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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许多地方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所谓“年忌”俗谚:“七十三,八十四,阎王叫你商量事。”这后半句或者变说成:“阎王不叫你自己去。”这一俗谚往往成为跨入这两个年龄的老人或亲人心理上的暗影。有的地方就把这两个年龄称为高龄人的两个“坎坎”。达此年龄而有某些伤心家事,自己又把那后半句改变成:“不死也是儿女眼中一根剌。”以小说为例,刘江《太行风云》第42节:“元他娘把散乱的白头发,往耳鬓边一收,瓷起两只灰蒙晚眼,说:‘人老了,就不中用了。’‘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儿女眼里一根剌。”
这条俗谚耸人听闻,流传很广。无论从老龄人口学、民俗学、语言学上都值得认真研究一下。应当说,它是没有什么科学根据的,只能是一种迷信。但无风不起浪,无巧不成书。迷信也是有个依附因子而作生发的。古语:“言而无文,行之不远”。这则不见经传的俗谚,信者多,知者更众,其言虽通俗,自然也有“文”即“巧”之处。
古代医学有“年忌”的说法:人从七岁起,每隔九年会有较大的危及生命的某种灾难,或是疾病,或是天灾**。这正式记载在相传是黄帝著的《灵枢经》卷九《阴阳二十五人》篇中,是传说中的黄帝时名医岐伯所言:“岐伯曰:‘凡年忌,上下人之大忌。常加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是谓年忌。’”
为什么要从七岁为起点呢?一则七岁之前还是幼儿阶段,古代医疗、生活条件差,多病甚至死亡是较为普遍的。更没有人事纠葛和自我妄为的因素,生活和成长比较单纯,可以不计。二则,古人往往以“七”谐音“期”的周期义。因之,也只是以七岁认定性的相对区分出一个幼儿期来。七岁之后到了少儿期,斗殴涉险等情事,影响健康的人为性因素增多。这个阶段的夭亡更为父母痛心,所以相对的作为年忌的起始。无理而有理。
为什么此后又偏是每九年会有可虑的灾难呢?这主要是从古代朴素哲学和语言学的道理而言的。古代哲学把从一到九的抽象的数字,往往寄寓一种哲学观念,来推论事物的变化。如“一”代表始原或混沌状态,“二”代表矛盾的双方,“三”代表普遍和泛化。而“九”是数之极,也就是在一个周期内量变的极点。“十”虽是全数,但个位的十要进位成十位的一,代表新周期量变之始,所以不把十看作数之极。人的健康和寿命也是个量变到质变的反复过程,每个过程设想有逆境是周到合理的。在这个理论模式意义上,便人为地、相对地说每九年会有灾难,有年忌,让人注意。这是它的相对的合理之处。
古代的哲学家、医生等不可避免的有迷信的一面。年忌说也如此,因此岐伯的话特别告诫人们,“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是为年忌。”否则,“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各种奸事,也会给自己带来预料不到的恶果,可能性是有的,也不乏众多的实例。从这一点看,年忌说也并非全属迷信。它在宽泛的意义上把起初的健康和寿命的命题,转化为作一个善良正直、有所作为的人生价值的命题了。
古代人的寿命短,“人生七十古来稀”。所以年忌说只说到六十一岁;如果要接着说,也是七十岁。因此,它不是后来的“七十三,八十四”云云的直接根源。
上面这种年忌说法内涵比较复杂,是学者的理论模式,写在专深的医学经典中,一般的医生也未必深切明白,更不用说芸芸众生了。但,一个有意义的思想,总要转化为一种通俗性,有操作性的表述形式。“九”的人为的限定是既具体而又有神秘性的,于是民间迷信职业者,便移花接木,产生另一种简便通俗的新年忌说法。就是人的实际岁数中逢“九”之年便是年忌,如九岁、十九岁、二十九岁、三十九岁,依次类推。民俗又会有衍变性,即换汤不换药,新瓶旧醋,用另一种形式来重复、加强原来的神秘性。于是有好事者仿前种说法,改为凡岁数是九的倍数,如十八岁、二十七岁、三十六岁,等等,就是年忌。而且把前种说法称名叫“逢九”或“明九”,把后种说法称名为“暗九”(如一八岁的两个数字之和恰是九,暗中含着九)。
自然,人对较早的明九或暗九并不介意,都是到老龄后才会有心理敏感。《红楼梦》第八八回:“老太太(按,即贾母)因明年八十一岁,是个‘暗九’,许下一场九昼夜的功德,发心要写三千六百五十零一部《金刚经》。”一年365天,十年共3650天。再多写一部,就是希望佛爷保佑再活十年,并开始第十一年的寿命。前文已叙,当初岐伯原是说叫人“无为奸事”,即多作好事。那时并无佛经的迷信。民俗流传过程中,纯迷信因素乘虚而入。长寿的迷信首先是对为富不仁的人设计的,他们希望花钱敬神之类能忏悔、抵消罪恶。但是,天长日久,诸如此类的说法或作法自然也影响为一般人对明九或暗九的普遍迷信。所以今日俗间也还有九是年忌或坎坎的迷信或说法。
可以再援引古人对“九”的论述以见它的实质。古人把一、三、五、七、九,称为阳数。《说文解字》:“九,阳之变也。”即要转为新的“一”的阳数。因此“九”又称“阳数之极”,或称“老阳《列子.天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古曰易也。易无形埒,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大意是说:事物的变异不易察觉,有量变到质变的周期性。从一渐变到九,再回变为新的量的一。《参同契.阴阳反复章》:“一九之变,终而复始。”可见岐伯所言每九年有年忌,实在只是一种宽泛的预测设防构想,并非具体的准确说法。后起的明九、暗九说,泯失了它合理的内核,可以说是从科学转为迷信。
《醒世通言》卷九《陈多寿生死夫妇》叙陈多寿因顽病不便说亲议婚,23岁时去算卦。他自报生辰八字后,算卦先生说:“此造(按,造化,指命运)四岁行运,四岁至十三,童限不必说起。十四岁至二十三岁,此十年大忌,该犯恶疾。……二十四至三十三,这一运更不好。”这位算卦先生把十四岁以前叫童限,相当于岐伯说的七岁以前,可以不考虑年忌。他又以每十年作为一个周期而言年忌灾难。这两点都与岐伯的学术模式方法大为不同。说明迷信职业者对此并无研究,只不过是按一般的十年的周期而言,也没有什么奥秘道理。这是明代末年的小说,还没有明九或暗九的说法。
清代有名学者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七有《六十六》一条文字:“宋王明清《挥麈前录》云:本朝名公,多厄于六十六。按,今人以六十六为厄年,亦有本。”核查《挥麈前录》卷二,原文是:“本朝名公,多厄于六十六。韩忠献、欧阳文公、王荆公、苏翰林,而秦师垣复获预其数,吕正惠、吕文穆亦然。”这里列举的共有七人。而这一条之上的一条,标题却是《国朝宰相享耆寿者》,所记从76岁至94岁的,竟有12人之多。他们远远超过了六十六岁。可见前条笔记的主旨,不过是感到同时代的欧阳修等七人,都活了六十六岁,有一些偶然的共同性罢了。此外并无别的深意。倒是俞樾“今人以六十六为厄年,亦有本”的话,为我们的讨论提供了一个有用的线索。他是清代道光年间人,公元1821—1906年在世,清浙江德清人。他的这句话说明,那时在他的家乡一带,人们是以六十六岁为老年人的年忌的,也还不是七十三、八十四岁。这个说法后文再作讨论。
现在再回到七十三、八十四的年忌上来。它完全不同于前述的各种说法,尤其不同于清代《红楼梦》所叙的暗九之说,可见是更后时期的俗说。对这则俗谚的解说,可引北京出版社出版周一民《北京俏皮话词典》“七十三、八十四岁,阎王不叫自己去”一条所言:
“迷信的人认为,六十六岁、七十三岁、八十四岁都有个‘槛’。民间流传‘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六十六,不死也得掉块肉。’(陈建民:语言文化社会新探)”孔子死于周敬王四十一年。孔子活到七十三岁。有这么句话你知道不知道?‘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马立三整理:吃元宵)。”也有别的文字以孟子活了八十四岁作解释。甚至说,这则俗谚就是源自孔孟的家乡,却并无什么证明。
完全可以证明这是后人的附会之说。
理由之一。孔子的年寿,《史记》明确记载为生于公元前551年,卒于公元前479年,享年72岁。史学界向无异议。孟子生卒年无明确记载,学者们从有关事迹作间接推论,却有多种不同的生卒年代和年龄。最有代表性的是《辞源》、《辞海》所取的约生于公元前372年,卒于公元前289年,约83岁。虽也有84岁之说,却也有82岁、85岁之说。而孔子的年岁与谚语所说,是绝对的不符。
理由之二。即令孔孟的年寿全如谚语之言,也不存在以圣人的年寿来限定天下人之理。
理由之三。如果真有七十三、八十四的年忌,为什么在生活、医疗条件极差的整个古代,人们为什么没有这种感觉和总结?
理由之四。从六十六岁,到七十三岁或八十四岁的极大变化,又说明它们并不是认真的总结经验,倒像是按某一个情况在作开玩笑,在和人斗智,卖弄聪明。下文对此专作叙申。
“六十六”可简说成“六六”,古语有“六六峰六六滩”之类,即对“三十六”之数换为“六六”的甚多。而鲤鱼别名“六六鳞”或“六六鱼”。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十七《鳞介篇》:“鲤,脊中鳞一道,每鳞有小黑点,大小皆三十六鳞。”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二:“〔胡书巢〕《寄香亭》云六六双鲤鳞,泠泠三峡泉。”陆游《九月晦日作》:“私书一纸离怀苦,望断秋江六六鳞。”后例中借鲤鱼之名而实指书信。“鲤”字又与“罹”(患病,苦难义)、“黧”(黑色)、“戾”(罪过、不顺)等不吉祥的字谐音。成为“六六鲤鱼—六六戾遇”之类的谐音附会。这是一种可能。又,吴语的“六”与“落”同音,“落”即“下”,可指变坏、结束、死亡。“六六”可别解为“落,落”,即“完了!完了!”这又是一种可能。要知道,汉语的谐音是十分神奇而万能的手段,它可以把风马牛不相及的“捆绑成夫妻”,它形成了汉语的许许多多的文化现象。有正面积极的,也有负面消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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