林·特恩对视了一眼,然后向前走了几步,朝着这位“大人”稍稍弯下了腰,右手背后行礼,脸上还带着微微几分笑意:“圣树骑士团的爱德华·威特伍德向您致敬,安森·马尔凯鲁斯殿下!”
“光辉十字在上,你可真厉害!”不过这位“王子殿下”似乎一儿也没有听见爱德华刚刚在什么,稚嫩的嗓音里还带着几分惊讶,像是特别惊喜似的朝着爱德华走过来:“我刚刚全都看的一清二楚——你居然一个人就把他们全都打跑了!”
“虽然不像是正统的骑士技巧,但是真的很厉害,我很喜欢!”安森一边着还煞有其事的了头:“你叫爱德华·威特伍德吗?父亲和我介绍过你,他们都你是骑士团最年轻的一位成员,难道是因为你是骑士团最厉害的?”
“应该是最不值一提的。”爱德华谦逊的回答道:”和其他的前辈们相比,我还没有足以让自己的头衔增光添彩的功绩,也没有和那些古老家族的后代相提并论的伟大姓氏。”
“血旗兄弟会不就是被你剿灭的吗,我都听他们了!”安森殿下很是兴奋的看着爱德华,激动地连手臂也挥舞了起来:“你会教我怎么和那些异教徒战斗的吧,还有你刚刚的那些技巧——父亲你会成为我的侍从武官,是这样吧?”
“原本是这样的,不过刚刚我好像做了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爱德华开口道:“那位叫伯尼德的少爷,据是弗雷士家族的嫡子。”
虽然在爱德华眼中,那种毫无威胁性的“恐吓”根本就不值一提,但是对方的身份却是货真价实的——从马可·塔斯克那里,爱德华多少听过这个家族,确实是从都灵城邦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古老世家。
按照同样传承着塔斯克家族姓氏的马可所言,这些曾经显赫一时的家族虽然没落了,但在都灵城内的影响力依然是十分巨大的,他们的家族血脉就像是树根一样紧紧深埋在这片土地之下,相互之间的关系更是盘根错节,并且时至今日,他们的手中仍有不少的权柄。
对方拥有自己最最缺少的东西,那就是根基——不论自己再怎么去得到更多的权力和头衔,都只是无根的浮萍,一个初至都城的新晋。所以自己才会加入圣树骑士团,并且在贺拉斯陛下的逼迫之下毫无还手之力,因为自己确实需要依附这些真正有权有势的存在。
“你是在担心弗雷士家族会因此而报复你吗,哈哈哈……”安森殿下忽然笑了起来,十分轻蔑的回答道:“用不着这样,他们家族的后代除了赌棍就是酒鬼,连家都不敢回,因为害怕会遇上追债的放贷商人。”
“这群人只敢放两句狠话,虚张声势而已。”安森殿下“大人”似的叉着腰神气活现的道:“和圣树骑士团的勇士们都是天差地别,仅仅是一群着所谓的古老家族头衔,混吃混喝的米虫罢了。”
“安森殿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格林·特恩走过来,表情严肃的沉声道:“贺拉斯陛下还在等待您赶紧回去呢。”
“我知道了。”王子殿下扁了扁嘴回答道,还不忘了提醒着身旁的黑发少年,那双和他父亲一样的眼睛,带着完全不符合年纪的威严:“明天早上我会等你,千万不要忘记了时间!”有那么一刹那,简直与贺拉斯陛下别无二致。
爱德华十分恭敬的低下了头,安森才满意的转过了身去,重新回到了马车里。刚刚准备起身的黑发少年,突然有种被人盯住的感觉,几乎立刻抬起头看向马车的后窗,但是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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