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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举如下。《宋史.苏轼传》:“方时文磔裂诡异之弊甚,主司欧阳修思有以救之。”(“思有以救之”是想补救文风)又:“二君皆有以知轼,而轼卒不得大用。”(都了解苏轼)马中锡《中山狼传》:“然墨者之道,兼爱为本,吾终当有以活汝。”(我终究应当救你)《史记.春申君列传》:“秦之尚太子也,欲以求利也。今太子力未能有以利秦也,(黄)歇忧之甚。”(不能利干秦国)《周易.系辞》:“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圣人发现了天下事物内在的奥妙,发现了事物的运动变化)按,例句是叙述已然之事,不是估计未然之举。是区别见到或未见到,不是区别能见到或不能见到。
洪文说:“‘有以’由于是表示存在或具有某种可能性,古人在转录‘有以’的语句时,有时省略‘有以’而不影响语句的基本意思。”他举的例句是《淮阴侯列传》中“吾必有以报母”的话,在《风俗通义》中略去“有以”。洪文说,前者意思是“我一定会重重报达您”,后者虽然略去“有以”的能够义,但“整个句子的基本意思未变”。洪文此例触及到一个关键性问题,但他倒果为因,反而失之交臂。
首先,“表示存在或具有某种可能性”,这无论如何不能成为省略的原因。试看,“可能来了”、“可能不来了”、“可能下雨了”,绝对不能省略成“来了”、“不来了”、“下雨了”。“有以”的省略正在于它是无义,仅是语言形式上一个特殊部分。其次,“有以”省略之后,并非如洪文说的“不影响语句的基本意思”,而是完全不影响意思。洪文也无法说出所影响的非基本意思是什么。“必定能报答”和“必定报答”,“必定能来”“必定来”,“必定能下雨”和“必定下雨”,意思完全没有差异,因为“必”就统摄了“能”。
这种“有以”的省略,这里再举一例。《老子》:“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夫孰能有余而有以奉天下者,唯有道者乎?”马王堆帛书甲乙两本都省略了“有以”。从译述看,“谁能有余物而(能)奉养天下不足的人呢?”那与“有以”相应的“能”,正是不需要说的,说了反而拗口。
与这种“有以”相近似的,有一种也是用在动词谓语之前的“无以‘无”直接否定谓语,表示禁止,“以”也是垫在状语与谓语间的助词,这种“无以”也可以说是凝固结构。《左传.召公二年》:“宣子曰:‘起不堪也,无以及召公。”’(我不堪受你的夸奖,你别提召公和我比了)。《左传.僖公十八年》:“郑伯始朝于楚,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别铸造武器)《史记.孔子世家》:“为人子者,无以有己;为人臣者,无以有己。”(心中别有自己)后两例固然也可译述为“不能铸造兵器”,“不能有自己”,但这种“不能”实质上并不是表示不可能,而仍是表禁忌。
四
洪文说:“‘有以’、‘无以’中的‘有’、‘无’不是动词谓语”。又认为“无以”、“有以”之后只能紧跟动词一种。实际上有些“有以”或“无以”在动词或形容词、名词之前时,“有”或“无”正是句子谓语,是典型的表存在与否的句子,而宾语正是“有以”、“无以”之后的动词或形容词、名词。这是最单纯而明显的一种用法,洪文却排除了。如《孟子.梁惠王上》:“‘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主语是“杀人以梃与刃”,谓语是“有”,宾语是“异”。是问两种不同的杀人方式在罪行上有区别吗?并以无区别作答。洪文把此例中的“有以”也讲成能够义,这句话意就改变为:问能区别吗?并用“不能区别”作答。这与原话的针对性不符。在不知有无区别时才问“有区别吗”,并肯定无区别,而“能区别吗”则是在问者意念上肯定有区别,要问对方会不会区别。《孟子》例属前种情况。“犁牛之鞹与玄驿之鞹,有以异乎?”“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两例也相同于此,洪文都按“能够”义解释,是不精确的。又如以下各例都是表示有(无)什么的。《荀子.荣辱》:“小人莫不延颈举踵而愿曰:‘知虑材性,固有以贤人矣!’夫不知其与己无以异也。”(固有以贤人矣一本来就有贤于一般人之处)《韩非子.难二》:“行人烛过未有以说也。”(并没有说出什么用人的道理)《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今二人者皆不得亲于事秦,而公独与王主断国者,何?彼有以失之也。”按,《索隐》:“有以失之:谓不见委任,情有所失。”可知古代学者也认为“有以”的“有”是动词,表示“具有‘失”是宾语。《史记.项羽本纪》:“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是说军队中没有娱乐活动,聊且用舞剑取乐。如果讲成军中不能娱乐,就与后文矛盾。韩愈《答窦秀才书》:“愈终无以树立,遂发奋笃于文学。”是说学别的没有成就,才转向文学。《韩非子.内储说上》:“立以间,无以诏之。”是说等了一会而,并没有召见他。
以上三种“有以”和“无以”,“以”都是助词(那第二种“有以”是整体全无意义的,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复合助词),既不能说它是“有”或“无”本身所需,也不能说它是后面成分而致。除表示肯定或否定可能性的一种外,其余两种“以”,第二种的“有以”,都可以略去。它与“足以”、“能以”、“得以”、“可以”、“所以”、“加以”等的构成是完全相同的。从这些方面看,我们可以把这些“有以”和“无以”视为固定结构。但它们与“虽然”“奈何”“然则”这些固定结构又有明显的区别,即后一类中的每一个语素都有词汇意义,不能省略。
五
下面讨论非固定结构的“有以”和“无以”。先叙述“有以”本身就是一种动宾结构的一种。
《列子.周穆王》:“宋人执而问其以。”“以”是名词:原因。下引各例中“有以”都是说有原因。《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史记.商君列传》:“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魏文帝《与吴质书》:“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另外有一种非固定结构的“有以”,“有”是谓语,“以”是介词,后带宾语,组成句子的状语。如《礼记.礼器》:“有以小为贵者”,“有以大为贵者”。又如《史记.张仪列传》:“亦尝有以夫卞庄子剌虎闻者乎?”《史记.苏秦列传》:“今臣为王却齐之兵而得十城,宜以益亲。今来而王不官臣者,人必有以不信伤臣于王者。”
和这种“有以”对应的“无以”也是多见的。《尚书.周官》:“其尔典常作之师,无以利口乱厥官。”介词结构“以利口”是谓语“乱”的状语。《左传.哀公十五年》:“今君命逆使人乐舞:‘无以尸造于门。’”《史记.李斯列传》:“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使天下无以古非今。”
在另外许多非固定结构的“无以”中,“以”却是动词谓语。由于“以”有多项动词义,所以“无以”就会有好几种不同的意思。(1)意为“不用”。《诗经.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采来萝卜和蔓菁,却怎能只用叶儿不用根?)(2)意为“不要带着”。《诗经.豳风.九罭》:“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这位穿衮衣的大官呀,不要带着我丈夫再回镐京去)(3)意为“不要连及”。《国语.周语》引《汤誓》:“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我一个有罪,不要连及万民)
此外,还有少见的其他类型。《论语.子张》:“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这里“以”是指示代词“此”,“无以为也”是“不要这样做。”《左传.昭公元年》:“于是有烦**声,詢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物亦如之。至于烦,乃舍也已。无以生疾。”杜预注:“烦不舍则生疾。”可知“以”在此又类似顺承连词。“无以生疾”同于“无则生疾”或“无而生疾”。这种少见的异构情况当然不止于上面所举。
可见“有以”和“无以”是多义的,各种不同义的“有以”或“无以”在结构上往往也是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有以”和“无以”有的有对应性,有的则没有。我们可把这种情况称为“同形异构体”。对于这种语言现象我们应当有全面而细致的认识。
(原载《语言教学与研究》198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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