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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从南方兴起,很快就风行全国的以“八”谐音“发”,以为是吉利数字。个人迁居、结婚日期要选带“八”的日子,而且电话及汽车牌照带“八”的号码往往出售价钱高出许多。然而这两个字的实际意思,实在并不沾边。“六”与“落”在北方方言并不谐音,但北京方言也接收了“六十六”的年忌,便纯是民俗影响。但是徐世荣《北京土语词典》另言:“六六大顺:本义指赌博中掷骰子,两个‘六’点,是胜利,引申为祝寿之词,意谓六十六岁,是‘大顺’,得给他办一办(办生曰,祝寿)。”同一个“六六”,一则谚语视为厄忌,一则熟语以为祝寿,正如俄罗斯谚语所言:“谚语同谚语打架。”
在吴语中,“六”与“禄”往往完全同音同调。蔡国璐《丹阳方言词典》:“六六大顺:两个‘六’在一起是大吉利ii丹阳话‘六’与‘禄’同音,被认为是吉利数字。”六六大顺即“禄禄大顺”。南京、金华豁拳时用以表示“六”的口彩语也是“六六大顺”。广西南宁豁拳时,“**(同春)”与“禄位(高升)”二者并行。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方言中还多有。正由于吉利口彩的歧义,限制了“六六”年忌说的流行。换句话说,正是人们要躲避“六六”年忌的心理影响,又别开蹊径,创造出“六六大顺”的吉利口彩。这就是民俗中的抵消或补充机制。如婚龄,民俗是提倡男大女小的。但女大男小的实际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也有了特殊的绿灯:“女大两,黄金长;女大三,黄金山。”或:“妻大一,有饭吃;妻大二,多利市;妻大三,屋角摊。”有趣的是,“屋角摊”一句本是说家中财物摊满了角角落落。但民俗又有相反的抵消,即“摊”字暗中谐音“瘫痪”义的“瘫”,从而又忌“女大三”。同样,也有忌“妻大一”的说法。这与“六六”一则为吉,一则为忧又是同一情况,原本与事理无关。
从“六六”之说对比,“七十三”云云之谜就迎刃而解,原来也是类似的文字或语言游戏。“十”谐音“失”相当于“减”。七个减去三个,八个减去四个,馀数都是四。而“四”又谐音“死”。如此,“到七十三岁了”便是“到死的时候了”,因而成为所谓年忌。如此而已,岂有他哉?有的方言把“酒”说成为“九”而谐音“酒”。北京方言或其他多处方言,“四六不懂”是什么也不懂之意。四加六为十,犹言完全不懂。“二五眼”词同义。二乘五是十,“十”谐音“实”。“实眼”即瞎眼,从看不见而言不知道。如此的“二五”,有的方言又音变为“二虎”。诸如此类,汉语词中的数字并非实指,而是多种情况的隐曲趣变,例证就在各人的活语言中,是不胜枚举的,只是一般人不善于相互联系罢了。
可以设想,在起初,应是某一思维灵活,有东方朔、侯白之类诙谐巧趣的人,对熟识的老友开玩笑:“你六十六(七十三、八十四),该死了呀!”那人不解,大为生气。一经解说,豁达而重智爱才的老人,自然觉得有趣。甚至如此的老人也会向人如此自我调侃:“我六十六了……。”这种“言之有文”的说法逐渐被人仿说,远远传开。而在流传的远端,只知“七十三”与“死”的并说关系,中间的曲折奥妙,以及本是熟友好友的玩笑这一重要条件,都失传了。这是民俗中常见的牛头不对马嘴,或者说丢了“虎头”,只有“蛇尾”的讹变类型。曰常生活中这种“传闻失实”的情况也是随时而有,每人都亲有经历的。有“添盐加醋”词,即俗语“话越传越多”而惹出是非。虽无“少盐减醋”词,但“话越传越少”而惹出是非的,频率也不差上下。《吕氏春秋.察传》举有极典型有趣的例子。“夔一足”本是“夔一个人就可胜任其事了”之意,后来变成“夔只有一只脚”的说法。“打井得一人”本是:打了井取水,比以前去担水,省了也就是多了一个人的劳力。却传为:某人打井时挖出了一个人。文章因而立论:“夫闻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獲(按,一种大猴),獲似母猴(按,母猴即猴,一般的猴,或写成“沐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慎,不若无闻矣。”各种年忌的情况也正属于此情。
本文前叙“六十六”、“七十三、八十四”年忌说中,“十”是“失”的谐音趣说,这里再以其他的民俗事例作补证。
宋代《清异录.禽.唾十三》:“《厌胜章》言:枭乃天竺所产,见闻者必罹殃祸。急向枭唾十三,然后静坐向北斗一时许,可禳焉。”枭即猫头鹰,民俗以为是示兆凶祸的,所以用吐唾以示避镇。但一定唾十三口,便很有神秘性,被人相信,或转辗介绍。冯梦龙《笑史.迂腐部.龙骧多讳》“《厌胜章》言:枭,乃天毒所产鬼,闻者必罹殃祸,急向枭连吐十三口,然后静坐存北斗一时许,可禳焉。郡人呼枭日‘吐十三’。”这所言的“唾(吐)十三”中,实际是“失散”的谐音,指猫头鹰所带来的凶兆消失了。这只是一种语言崇拜,是咒语式的语言巫术。
汪平《贵阳方言词典》。“搭十三:一种游戏,也可用来赌博。将三个铜钱放在手背上,再让它们掉在地上,看正反如何。正面叫‘赌’,反面叫‘麻’,以此决定输赢。”有关的数目仅是“三个铜钱”,为什么说到“十三”,词典编者也避难而不言。原来“十”是“失”的同音同调谐音,隐实示虚,设难成趣。“失三”就是失落、掉了三个铜钱。贵阳话“搭失”、“搞落”、“搞丢”、“落”等是“遗失”的同义词。而“搭”之义便是趺。所以是由“搭失三”的理据,谐音趣说成“搭十三”的。
《成都方言词典》“杨公忌日”一条:
“正月十三日。据说是宋代名将杨继业遇难的日子。民间认为在这天不宜载种,即使载种了,种子也不发芽或发芽率很低,更不会结果,并认为在这一天出生的女孩子,长大嫁夫,其后代一定不会兴旺,甚至会断绝。所以要找一个算命先生替她另择一个虚假生日。其真实生日娘家人定要保密,以免她因‘八字’不好嫁不出去。一直要等到她去世的时候,在丧宴上,才由阴阳先生将她的真实生日向亲朋好友宣布。即使她的丈夫,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知道妻子的真实生日。因‘十三’又谐音‘失散’所以又忌讳在这一天出门访友、举办红白喜事等。后来发展到每个月都有一个忌日,如: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七月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月二十、十二月十九。”
其实,杨公忌日的所有忌讳都是由“十三”谐音“失散”而来。民俗这三种说法,“唾十三”“搭十三”与忌(正月)十三,其中的“十”都谐音“失”,这与“七十(失)三,八十(失)四”的趣说一样,都是语言因素在作怪。
顺便还可以解释成都民俗从正月到十二月的忌日为什么是依次递减二日。这是因为,把“一十三”故意歧解成“一、十(失)三”,失去三个,抵消还有的一个,实是“失二”,所以,从正月十三的忌日再减去(即“失”)二日,成为二月十一作忌日,其他月份依次类推。从这个例子更可以看出,一切迷信说法是玩的什么鬼把戏。
“六十(失)六”、“七十(失)三”、“唾十三(失散)”、“搭十(失)三”之类,在古今时代、地域、事类等各方面都不是同一性的,在语言手段、民俗语言的隐实示虚、趣味神秘性却又是完全同一的。按此也可以成为“五十五”、“七十七”、“八十八”;“五十一”、“六十二”、“八十四”、“九十五”等岁数作为年忌。因“十(失)”的谐音,前一组数实际都成“零”而可指“完蛋”,后一组数都实际成为“四”而谐音“死”。但在五十一岁、五十五岁等岁死亡的人不多,人们不易相信;而七十三、八十四等岁死亡的可能性大。至于九十五岁、一零六岁(十失六仍为四)等岁死亡已无憾而不怕。所以开玩笑者专门选了六十六、七十三、八十四这三个使人敏感的年龄。
有的地方民俗有另外的年忌。如贵阳把“起一”视为年忌,叫“翻门坎”。《贵阳方言词典》:“起一:迷信说法,老人过逢一的岁数,如六十一、七十一岁,都是有灾的:明年我家太太(祖母)起一,要小心点。”
山西忻州有“逢九年”的暗九年忌,如三十六、四十五、五十四、六十三岁都是九的倍数。但另有一忌。温端政、张光明《忻州方言词典》:“罗喉年:逢九年的第二年为罗喉年,迷信认为是不吉利的年份,各方面都要特别小心,免遭灾难。罗喉,旧时星相家所谓十一曜之一,其中日、月、五星、气、孛均为同方向运行,唯罗喉、计都二星为逆行,故称罗为蚀神;后又附会为能支配人事吉凶祸福之星。参见‘逢九年’。”
按,所谓“罗喉”,本是印度佛教的神话中一位邪神,它在与释迦牟尼交战时,能够以手遮蔽日光、月光。所谓“计都”是古印度梵文彗星的音译。佛经把它们介绍到我国后,迷信职业者便猎奇而又骗人地纳入星占理论中,说是两个特有的星星,是凶兆之星。忻州民俗把“暗九”的次年说成罗喉年的年忌坎坎,又成为一个系列年忌,实际上是连续两年都是年忌,如六十三岁、六十四岁。
又,1918年出版的,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编辑的《民俗》第六七期,《富阳民俗》一文言:浙江富阳县有三种年忌说法。一种是“罗成关”。指二十三岁。但只要在床顶上置一长竹竿,会有蛇来比长短,比不过时,就过了此关。文章未言“罗成”之意。它当是从古代小说《说唐全传》的故事而来。秦王李世民被诬下狱,他的政敌弟弟齐王李元吉有出征任务,特意挑选李世民的青年勇将罗成为先锋,又设计使他力不胜敌被杀,仅二十三岁。多种地方戏《罗成叫关》即此内容。借刀杀死罗成是为了削弱李世民的实力。
另一种年忌是三十六岁。说法是:人的本寿仅此数。一个人活过三十六岁,下世就寿命更长;如活不到三十六岁,下世寿命更短。第三年种年忌也是六十六岁。当地民谚:“年纪六十六,阎王要吃肉。”但只要儿女用六十六块腊肉祭阎王,就可过此坎坎。
其他地方必定也会有不同的年忌。如此,就更可对比出:先有某一说法,便仿出其他的说法来凑趣,富阳二十三、三十六岁两说,显然是从老年人的坎坎再搭配个青年人的坎坎。而一截比任何蛇都长的竹竿、六十六块祭肉,也就容易地度过灾难,又说明人们本不相信。竹长、蛇短,分明又是“住长”、“折短”的谐音而趣成物化载体。
总之,年忌说的思想认识是积极合理有益的,“六十六”之类的具体年龄说法也不是一无道理。相对而言,每长一岁总是衰老一点。但把坎坎绝对到某一个年龄,是语言游戏始料不及的误会,弄假成真,转化为迷信。拙文道理本来简单,但要说得圆通自苗而根,使人信服,振聋发聩,破除迷信,只得多方考辨,颇费周折,以便人们从某一个方面看出它们的并无必然的道理。老龄朋友及其亲友,从此可消除年忌说的阴影,颐养天年,老有所为。由于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汉语谐音文化的复杂奥妙,洋洋大观,这也是一种彰显。
最后附言,若有同志就某一时间空间范围,就六十六岁等所谓年忌,做一实际的人口死亡率与其他年龄的统计对比,必然更可从事实上有力地破除年忌说的迷信,也是功德之事。
1944年陕西《同官县志》卷三十:“七十三、八十四,阎王爷叫你商量事。此实以孔孟之年寿为标准耳。”这是此民俗谚语最早而直接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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